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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伯江《语言研究》2000年第1期内容提要“把”字句的“变换观”常会使我们忽略掉一些句式自身的重要特点,而句式语义不是完全能从组成成分及已有句式的语义自然推导出来的。从这样的认识出发,我们不取简单给“把”字句里的成分贴上“施事”“受事”一类标签的做法,而研究句式赋予了这些成分以什么样的角色。本文用“原型施事”和“原型受事”的主要特征测试并得出了现代汉语“把”字句里“把”字宾语的“自立性”“位移性”和句子主语“使因性”特点,并从说话人视点的区分解释了“责任者”语义的来历。文章认为,句式是一个完整的认知图式,其间各个组成成分的次序、远近、多寡都是造成句式整体意义的重要因素,文中借助认知心理学的“顺序原则”“相邻原则”和“数量原则”说明“把”字句个别特点之间的逻牌联系,显示“把握整体”这种方法更广的解释力。关键词:句式语义认知图景自立性位移性使因性责任者一、“把”字句的句式观二、“把”字宾语的自立性特征三、“把”字宾语的位移性特征四、“把”字句主语的使因性特征五、句式语义一、“把”字句的句式观以往关于现代汉语“把”字句的研究,多是着眼于它跟其他句式之间是否存在句法变换关系的。所关心的主要是跟一般“主动宾”句(王力1943、吕叔湘1948)和受事主语句(朱德熙1982)的关系。在我们看来,也许最需要检讨的恰恰是这种“把”字句的“变换观”。因为“变换观”的一个基本假设就是变换前后句子组成成分之间的语义关系始终维持不变。而从“句式语法”(ConstructionGrammar,参看goldberg1995,沈家煊1999a,张伯江1999)的观点看,句式的语义不是完全能从组成成分及已有句式的语义自然推导出来的,变换的观点常常会引导我们忽略掉一些句式自身的重要特点。我们先看一个可以跟一般“主动宾”句“自由”变换的例子:1)他喝了酒→他把酒喝了2)他用了钱→他把钱用了右侧的例子明显带有一种“完全”的意义(酒全喝掉了,钱全用尽了),而左侧的例子不仅没有这种寓意,而且倾向于理解成“非完全”的意义。表现在句法上,可以观察到这样的制约:3)*他全/都喝了酒:他把酒全/都喝了他喝了一些酒:*他把一些酒喝了4)*他全/都用了钱:他把钱全/都用了他用了一些钱:*他把一些钱用了“变换”前后的词汇语义没变,但句式意义变了。再看跟“受事主语句”变换的情况:5)杯子打碎了→把杯子打碎了6)稿纸弄丢了→把稿纸弄丢了7)衣服溅脏了→把衣服溅脏了右侧的句子明显暗含着指出事件的“责任者”的意思,也就是说,是一种相对主动的行为,而左侧的句子则有比较明显的“被动”意味。其次,受事主语句里不排斥动作性弱的动词,而这样的动词很难出现在“把”字句里边,如:11)他的名字我想不起来了→*我把他的名字想不起来了12)你的情况我们知道了→*我们把你的情况知道了过去我们习惯认为,在基本的“动——名”语义关系(或者说动词的配价关系)不变的前提下实现变换所得到的都是“同义句”,成分位置的变动,个别虚词的增删,所带来的不过是一些语用意义的变化,如强调的重点不同等。但上述事实已初步表明,句式之间的差异也许不仅仅是语用意义的变化,像以上所揭示的“部分——完全”“无责任者——必有责任者”之间的对立是句式整体上的句法——语义特征的对立,不能说不是句式本身语义的重要内容,而仅仅着眼于可变换的动宾语义关系就会忽视这些重要内容。这就诱使我们寻找“把”字句的更根本性的解释。“把”字句最大的特点可以说就是它的语序格局了。如何了解这种语序格局的功能?沈家煊(1999a)指出:“一个句式是一个完形(Gstalt)只有把握句式的整体意义,才能解释许多分小类未能解释的语法现象,才能对许多对应的语法现象做出相应的概括。”从这样的认识出发,我们就不能简单地给“把”字句里的主语和宾语贴上“施事”“受事”一类的标签,而应该研究句式赋予了这些成分以什么样的角色。沈家煊《在字句和给字句》本文力图说明的观点是,不同的词类序列代表不同的句式,但是句式并不等于不同的词类序列。一个句式是一个“完形”(Gestalt),即一个整体结构。只有把握句式的整体意义,才能解释许多分小类未能解释的语法现象,才能对许多对应的语法现象作出相应的概括。“完形心理学”的一条重要原理是,整体大于部分之和,因此句式的整体意义不等于各组成部分的简单相加。整体可能有这样一些属性,它们不是从对组成部分的分析中推断出来的,因此不能通过对各部分的分析来认识整体的全部性质。举例来说:1、提出问题↓2、提出观点:整体部分之和(从认知的角度)↓运用到语法中:把握句子的整体意义Dowty(1991)指出,施事、受事等并不是初始概念,跟动词发生种种语义关系的成分中最基本的角色只有两类,即原型施事(Proto-Agent)和原型受事(Proto-Patient)。原型施事包括自主性、感知性、使因性、位移性和自立性五项主要特征;原型受事包括变化性、渐成性、受动性、静态性和附庸性五项主要特征(关于这两组概念的详细解释可参看陈平1994,程工1995、徐烈炯和沈阳1998)。典型的主语/宾语是较多具备上述原型施事/受事特征的成分,工具、处所、系事等成分之所以做主、宾语常常表现出一定的灵活性,就是因为它们总是兼有部分原型施事特征以及部分原型受事特征、以不同方式组合而成的。因此各种语义角色和语法关系其实都可以用这两组特征进行较为清晰的描写。在汉语里,动词前面是主语的正常位置,动词后面是宾语的正常位置。我们可以根据原型施、受事理论得出一个假设:凡是处于动词后面的成分,不管它是不是最典型的受事,都会或多或少地具有一些受事的性质;凡是处于动词前面的成分,不管他是不是最典型的施事,都会或多或少地获得一些施事的性质。前一个观点在任鹰(1999)中已经有很全面翔实的论证,后一方面则是我们要通过对汉语“把”字句的分析加以论证的。就最典型的施受对立——“自主性”与“变化性”、“使因性”与“受动性”的对立而言,“把”字的宾语更多地具备受事特征,这就是过去人们说“把”的作用是“提宾”的依据。但是与此同时我们也观察到,“把”字的宾语却具有两种原型施事的特征——“自立性”和“位移性”,而排斥两种受事特征——“附庸性”和“静态性”。一、“把”字句的句式观二、“把”字宾语的自立性特征三、“把”字宾语的位移性特征四、“把”字句主语的使因性特征五、句式语义二“把”字宾语的自立性特征2.1“自立性”与事件图景2.2自立性与有定性我们先看看“把”字宾语表现出的自立性特征。自立性指的是事物先于行为而存在,不能是行为的结果或者随着行为的进程而成为事实的东西。下面的对比显示了“把”字宾语的“自立性”特点:13)我把房子拆了:*我把房子盖了14)他把字儿擦了:*他把字儿写了15)他把烟戒了:*他把烟抽上了左侧的例子中“把”字的宾语都是先于行为存在的;右侧的“盖房字”“写字”“抽上烟”都是一种随着行为而成为现实的过程,这是自立性的典型表现。2.1“自立性”与事件图景理解“自立”与否要放在事件图景里看,即看一个事物脱离事件是否为独立存在。看下面这个例子:16)把小背心脱了。→*把小背心穿了人身上不是生来就有衣服的,所以对人的身体来讲,要穿的背心不可能脱离“穿”这个行为而独立;相反,穿上的背心能脱离动作“脱”而独立,所以这个例子里的第一句中“背心”是自立的,第二句的“背心”却不是自立的。2.2自立性与有定性如果把“有定”与“无定”一般地理解为“已知”和“未知”的话,那么“自立——已知——有定”三者之间就有一种天然的关联,这也就是早期的“把”字句论述都持“把”字宾语必须“有定”说法的依据。一般来说,说话人认为听话人能识别的就用有定形式,认为听话人不能识别的就用无定形式。下面我们分析几个“无定宾语”的例子:26)齐怀远把一杯早已沏好的茶从茶几那头推到这头,“请喝茶。”28)他绘声绘色地讲述那天他有票却没能现场看的故事,把一个倒霉、令人沮丧的经过讲成了一场有趣的、唐老鸭式的冒险。29)“啪——”马锐把一瓶酱豆腐摔碎在地上,褐红的卤汁流了一地……26)“茶”是家庭生活中必有的内容,应该说是事件现场已知的;28)实际上是个描写性的定语,实体内容就是前一句中的“那天他有票却没能现场看的故事”;29)例上文有马锐去“天源酱园”买酱菜刚回来的背景,“一瓶酱豆腐”也是可推知的信息。我们认为这里可以参考(Chafe1994)把意识分成直接式(immediate)和曲折式(displaced)的观点来分析。在第三人称小说语体中,通常是以故事中的主人公的意识决定所指的可辨性。即:在小说的世界里,主人公已经意识到的成分是可辨的,主人公没有意识到的会被当成不可辨的来对待。但是由于小说还有读者的阅读需求这一因素的制约作用,作家不可能完全以主人公的意识为转移,因此有时候要把两方面的因素平衡起来,造成不完全一致的情形。由此来看以上几个句子,在主人公的意识里确属已知成分,但对读者来说是未知的,这正是作家为了满足读者的需求而把它按未知对待了。所以,“把”字句的“有定性”问题准确的表述应该是:在第三人称叙事体中,“把”字句中“把”的宾语一定是小说世界里的主人公所已知的。一、“把”字句的句式观二、“把”字宾语的自立性特征三、“把”字宾语的位移性特征四、“把”字句主语的使因性特征五、句式语义三、“把”字宾语的位移性特征3.1跟时间意义有关的3.2跟信息传递及认知行为有关的3.3从位移到变化3.1跟时间意义有关的人对于时间关系的认识总是依赖于空间关系的表达方式,这已是一条公认的规律,不仅有大量的语言调查证据,也有生理属性的基础——人天生有感知方位的器官,却没有感知时间的器官,故而时间感知要依赖于空间感知。语言里最普遍的例子如多数介词都有空间义和时间义两套用法,往往都是先有空间意义,后引申出时间意义的。如“从东到西——从早到晚”“往后的道路——往后的日子”等。“把”字句的补语常常是表示各种时间意义的,就类型和频率而言,都整齐地对应于空间表达形式,我们可以断言它们是从空间关系意义投射到时间关系意义的。30)我有这挨人管的义务,我得把这义务尽到年龄,忍到十八。31)我是为了能把课讲下去。这些例子里的趋向词“到”“下去”清楚地表明时间意义的表达方式是借助空间表达方式实现的。3.2跟信息传递及认知行为有关的34)他现在还不想把他的决定立即告诉儿子,暂缓几日。35)我们不是跟你来商量的,而是已经决定了,只是把这个决定通知你。这是从物质空间向话语空间的隐喻,就是说,人们在表达信息转移过程时,是把空间上物体转移的过程移植过来使用的(张伯江1999)。这种隐喻途径的证据,一是可以加上“到”字显示出转移终点;二是可以加上“给”字显示出转移方式:34')告诉到儿子那儿告诉给儿子35')通知到你这儿通知给你这就是认知语言学上讲到的“传导隐喻”(conduitmetaphor)的具体表现:把信息看作实物,把交际过程看作传递过程。上述两种句法证据显现了这种认知上的位移意义。3.3从位移到变化“把”字句补语为结果补语和状态补语的情况是否仍与“位移性”有关呢?我们的回答是肯定的:物质运动的过程不仅是“位置移动”的过程,也是一个“状态变化”的过程。有充分的句法证据证明“把”字句中结果补语和状态补语就是趋向补语的语义映射,那就是:其一,结果补语一般不能和表示位置变化过程的(即表方向的)趋向补语共现:38)马林生坐正,把剩下的烟蒂掐灭,→把剩下的烟蒂掐到烟缸里去→*把剩下的烟蒂掐灭到烟缸里去其二,状态补语也不能和描写行为所处方位的趋向补语共现:40)母亲在修饰自己的同时也总把他打扮得干干净净。→*把他打扮得干干净净在学校里很容易理解的一点就是,一个行为不可能同时向不同的方向进行。如果对同一个动词的相关描述不涉及不同的方向,那么他们就有共现的可能,如可能补语就既可以与趋向补语共现,也可以与结果补语、状态补语共现;趋向补语跟状态/结果补语不能共现的现象,也
本文标题:论把字句的句式语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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