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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全国耕地质量等别更新评价主要数据成果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中发〔2017〕4号〕关于“定期对全国耕地质量和耕地产能水平进行全面评价并公布评价结果”的要求,按照2016年工作部署安排〔国土资厅发〔2016〕7号〕,依据《农用地质量分等规程〔GB/T28407-2018〕》,国土资源部组织对2018年度内由于土地利用变化及土地整治、土地复垦、高标准农田建设等引起的耕地质量变化进行评价,形成了基于2018年度土地变更调查的最新耕地质量等别成果。现将要紧数据成果公布如下:【一】全国耕地质量总体情况〔一〕全国耕地质量等别结构截至2018年末,全国耕地质量等别调查与评定面积为13462.40万公顷〔20.19亿亩〕,全国耕地评定为15个等,1等耕地质量最好,15等最差。其中,7-13等耕地每等的面积均大于1000万公顷,7-13等耕地总面积占全国耕地评定面积的78.37%〔见表1〕。采纳面积加权法,计算得到全国耕地质量平均等别为9.96等。与平均等别相比,高于平均等别的1-9等耕地占全国耕地评定面积的39.89%,低于平均等别的10-15等耕地占60.11%〔见表1〕。表1全国耕地质量等别面积比例等面积比例%万公顷万亩144.33664.880.33259.27888.980.443114.081711.150.854172.242583.581.285366.415496.102.726886.5513298.296.5971142.7317140.978.4981183.8817758.218.7991400.1921002.9110.40101773.9926609.8613.18112032.5230487.7315.10121890.7928361.9014.04131126.7516901.208.3714766.9111503.605.7015501.777526.603.73合计13462.40201935.95100.00注:数据合计数由于单位或小数位取舍而产生的计算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将全国耕地按照1-4等、5-8等、9-12等、13-15等划分为优等地、高等地、中等地和低等地。其中,优等地面积为389.91万公顷〔5848.58万亩〕,占全国耕地评定面积的2.90%;高等地面积为3579.57万公顷〔53693.58万亩〕,占全国耕地评定面积的26.59%;中等地面积为7097.49万公顷〔106462.40万亩〕,占全国耕地评定面积的52.72%;低等地面积为2395.43万公顷(35931.40万亩〕,占全国耕地评定面积的17.79%〔见图1〕。图1全国优高中低等地面积比例构成〔二〕全国耕地质量空间分布从优、高、中、低等地在全国的分布来看,优等地要紧分布在湖北、湖南、广东等3个省,总面积为352.01万公顷〔5280.17万亩〕,占全国优等地总面积的90.28%;高等地要紧分布在河南、江苏、山东、湖北、安徽、江西、四川、广西、广东等9个省〔区〕,总面积为2859.63万公顷〔42894.42万亩〕,占全国高等地总面积的79.89%;中等地要紧分布在黑龙江、吉林、云南、辽宁、四川、新疆、贵州、河北、安徽、山东等10个省〔区〕,总面积为5233.17万公顷〔78497.61万亩〕,占全国中等地总面积的73.73%;低等地要紧分布在内蒙古、甘肃、黑龙江、山西、河北、陕西等6个省〔区〕,总面积为2049.24万公顷〔30738.64万亩〕,占全国低等地总面积的85.55%。〔三〕区域耕地质量状况中部地区和东部地区耕地质量平均等别较高,分别为7.99等和8.27等;东北地区和西部地区耕地质量平均等别较低,分别为11.24等和11.33等。西部地区。全区耕地评定面积为5012.88万公顷(75193.24万亩〕,质量从1等到15等,平均等别为11.33等,以8-15等为主,占西部地区评定面积的94.16%。东北地区。全区耕地评定面积为2783.07万公顷(41746.11万亩〕,质量从6等到14等,平均等别为11.24等,以9-13等为主,占东北地区评定面积的97.42%。中部地区。全区耕地评定面积为3052.55万公顷(45788.25万亩〕,质量从1等到15等,平均等别为7.99等,以5-10等为主,占中部地区评定面积的72.53%。东部地区。全区耕地评定面积为2613.89万公顷(39208.35万亩〕,质量从1等到15等,平均等别为8.27等,以5-11等为主,占东部地区评定面积的85.31%。全国31个省〔区、市〕耕地质量状况见表2。【二】2018年度内全国耕地质量等别变化情况全国耕地质量等别变化,要紧源于耕地面积增加、减少造成的耕地质量变动和土地整治、土地复垦、高标准农田建设等耕地质量建设工程带来的耕地质量提升。〔一〕新增耕地质量等别构成2018年度内,全国因土地整治、增减挂钩、工矿废弃地复垦、农业结构调整及其他方式新增耕地的质量平均为9.55等,与2018年度新增耕地平均9.88等相比有所提升。新增耕地质量1-15等均有分布,以6-14等为主,其中6等耕地占新增耕地面积的10.49%,7等占9.15%,8等占8.26%,9等占9.64%,10等占13.69%,11等占15.32%,12等占12.17%,13等占9.11%,14等占5.15%。1等、2等、3等面积比例均不足1.0%。〔二〕减少耕地质量等别构成2018年度内,全国因建设占用、灾害损毁、农业结构调整、生态退耕等缘故减少耕地的质量平均为8.89等,与2018年度减少耕地平均8.60等相比有所下降。减少耕地质量1-15等均有分布,以6-12等为主,其中6等耕地占减少耕地面积的8.91%,7等占11.81%,8等占14.38%,9等占15.76%,10等占17.02%,11等占12.56%,12等占6.87%。1等和2等面积比例均不足1.0%。〔三〕质量建设耕地的等别构成2018年度内,全国因土地整治、土地复垦、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项目实施后,项目区耕地质量平均为7.91等,与2018年度项目区耕地质量平均8.49等相比提升了0.58等。其中1-2等、4-8等耕地面积增加,3等、9-15等耕地面积减少,耕地质量等别结构出现优化趋势。2018年度数据显示,通过土地整治、土地复垦、高标准农田建设等耕地质量建设工程,弥补了耕地占补过程中的耕地质量损失,保障了全国耕地质量水平总体稳定。【三】耕地质量等别成果应用国土资源部耕地质量等别成果在实现耕地数量、质量并重治理,坚守耕地质量红线,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支撑作用。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整治规划依照耕地质量等别空间分布状况实施耕地差别化管护;永久差不多农田划定遵循数量质量并重原那么,按照耕地质量等别从高到低的顺序划定;建设用地审批和补充耕地审查以耕地质量等别成果为依据,确保建设占用与补充耕地数量质量相当;高标准农田建设及其他土地整治项目竣工验收阶段开展耕地质量等别评定,科学评价耕地质量建设成效;征地补偿金额测算时考虑了耕地质量等别情况,加大了耕地保护和征地补偿力度。此外,耕地质量等别成果依旧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的重要依据,支撑《耕地草原河湖休养生息规划〔2016-2030年〕》耕地质量建设目标,服务于耕地占用税税额测算,耕地质量等别提升情况也是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的要紧指标之一。表2全国31个省〔区、市〕耕地质量状况单位:万亩行政区1等2等3等4等5等6等7等8等9等10等11等12等13等14等15等总计北京1.49196.2945.8362.7022.68328.99天津0.0490.34350.64178.5235.720.05655.31河北41.97151.35497.581074.441260.841343.721128.251351.311348.731385.1592.369675.70山西5.8510.8251.75164.67366.51545.94680.781427.501790.631043.726088.18内蒙古0.101.718.7269.81234.72473.98965.562049.202960.057093.1313856.98辽宁0.7144.06429.451117.143132.052544.60197.091.017466.12吉林15.0736.28196.211953.972908.952119.512480.85672.85115.1510498.84黑龙江0.0773.70769.202872.177912.747484.224076.30592.7623781.16上海7.1269.19187.4220.210.77284.71江苏4.51765.484909.551176.915.826862.28浙江2.7315.6271.58119.49321.84460.66552.13558.73543.27281.4540.200.182967.87安徽41.85135.21380.86628.641013.821383.812593.622268.76348.4914.248809.31福建0.6916.6380.07229.60404.28436.30378.13266.85132.6051.038.252004.44江西12.17163.01531.60884.851056.76848.98496.77281.22206.85116.4525.300.144624.10山东0.47101.67695.052303.113580.112565.401557.27451.95161.4111416.45河南19.86267.401402.005782.292957.891045.03549.50134.560.3712158.89湖北355.77618.22938.461251.161390.491081.27517.33537.59518.87346.17222.4288.0216.717882.49湖南295.77159.18356.99283.66414.17332.69370.34795.31646.04739.67694.96599.71333.79191.2911.726225.28广东12.66108.85325.46574.00958.61987.34543.22256.94124.5031.800.403923.78广西13.32106.15772.851224.72825.401435.651835.41389.910.016603.41海南0.327.17105.54142.34165.54204.94134.3497.6891.92112.6724.601.751088.82重庆1.5039.04429.52970.991195.40895.15114.093645.70四川3.3152.16180.02785.991997.752518.612761.781298.98435.8662.7010097.16贵州7.99112.17518.081132.401709.502202.751088.4634.550.226806.12云南0.680.0019.5925.4945.12165.15220.39375.74729.902026.573509.332161.9032.969312.81西藏19.1768.82134.5673.061.69297.30陕西7.0759.94177.23336.19460.44374.64383.45651.181072.501319.361150.755992.75甘肃0.7455.11427.70665.521076.731921.333586.00329.178062.29青海18.63188.40471.31121.92800.26宁夏0.3620.84108.37188.68221.65153.05174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