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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档案及竣工资料管理(一)工程档案资料管理施工全过程资料收集整理符合国家档案管理及合同有关规定及公司《整合型体系程序文件》中“文件控制程序”(SBD/GC05)和“记录控制程序”(SBD/GC06)的要求。a、开工前齐备各种资料,符合开工的先决条件后,以书面形式将开工报告提交项目法人和监理工程师,经审查并签署意见后批准开工。b、施工中各种资料的收集,有严格的收发签字手续;各种检查记录必须齐全、真实、整洁,经现场质量监理人员检查合格并签署意见。c、工程完工移交资料齐全,按档案管理要求及合同规定资料装订整齐,以书面形式向监理工程师和项目法人提交验收报告。d、竣工验收后,按合同规定办理相关签证手续。(二)竣工资料管理1、竣工资料具体程序及措施1)竣工资料形成过程由项目部施工技术科、质量安全科、物资供应科、综合办公室分别进行原始技术资料、质量记录、产品合格证、各种协议等资料的收集、整理及签证。2)竣工资料必须在本工程完工并由项目部组织自检验收前,由项目部项目总工程师亲自组织施工技术科、质量安全科、物资供应科参加,对所有竣工资料内审,符合移交要求后,进行编目、装订。3)竣工资料必须经过监理工程师审核,在工程竣工验收前提交项目法人。2、对竣工资料的要求移交的工程资料和施工记录必须齐全、真实、整洁,必须按档案管理要求执行,装订整齐,一式四份,施工质量记录依据原始记录填写,按样表格式填写、打印,并经现场质量监理人员检查合格并签署意见。
本文标题:工程档案及竣工资料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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