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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信息系统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名称会计信息系统管理制度执行部门内控制度编号监督部门制度受控状态生效日期总则第一条为了指导和规范公司财务信息管理工作,保证财务信息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财政部《财务信息管理管理办法》和《财务信息管理工作规范》,结合公司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财务核算。第三条本制度包括财务信息管理岗位责任制度、财务信息系统操作管理制度、计算机硬软件和会计数据管理制度、信息管理档案管理制度。第四条本制度所指的计算机硬件是指支撑财务软件正常运行的计算机及其相关设备,计算机软件是指集团公司指定使用的集中核算软件系统。第五条信息技术中心应指定专人对财务软件系统进行日常维护及对数据库的管理。各分支机构财务系统技术服务由本单位系统管理员负责。制度第一条本章所称财务信息管理操作人员,是指按照财务信息管理岗位设置,行使岗位职责的财务信息管理人员或经总会计师批准赋予临时操作、查询权的其他人员。第二条操作人员必须以“命名用户方式”登录财务软件系统,操作人员的密码由操作人员自己拟定。操作人员对自己的密码必须严格保密,泄漏密码产生严重后果的应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财务软件系统登录密码先由财务信息系统主管在账套管理中统一设定初始密码,并通知财务信息管理操作人员,再由财务信息管理操作人员在客户端自行更改。第三条财务信息管理人员在财务软件系统中均应以实名进行用户登记,并由财务信息系统主管根据内部控制制度规定的原则赋予相应操作权限。第四条财务软件系统中的服务器操作系统、数据库系统及系统管理的超级管理员密码由财务信息系统主管和财务信息系统维护员共同管理,双方各执一半密码,每人掌握密码的长度不得少于6位,密码更换的间隔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在密码输入时应予以回避。超级管理员密码必须密封存放于保险箱中,并登记备案。财务软件系统的用户由财务信息系统主管及财务部指定人员管理与使用,其他人员未经授权不得擅自使用。第五条出纳人员只有现金管理系统的管理权限。第十四条日常操作程序(一)财务信息系统维护员每天到岗后,首先检查服务器是否正常开启,检查计算机硬件、软件、网络是否正常运行,为其他工作做好准备;(二)会计人员根据原始凭证运用正确的会计科目填制记账凭证,并打印机制记账凭证,同时签名或盖章确认;(三)审核人员审核记账凭证及所附原始凭证,审核无误后在打印出的记账凭证上签名或盖章确认,并立即对机内对应记账凭证执行“审核”操作。如未即时核对机内记账凭证,应将原打印出的记账凭证与机内凭证核对无误后,才能对机内记账凭证执行“审核”操作,严禁未经核对执行“成批审核”操作。审核人员应对自己审核过的原始凭证、记账凭证负责,如出现问题按相关财务制度规定承担相应责任。(四)审核人员将已审收(付)款凭证交给出纳;(五)操作人员离开操作使用计算机的工作现场,应立即退出财务软件系统,否则应承担被人利用本人登录名进行操作的全部责任。编制日期审核日期批准日期修改标记修改处数修改日期
本文标题:会计信息系统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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