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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会诊制度依据医院《会诊制度》与“急会诊”要求,制定急诊科急会诊制度。1、急诊科值班医师按病情需要提出会诊申请。特别是遇到涉及多科的复合伤患者,病情危重时应及时请多科联合急会诊,协作救治。会诊医师对会诊病情不能确诊时,必须及时请示本科上级医师指导,保障医疗安全。。2、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遇需处理的急、危、重症患者,首诊医务人员不得推诿,应争分夺秒采取最基本的抢救措施,电话通知相应专科医师急会诊。3、被邀科室需派在本院有会诊资格的医师于10分钟内到岗,不得以任何理由延误抢救。应邀参加急会诊的医师遇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时,应及时通知本科主任协调他人及时到位。4、接听急会诊电话后,各病区值班护士及时向值班医师转达急诊呼叫,不得遗误。5、急诊医师做好充分的会诊准备,包括必要的临床资料,紧急情况下,急诊科医护人员可先电话告知要求急会诊。会诊时要求填写会诊申请单,并陪同查看病人、介绍病情,会诊医师认真填写会诊记录。6.急会诊后,病情稳定者遵照医院“专病专治”方针收住院。
本文标题:急诊会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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