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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论一、安全总则1、根据《宪法》、《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劳动保护法》等关于加强矿山企业管理、改善劳动条件,加强职工劳动保护等有关规定,为了保障职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护国家资源及财产不受损失;同时为了堵塞漏洞、消除隐患,改变职工工作条件,防止事故发生,保证安全生产,分公司全体职工干部必须严格遵守本规程及岗位职责。2、建立健全领导干部与生产现场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分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三总师应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各级技术人员应对安全工作人员的技术负责,各厂、工段、班组负责人应对本厂、工段、班组的安全工作负责。各施工单位的项目部经理、副经理及其他管理人员应对本项目部的安全工作负责。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必须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安全工作。3、厂部工段、班组及各施工单位项目部应设立专职或兼职安全机构,专职或兼职安全员必须具备一定技术水平和工作经验,从事安全工作的人员一定要稳定,并能坚持经常深入现场检查安全工作。4、安全工作要实行专业管理和群众管理相结合,真正做到人人管安全,人人重视安全,从而使分公司上下形成专管成线,群管成网的安全生产网络。5、建立健全通风、防尘机构,配备必要技术人员,列入生产人员编制。6、一切工作人员禁止酒后进入工作现场,每个职工在工作期间必须穿戴好有关劳动保护用品。二、安全教育制度1、为了贯彻以“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抓思想预防,把事故消灭在发生以前,切实搞好安全生产,特定此制度。每年要在全分公司范围内举办一次安全知识强化教育培训,并进行安全知识考试,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否则一律不准上岗。2、新招工人,必须进行为期一周的三级安全教育,同时要指定老工人带领,一起工作三个月,熟悉本岗位操作技术,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独立工作。3、各工段、班组在班前(后)会上由厂长、项目经理、工段长、班组长在布置任务(总结)时,同时进行布置(总结)安全工作。4、参观与学习人员,进入工作场所前都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并有专人带领。5、各工段班前教育的主要内容:(1)、总结上班前的安全情况及教训。(2)、具体布置各作业地点的安全措施。(3)、学习有关安全规章制度,上级文件及事故通报。6、班长或班组安全员于开工前,在工作场地要根据现场实际,具体布置每个人应注意的安全于开工问题,把安全措施落实到人。7、谁没有认真负责进行安全教育或不听从教育,发生事故者要追查责任,严肃处理。三、安全检查制度1、每周组织一次分公司范围内的安全大检查。2、参加安全检查的人员主要由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总经理、生产技术部安全负责人和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并由各厂、项目部主要领导和专(兼)职安全员参加。3、在安全检查前,各厂、项目部应经常性的开展职工群众“六查”活动,即查思想、查纪律、查制度、查作风、查事故、查领导。各厂、项目部把查出的问题,在安全检查会上提出并给予解决。4、若对负责处理问题有意拖延或不执行决议者,应根据情节追查责任,严肃处理。四、职工安全生产的权利与义务1、遵守劳动纪律,学习、执行并监督本厂、项目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2、积极参加技术革新和安全生产活动,提出合理化建议,不断改善劳动条件和安全生产作业环境,保障人身安全,确保安全生产。3、有权制止任何人违章作业,有权拒绝接受任何人的违章指挥,自己也不能违章作业,做好反“三违”工作。五、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责任1、各安全管理部门和主管领导,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追究主要领导人的行政、经济和法律责任。(1)、不及时解决和处理安全问题,造成重大事故或尘毒危害严重者。(2)、放弃对安全工作的领导,使安全管理混乱而造成事故的。(3)、对职工不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缺乏安全技术知识,引起操作失误造成事故的。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追究当事者的行政、经济和法律责任。(1)、违章作业或违章指挥者。(2)、忽视安全生产,玩忽职守的。(3)、当事故即将发生时,不采取防止事故措施和及时报告的。(4)、对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打击报复的。(5)、事故发生后,对肇事者进行姑息包庇和弄虚作假的,嫁祸于人的。第一篇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安全组织管理机构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必须设置一定的机构和配备一定数量的人员,进行组织管理,否则再好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度也无法落实。第一节公司级安全组织管理机构分公司实行总经理负责同分管领导分工负责相结合的责任制。因此安全管理由总经理负责同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分工负责。分公司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由总经理任主任,副主任由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担任。成员有:生产技术部、矿山部、动力部、采矿厂、选矿厂、质检中心、总经理办公室、资产管理部、财务部、营销部、经保部、各施工单位项目部。安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生产技术部。其主要任务是:1、传达上级及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文件精神;2、处理各类生产安全事故;3、组织领导分公司学习贯彻各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文件精神并进行安全教育和考核。分公司在生产部设置安检室,受总经理和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作为分公司领导的助手和参谋,具体负责安全管理工作。第二节厂安全管理机构厂级的安全管理工作由厂长负责同分管安全生产的副厂长分工负责相结合的责任制。厂部设立专职安全员,负责整个厂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同时接受分公司安检室的业务领导。第三节工段(班组)安全管理组织各生产工段(班组)都设专、兼职安全员,负责本工段(班组)的安全管理工作,具体负责本班组的安全管理工作。第四节职工管理安全生产、劳动保护除专业管理以外,还需要职工管理。所以安检部门及专、兼职安全员有责任管理好职工的安全,劳动保护工作,教育职工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的各项安全生产与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和制度,保护职工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分公司岗位责任制的一个组成部分,它是根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对公司领导、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有关部室人员直至生产工人在生产中应负的安全责任明确地加以规定,切实做到安全生产事事有人管,层层有人抓,上下共同努力,保证安全生产。第一节各级行政领导安全职责一、公司级领导安全职责(一)、总经理1、总经理是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的组织者和领导者,在西部矿业总公司的领导下以及在有关部门的业务指导下,对实现本公司的安全生产负全面的领导责任。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有关主管部门的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指示和各种规章制度,并结合分公司的具体情况,组织和制定实施细则,指导安全生产。3、组织领导和审定各项劳动保护规章和安全操作规程,并贯彻执行。4、组织领导制定劳动保护措施计划,合理安排措施经费,保证措施计划的实施。5、把安全生产作为首要的工作来抓,经常深入基层,深入现场调查研究安全生产问题,及时组织分析;对重大隐患,要亲自参加研究处理,制定出方案,并认真落实;当生产任务与安全工作发生矛盾时,安全第一。6、有计划地组织领导干部和工程技术人员学习劳动保护方针、政策和业务知识,并定期对工人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和操作技术训练,提高职工安全素质。7、定期检查安全管理和劳动保护工作,对各级干部的安全工作进行考核;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和工业卫生检查,对查出的重大问题,及时研究解决。8、严肃纪律,奖罚分明,对在安全生产方面取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要及时地给予表扬和奖励;对因玩忽职守,违反规章制度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视其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罚。9、建立健全分公司内部安全组织机构。(二)、分管安全副总经理1、在西部矿业公司及分公司总经理的领导下,协助总经理贯彻执行国家和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各种规章制度,对分公司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2、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生产工作时,要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安全工作。3、经常深入基层、深入现场调查分析,研究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出现的事故隐患,及时采取预防措施,杜绝各类重大事故的发生;负责组织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的实施,并检查督促其按期完成。4、按检查制度的规定,负责组织并参加公司内各类安全检查,对查出的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要及时研究解决,确定负责人按期整改。5、每月召开一次安全例会,总结和布置安全工作,交流安全生产经验和安全信息。6、协助总经理组织职工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其它有计划的安全教育与操作技术训练;加强督促检查,保证计划的实现。7、发生事故后,按“四不放过”的原则,组织对重大人身设备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组织制定预防事故发生的措施,并组织实施。8、执行奖惩兑现,奖罚分明,对在安全生产中做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及时给予表扬和奖励;对玩忽职守,违反规章制度造成事故者,要视其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9、组织协助安检部门制定或修改安全管理制度与操作规程和劳动保护规章制度,并对这些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三)、其他副总经理、三总师1、在西部矿业公司及分公司总经理的领导下,与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密切配合,做好本职范围内的安全工作,对实现分公司的安全生产负责。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各项管理制度,结合本公司的具体情况,协助总经理组织制定分管系统的实施细则,指导安全生产。3、经常深入基层、深入现场,调查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安全生产问题,负责检查督促分管系统的人员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4、在分管范围内,认真贯彻安全生产“五同时”。5、对分管范围内的各类事故负直接领导责任,并负责组织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组织制定整改措施,并检查督促其认真实施。二、厂长安全职责(一)、厂长1、厂长是本厂生产的组织者和指挥者。在分公司总经理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劳动保护工作的指令、要求、规章制度,切实贯彻安全生产“五同时”,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2、负责分配到本单位的新工人和调入本单位的工人,进行厂级安全教育,经常组织本单位职工参加安全知识学习和进行操作技术训练,提高操作技能和安全素质。3、组织制定和实施本单位的劳动保护措施计划,制定各种安全操作规程,检查安全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消除不安全因素。4、参加公司内组织的每周一次安全检查工作,同时组织好本单位的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组织整改,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5、负责对本单位的作业场所,关键部位的安全可靠性和机械设备的保险装置、安全装置、信号装置的完整性、灵敏度经常检查,并督促维护保养,保证灵敏可靠。6、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法”的方针,对本单位存在的不安全因素或事故隐患认真组织整改,重大隐患要亲自指挥和参加整改。7、认真执行“四不放过”原则,正确处理各类事故。(二)、分管安全生产副厂长1、在厂长的领导下和各业务部门的指导下,在组织和指挥生产的过程中,对搞好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2、协助厂长认真执行安全教育和操作技能训练,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3、经常深入现场调查研究,分析处理安全生产问题,杜绝“三违”现象,支持并采纳职工对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建议,协助厂长努力实施。4、负责参加各类事故的调查,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事故。5、在作业现场安全检查时,遇有发生事故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和设备,立即组织处理并报告有关领导和部门。(三)、其他分管副厂长1、在厂长的领导下,与分管安全生产的副厂长密切配合,做好本职范围内的安全工作,对实现本厂的安全生产负责。2、严格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及本厂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并结合本厂的具体情况,协助厂长组织制定分管范围内的实施细则,指导安全生产。3、在分管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五同时”。4、经常深入现场检查安全工作,研究解决安全问题,负责督促检查分管范围内人员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5、对分管范围内的工伤事故负直接领导责任并参加事故调查,组织制定防范措施,检查督促认真实施。三、车间主任(段长)安
本文标题:安全管理职责 安全操作规程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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