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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页卜辞中所见祭祀用“”初探摘要:商人十分注重祭祀,大规模的杀祭现象更是商王朝的一个典型特点,以往学者对商代的祭祀以及人祭、人殉等都做过许多研究。本文拟从对商王室在祭祀时大量使用“羌”人的进一步考释,以及商王朝曾实行恐怖政策进行统治的推测为出发点,来再次论证羌为夏遗民这一说法。关键字:祭祀;人祭;羌人;羌方商朝是个祭祀之风炽盛的朝代,《左传》云:“国之大事,在祀与戎”可以说是对我国古代政治生活的一种准确描述。祭祀是商人生活中的一项重大活动,商代祭祀至为频繁,可以说是无日不祭。考古发现殷墟王陵区有祭祀坑约2200余座,这些祭祀坑连成一片可以形成一个总面积在10万平方米以上的庞大祭祀场。①在我国古代,人祭和人殉的陋习由来已久,延续时间亦极长。根据考古发现,早在新石器时代仰韶文化时期即已出现了人祭这种现象,到明清时期皇室尚有嫔妃殉葬的习俗。但商代是中国历史上人殉人祭最为盛行的时期,其大规模的杀祭现象是其它任何朝代所无法比拟的。人祭现象作为商代的一个典型特点是值得我们去探讨和研究的。一、商代的祭祀宗教的发展与一个社会所处的历史阶段有着密切的关系。商代社会处于文明发展的初期阶段,生产力水平低下,很多自然现象无法解释,许多自然灾害也无法克服,所以只好求助于想象中的神或祖先的力量。因此,祭祀活动对于商代统治者来说是其生活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商代的祭祀活动非常复杂,这里仅作简单介绍。主祭者,商代明显的政治特征就是神权与王权合一,也就是祭政合一,商王自己既是政治领袖,同时也是群巫之长。徐旭生就认为商民族仍属宗教集团,商王实质上乃一宗教主。②对宗教祭祀的垄断,是商王维护其政治权力的主要手段,因此商代王室祭祀的主祭者主要是商王。但商代祭事繁杂,以商王一人之身,要想祭必躬亲也是不可能的。正如岛邦男在解释卜辞中大量存在的“王宾”卜辞时说:“王宾就是王入祀室参与祭祀之事……王宾与神所喜悦及其受佑之事有关,可是以王一人之身而对次数频繁的定例之祭祀以及临时的祭祀,如每一次都参加的话,无论怎么说都是不胜其烦的,所以每个祭祀便都先问祖神是否一定要‘王宾’,只在有其必要的场合下,王才参与祭祀。”③所以大多数场合是史和御史来参与祭祀的。受祭者,即被祭祀的对象。陈梦家在《殷墟卜辞综述》中认为:“卜辞所祀,可分为相应的三类:甲,天神,上帝;日,东母,西母,云,风,雨,雪。乙,地示,社;四方,四戈,四巫;山川。丙,人鬼;先王,先公,先妣,诸子,诸母,旧臣”④。而上帝是殷人的至上神,是殷王形象在天国的反映,卜①辞中的“王帝”正是指死去的帝王,为王权神化的表现。①祭品,指祭祀时向神灵供奉的物品。甲骨文中所见的祭品多与饮食有关,而牺牲是祭①杨宝成.殷墟文化研究[M].武昌:武汉大学出版社,2002.97.②徐旭生.中国古史的传说时代[M].北京:科学出版社,1960.86.③(日)岛邦男著、温天河、李寿林译.殷墟卜辞研究[M].台湾:台湾鼎文书局出版,1975.313.④陈梦家.殷墟卜辞综述[M].北京:中华书局,1988.562.①213312321①胡厚宣.殷卜辞中的上帝和王帝[J].历史研究,1959(9):56.第2页品中最重要的部分。据初步考察,有牛、牢、大牢、小牢、白牛、白牡牛、牡、牡、羊、豕、白豕、白禺豕,彘、白彘、豚、兔、犬、马、孚马、羌、人、伐、奚、虎、兕、鹿、鬲鹿、麋、凤、鸡等40多种祭牲。②这些祭牲有的是专为祭祀而圈养的,有的是田猎而获的珍奇动物,而羌、伐、奚等则为战俘,即我们所说的“人牲”。商代人牲往往用于建筑仪式、墓圹奠基和宗庙杀祭,与牛羊豕等动物一起使用,所采用的用牲法也与动物相同。③用牲法,所谓的用牲法是对牺牲的宰割、加工与处理的方法。殷商时期的祭祀活动往往都具有很强的目的性,有的祭祀是为了表达对祖先神灵的崇拜之情,而有的则是为了祈雨消灾,不同目的的祭祀活动所采用的用牲法也不相同。卜辞用牲法名目众多,元镐永在其博士论文《甲骨文祭祀用字研究》中统计,《甲骨文字典》中出现的关于祭祀者的用字共有278个,以30年代的研究结果为基础,陈梦家首次整理了关于祭祀名称的《古文字中之商周祭祀》,文章论述了卜辞中出现的37种祭祀名称,日本学者岛邦男《殷墟卜辞研究》一书对商代祭祀作了总结。再往后的30年,韩国学者孙睿哲在他的论文《甲骨卜辞里殷商代祭祀种类》中整理出51个祭名。④其分析殷商祭祀活动中所使用的用牲法祭祀用字有22个之多,足可见当时用牲法种类繁多。用牲法虽种类众多,我们可以简单归结为宰割法,加工法和处理法三种。属于宰割法的有:伐,,卯,乇,岁,弹,,,等。属于加工法的有:,俎,刖等。属于处理方法的有:燎,烄,埋,沉等。二、祭祀中用羌(一)用羌概况在存世的甲骨片中,我们经常能够看到羌人用于祭祀的记载,在各个时期和各种祭祀场合中都可以见到将羌人作为牺牲用来祭祀的卜辞:癸亥卜,宗咸侑羌三十,岁十牢。(《合集》32052)贞:翌乙亥佑勺岁于唐,三十羌,卯三十牛。六月。(《合集》313)卜,旅……翌乙祖乙,其勺岁,一羌十人。(《合集》22556)辛丑卜,贞:以羌王于门寻。(《合集》261)辛酉贞,王寻以羌南门。(《怀特》1571/4)乙巳卜,贞:索于大甲亦于口,羌三十卯十用。(《合集》295)庚辰卜,刚大甲,又羌……(《屯南》565/4)……十祏大甲佑十羌。(《合集》327/1)甲寅卜,其帝方,一羌一牛九犬。(《合集》32112)贞侑羌[十]。(《合集》156)戊子卜,宾,贞用三百羌于丁用……贞御自唐,大甲、大丁、祖乙百羌百。三,二各。(《合集》300)贞侑于黄尹二羌。(《合集》563)庚辰卜,大,贞来丁亥,侑岁羌三十,卯十牛。十二月。(《合集》22548)乙亥卜,侑羌祀。三。(《合集》32994)……于宗门寻王羌。(《屯南》539)辛卯卜,侑于伊尹一羌一牢。(《屯南》3612)……于宗用羌。(《合集》32121)②文术发.从古文字看商周祭祀制度的演变[J].西南师范大学学报,2000(3):110.③李立新.甲骨文中所见祭名研究[J].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博士学位论文,2003:16.④(韩)元镐永.甲骨文祭祀用字研究[J].华东师范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6:4.第3页(二)具体用牲情况在这些羌人被用于祭祀的大量卜辞中,羌人作为牺牲,商王室对羌人所使用的用牲法是及其残酷的,以上所说的宰割法,处理法和加工法这三种用牲方法商王室对羌人都经常使用:1.伐甲骨文作“”,或省作“”,象以戈击人之形。吴其昌认为:“……是盖殷代人祭之记载……义皆为杀牲或刑牲以祭。”从字形上看“”字象以戈砍头,即斩人首以祭神祖,是一种很残酷的用牲方法。商承祚谓:“统观卜辞致伐人或省略曰伐,若为用人而祭,由二人至二十人,残酷太甚。”①伐是卜辞最为常见的用牲法之一,卜辞如;口亥卜,在大宗,侑升伐三羌十小自上甲。(《合集》34047)癸亥卜,,贞燎上甲三牛又伐十羌十。(《合集》905正)甲辰贞又祖乙伐十羌。(《殷契粹编》246)甲辰贞来甲寅又伐上甲羌五卯牛一。(《殷墟书契后编》上21,13)丁未卜,俎,伐百羌。(《英藏》2466/4)……司,伐三十羌,卯三十豕。(《合集》32084/4)于司,丙午又,伐三十羌,卯三十豕。(《合集》32049/4)2.卯甲骨文作“”形,郭沫若谓:“因卯之字形取义,盖言对剖也”,②也就是把牲体从中间对剖开来用以祭祀。卜辞中“卯”多用于牛、羊,但也有用羌人的,卜辞如;于父丁卯三牢、羌十。(《合集》32076)贞,其卯羌,伊宾。(《殷契粹编》151)卯五羌。(《殷契粹编》591)3.岁甲骨文作“”、“”、“”等形,吴其昌:“者,殷代祭名之一也,其原始之本意乃斧钺之象形,……卯为杀,则岁义之亦为杀,不容疑矣。盖刀刑为卯,戉刑为岁也。”③可以看出,岁作为用牲之法其意即为用大斧砍人,卜辞如;丙子卜,贞禽尊,岁羌三十、卯三小、一牛,于宗用。八月。(《合集》320)4.甲骨文作、形,其义为“杀牲取血”。吴其昌和商承祚认为字从数点像血滴之形,当为《说文》中之初文。④《说文解字》:“,以血有所涂也,从血几声。”作为用牲之法,即物牲或人牲,献血以祭,卜辞如;己亥卜宾贞,用来羌。(《合集》246)乙丑卜宾贞小来羌用。(《合集》241)癸酉卜,贞:羌用自上甲。(《屯南》2253/4)5.刖甲骨文作“”、“”等形,胡厚宣认为:“此字的一旁像锯或以手持锯形,一旁从人的正面之形,一足长,一足短;有的仅长足有‘趾’另一短足的趾没有了,整个字像用锯或手持锯截断的一足之形。”①刖是一种相当残忍的用牲法,卜辞如;贞;刖百羌。(《合集》308)6.俎①于省吾、姚孝遂.甲骨文字诂林[M].北京:中华书局,1999.2336-2337.②郭沫若.郭沫若全集·考古编[M].北京:科学出版社,1983.245-244.③于省吾、姚孝遂.甲骨文字诂林[M].北京:中华书局,1999.2396.④于省吾、姚孝遂.甲骨文字诂林[M].北京:中华书局,1999.3341.①于省吾、姚孝遂.甲骨文字诂林[M].北京:中华书局,1999.311.第4页甲骨文作“”、“”、“”等形,字象陈肉于且上,王襄认为:“,古俎字像两半肉在大房之中”②陈梦家认为:“俎字有两种用法,一为祭名,一为用牲之法,俎与宜为同一字。”③俎作为用牲法义为把牲肉切碎以祭,卜辞俎祭较为隆重,卜辞如;癸丑夕卜,日卣同俎羌。癸丑卜,弜俎羌。(《英藏》2466)己未俎(于)义京羌……人,卯十牛,左。(《合集》386/1)丁酉俎(于)义京羌三,卯十牛,中。(《合集》389/1)癸酉俎于义京羌三人,卯十牛,右。(《合集》394/1)己卯卜,要子入俎羌十。(《合集》10405正八)7.而甲骨文作“”形,李圃认为而作为祭名读作“”,卜辞祭法与祭名无别。④卜辞中的而作为祭法,当即以熟肉致祭之义,卜辞如;而于祖丁羌甲一羌……(《合集》412)8.弹甲骨文作“”、“”等形,赵诚认为:“此字从弓,上有弹丸使之弹出……甲骨文作用牲之法为弹击之意,由此再引申为祭名。”⑤裘锡圭认为:“弹有击义,盖为击杀之,引申为祭名。”⑥弹也为羌人的用牲法之一,卜辞如;羌弹五十。(《合集》26909/3)9.燎甲骨文作“”、“”等形,字象以火燃木之形。卜辞中燎既为祭名,又为用牲之法,其意即是置牲于柴上焚之以祭。罗振玉谓:“《说文解字》尞,柴祭天也”,王襄:“古尞字,许说柴祭天也,《周礼·大宗伯》以槱祀司中、司命、飌师、雨师,以血祭祭社稷、五祀、五岳,以貍沈祭山林川泽,”陈梦家:“所谓‘尞’祭实际上常作为用牲之法,享祭人鬼亦可以尞为用牲之法。”⑦卜辞如;庚申卜,又土,燎羌,俎小牢。(《屯南》961/4)乙丑卜,又燎于土羌,俎小。(《合集》32118/4)癸亥卜,又土,燎羌,一小俎。(《合集》32120/4)10.乇甲骨文作“”形。于省吾谓:“甲骨文的乇字,应读为矺。《史记·李斯列传》十公主矺死于杜,索隐‘矺’音宅,与磔同,古今字异而。磔为裂其肢体而杀之……是就祭祀时肢解牲体而言之。”⑧乇作为用牲之法,当读为矺,割裂肢体之意。“乇”也是最残酷的用牲方法之一,卜辞如;三十羌。(《合集》32074/3)丙子卜,祖丁暮羌五人。吉。(《屯南》1005/3)暮有羌,王受又。(《屯南》628/3)11.甲骨文作“”、“”形象以朴击蛇,血滴淋漓状。在文献中义为裂、剔或剖肠,故甲骨文为割解之义,是一种非常残忍的用牲方法。章炳麟认为为剖腹之解之意为后世凌②于省吾、姚孝遂.甲骨文字诂林[M].北京:中华书局,1999.3326.③陈梦家.殷墟卜辞综述[M].北京:中华书局,1988.266—267.④于省吾、姚孝遂.甲骨文字诂林[M].北京:中华书局,1999.3444.⑤赵诚.甲骨文简明词典[Z].北京:中华书局,1998.241.⑥于省吾、姚孝遂.甲骨文字诂林[M].北京:中华书局,1999.2606.⑦于省吾、姚孝遂.甲骨文字诂林[M].北京:中华书局,1999.2336.⑧于省吾、姚孝遂.甲骨文字诂林[M].北京:中华书局,1999.3308.第5页迟之刑的起源。①卜辞如;戊辰卜,争,贞羌自妣庚。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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