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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淮人社〔2011〕9号关于印发淮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贯彻实施《社会保险法》工作方案的通知濉溪县、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为保证《社会保险法》的顺利贯彻实施,现将《淮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贯彻实施〈社会保险法〉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二○一一年一月二十四日淮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件—2—淮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贯彻实施《社会保险法》工作方案为认真做好《社会保险法》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工作,根据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认真做好社会保险法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85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中心工作开展学习贯彻《社会保险法》活动,以通俗易懂的方式做好《社会保险法》的阐释工作,通过多层次、广覆盖、深入持久的系列宣传报道,在全社会掀起宣传贯彻《社会保险法》的热潮,使《社会保险法》的立法精神和理念深入人心,进一步增强全社会学法、懂法、用法的自觉性,为实施《社会保险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二、方法步骤(一)准备阶段(2011年1月31日前)1.成立我局《社会保险法》贯彻实施领导机构,确定各工作组职责,明确宣传重点和方式方法,制定贯彻实施工作方案,及时将方案报送省人社厅政策法规处备案。(政策法规科)—3—2.以局名义下发《淮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社会保险法〉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对濉溪县、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局各单位贯彻实施《社会保险法》作出部署。(政策法规科)3.积极协调市委宣传部,共同转发省人社厅、省委宣传部《关于印发〈社会保险法〉宣传提纲的通知》。(政策法规科)4.指导督促县区成立相应的贯彻实施《社会保险法》领导小组,并制定工作方案。(办公室)5.根据工作安排,对学习贯彻《社会保险法》所需工作经费进行测算,纳入市财政2011年专项经费预算范畴,所需经费由局规划财务科负责筹集。(规划财务科)6.加强与厅相关部门的联系和沟通,购置必要的相关学习辅导用书及相关宣传资料。(政策法规科)(二)学习宣传阶段(2011年2月1日—6月30日)1.积极协调我市各类媒体,拟请市政府分管领导撰写学习贯彻《社会保险法》文章,在《淮北日报》刊发;局领导接受《淮北日报》、《淮北晨刊》、淮北电视台、淮北广播电台专访。(办公室)2.编印《社会保险法》宣传册,制作有关宣传品。(政策法规科牵头,相关单位配合)3.组织人员参加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专题培训班;—4—组织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主管领导、社会保险业务单位负责人和法制机构负责人参加省厅举办的骨干师资培训班。(人事科)4.组建我市《社会保险法》宣传培训师资队伍。从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中选出业务能力强、有授课经验的同志担任宣传员和授课老师,承担我市的宣传和培训任务。(人事科牵头,政策法规科、社保业务单位配合)5.组织撰写《社会保险法》培训资料。(人事科牵头,政策法规科、社保业务单位配合)6.按照分级分类培训的原则,组织做好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工作人员培训工作。(人事科牵头,政策法规科、社保业务单位配合)7.会同市国资委、市总工会、工商联、企业联合会等部门,组织对企业负责人、工会干部、人力资源管理人员进行培训。(人事科牵头,政策法规科、社保业务单位配合)8.利用局属各网站,开辟专栏,做好宣传及报道工作。(办公室牵头,信息中心配合)9.深入用人单位和街道、乡镇、社区,送政策上门,制作条幅、宣传板,发放宣传画、宣传册、宣传单。(政策法规科牵头,相关单位配合)10.采取系统联动的方式,开展大型广场宣传活动。(政策—5—法规科牵头,相关单位配合)(三)规范性文件清理阶段(2011年3月1日—6月30日)待国家、我省有关配套的行政法规和规章出台后,及时协调有关部门,对我市相关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修订完善。(政策法规科牵头,相关单位配合)(四)实施阶段(2011年7月1日开始)1.各社会保险业务单位根据《社会保险法》及有关配套的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要求,积极落实各项法律和政策,同步更新业务办理流程、窗口办事指南和业务宣传资料。(政策法规科牵头,各社保业务单位配合)2.密切关注社会各界对公布实施《社会保险法》的反映,做好舆情收集分析和反馈工作。(政策法规科牵头,各社保业务单位配合)三、保障措施(一)成立组织领导机构,明确工作职责。为保证《社会险法》贯彻实施工作的顺利开展,成立由局长李加玉任组长,副局长池国柱、周允礼任副组长,局属相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局贯彻实施《社会保险法》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政策法规科,具体负责局贯彻实施《社会保险法》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和相关事宜。办公室主任由周允礼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马志新、马明、郜北华担任。—6—为进一步明确责任,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组、法规宣传组、教育培训组三个工作组。其中,综合协调组由局办公室牵头,政策法规科、规划财务科、相关业务科室配合,具体负责贯彻实施工作的总协调、联络、经费及后勤保障工作;法规宣传组由政策法规科牵头,办公室、数据信息处理中心、各社会保险业务单位等配合,具体负责编制宣传资料、开展宣传工作以及与厅法规处、市人大法工委、市政府法制办的沟通及其他涉法事务和关注社会舆情等;教育培训组由人事科牵头,政策法规科、相关单位配合,具体负责组建社会保险法宣讲队伍,组织编写培训资料,承担本市人社系统培训工作和系统外相关单位培训工作。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成立贯彻实施《社会保险法》工作小组,制定工作计划,明确具体工作任务、责任、时限和要求,认真组织落实。工作小组名单于1月31日前报送至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区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社会保险法》贯彻实施推动、宣传教育培训、配套法规制定等工作。(二)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加强对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贯彻实施《社会保险法》工作的指导、推动和检查,局贯彻实施《社会保险法》领导小组将分批、分期进行督导、检查,及时了解掌握《社会保险法》贯彻实施—7—情况,认真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以保证《社会保险法》的顺利实施。附件:淮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贯彻实施《社会保险法》领导小组成员名单—8—附件:淮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贯彻实施《社会保险法》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组长:李加玉局长、局党委书记副组长:池国柱副局长周允礼副局长成员:马明办公室主任马志新政策法规科科长刘云静规划财务科科长许正军公务员管理科科长刘晓辉劳动关系科科长陈险峰工资福利科科长陈宏宇养老保险科科长范猛失业保险科科长张尤然医疗保险科科长高娣工伤保险科科长石峰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科科长陈龙忠劳动监察执法科科长孙继民外国专家局副局长—9—郜北华人事科科长唐为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魏坚劳动就业管理局局长朱建国社会劳动保险事业管理所所长王自美职工医疗社会保险中心主任李淑媛工伤保险服务中心主任陈文人才服务中心主任李爱民劳动保障监察大队队长孙鹏退休人员管理中心主任沙顺义数据信息处理中心主任办公室主任:周允礼(兼)办公室副主任:马志新、马明、郜北华。主题词:劳动保障保险法律实施方案通知抄送: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淮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2011年1月24日印发共印10份
本文标题:关于印发淮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贯彻实施《社会保险法》工作方案的通知_淮人社〔201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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