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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广东岭南职业技术学院文件岭南职院字〔2010〕20号关于下发《学院岗位绩效考核办法》的通知各二级学院、部、中心(馆)、室:基于学院发展需要,经各单位研讨,校长办公会议审定,并报董事会核准,现将《学院岗位绩效考核办法》(试行稿)下发给你们,自公布之日起试行,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并贯彻执行。特此通知广东岭南职业技术学院二〇〇一年七月八日主题词:绩效考核办法广东岭南职业技术学院校务部2010年7月8日印发2 广东岭南职业技术学院岗位绩效考核办法(试行稿)为进一步推进薪酬制度改革,调动全体教职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真正做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使广大教职员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做好各项工作,特制订本办法。一、绩效考核原则 1、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绩效工资以系统、全面的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分配的主要依据。没有绩效考核结果,不能参与绩效工资发放。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到过程公开,考核公平,结果公正。 3、坚持“科学合理”的原则。绩效考核工资分配方案要力求科学合理,并逐渐在岭南形成新的工作氛围和新的价值导向。 4、坚持定性和定量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在定性、定量的评定中,将自我评定、领导和同行评定、督导评定有机结合起来。二、绩效考核的内容及计分办法(一)岗位分类及考核内容岗位分类: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将教职员工按以下三类工作岗位进行考核,即A类为教学人员;B类为行政管理人员(鉴于辅导员工作的特殊性,暂列入此类);C类为教学辅助人员。各类人员的考核内容由三部分组成,即:工作量、工作能力、工作表现。各类人员的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如下图:内部文件不得外传3 1、工作量考核工作量考核,即:考核每位教职员工履行岗位职责的数量和质量。具体内容见下表:类别考核内容A类人员额定教学工作量+教学建设工作量+科研工作量+工作量加分项目B、C类人员本岗位工作量(工作实绩)+工作量加分项目(1)A类人员工作量为完成学校额定的教学任务和教学建设任务工作量之和,对其教学效果进行评价即为本人该项目的考核成绩。工作量加分项目是指教师参与科研或校企合作工作、或义务并合格地承担行政、教辅或学生管理等工作。由于科研工作刚起步,本学年暂不列入必备工作量考核(暂时算作加分项目)。(2)B、C类人员的工作量为履行岗位职责的任务量和完成任务的质量情况,以工作实绩为依据进行考核评价。同理,如上述人员参与教研教改、科研等工作,绩效考核 B 类人员 C 类人员 A 类人员教学、教学建设、科研工作量(满分60分、基本分36分)、加分项目工作能力评价(满分20分,基本分12分)、加分项目工作表现评价(满分20分、基本分12分)本岗位工作(满分60分,基本分36 分)、加分项目工作能力评价(满分 20 分,基本分 12 分)、加分项目工作表现评价(满分20分、基本分12分)本岗位工作(满分60分、基本分36 分)、加分项目工作能力评价(满分20分,基本分12分)、加分项目工作表现评价(满分20分、基本分12分)4 或义务并合格地承担本职工作之外的行政、教辅或学生管理等工作,作为工作量加分项目。工作量项目考核基本分为36分。A类人员超课时上课和B、C类人员兼课领取课酬的,不计入工作量或加分工作量。2、工作能力考核工作能力考核,即针对不同岗位要求具备相应的工作能力,考核各类人员是否达到学校要求的岗位工作能力的情况。“本岗位基本工作能力”模块为必备达标能力(12 分);“教研能力”、“基础能力”、“其它工作能力”模块则根据具体要求加分。教职员工在学校要求具备的工作能力之外有突出的其它能力,可列入工作能力加分项目进行加分。考核内容见下表:类别考核内容A类人员本岗位基本工作能力+教研能力+基础能力+其他工作能力+工作能力加分项目B、C类人员本岗位基本工作能力+研究能力+基础能力+其他工作能力+工作能力加分项目3、工作表现考核工作表现考核,即考核每位员工思想道德水平、团结协助、教书育人等情况,如能基本达到学校的要求,可得12分;如各方面表现较佳,最高分可达20分。考核内容见下表:类别考核内容A类人员政治思想素质+组织纪律性+工作态度+团结协作精神+教书育人B、C类人员政治思想素质+组织纪律性+工作态度+团结协作精神+服务及工作效率中层干部:政治思想素质+组织纪律性工作态度+团结协作精神+工作作风+勤政务实各类人员工作能力、工作表现的具体考核指标以及工作能力加分项目见附件一、附件二,对应表格如下:5 人员类别岗位工作能力及加分项目对应表格工作表现对应表格高级职称A1中级职称A2A类人员初级职称、未定级A3辅导员B1A表二级学院院长(或主持工作副院长)B2二级学院副院长(教学助理)B3二级学院学务助理B4行政部门正职(或主持工作副职)B5行政部门副职B6B表行政管理(主管人员)B7B类人员行政管理(一般人员)B8一般教辅人员C1实验员C2C类人员电教室管理员C3C表(二)具体计分办法1、工作量计分办法:项目考核办法执行部门 A类人员额定教学工作量完成额定教学工作量,分数为60分。考核分数=(60分)×质量系数质量系数为:1、0.6、0.5 质量系数由督导室根据二级学院(部)、督导室、教务部出具考核意见,按4:3:3比例提供综合评价结果。 A类人员教学建设工作量不超过学年末所在专业(教研室)所有在编在岗专任教师本学年额定总课时数的 5%。得分:高级职称=课时数/432×60;中级及以下职称=课时数/504×60。由各二级学院、专业(教研室)主任根据个人承担教学建设任务,分配教学建设工作量(课时数)。 A类人员科研工作量 20092010 学年暂不列入工作量考核,暂列入加分工作量项目。由本人提供佐证材料,所在部门审核,学校复审。按项目给分。 B、C 类人员本岗位工作量考核分数=(60分)×(质量系数+工作负荷系数)/2 质量系数为:1、0.6、0.5 工作负荷系数为:1.2、1.1、1、0.9、0.8。质量系数、工作负荷系数由部门根据被考核人的工作难度、强度及完成情况确定(中层干部由校领导确定),其中负荷系数为 1.2的人数不超过本部门全体考核人数的10%,1.1不超过20%。说明:1、质量系数“1”指工作质量达标,“0.6”指工作质量基本达标,“0.5”指工作质量不达标;2、在教师的工作量中,教学工作量高级职称原则上不得低于10节/周,中级及以下职称原则上不得低于12节/周。6 工作量加分项目计分办法人员类别工作量加分项目内容备注 A 类专任教师1、公开发表论文。[核心刊物以上3分/篇,省级刊物1.5分/篇,校级刊物0.5分/篇;文学、艺术作品1.5分/篇(幅、期);省级展览作品1.5分/幅(组)] 2、公开出版专著、教材。【项目按学校标准计总分,其中第一作者、主编按项目总分的15%计分;其余分数由第一作者、主编按参加人员的工作量给分】3、主持(参与)省级精品课程12分,其中,负责人4.8分,参与人共7.2分,参与人分数由课程负责人赋分。4、主持(参与)校级精品课程5分,其中,负责人2分,参与人共3分。参与人分数由课程负责人赋分。5、主持(参与)省级教研教改项目10分,参与人分数由项目负责人赋分。6、主持(参与)校级教研教改项目,其中,重大项目4分、重点项目3分、一般2分,参与人分数由项目负责人赋分。7、主持(参与)产学研项目、横向课题或通过科技开发、成果应用、技术服务为学校创收收入1万元(文科5千元)以上。1万元(文科5千元)1分,最高不超过4分。参与人分数由项目负责人赋分。 8、义务兼任学生导师(班主任),或兼任其它学生管理工作并经考核合格,一学年3分,或指导学生社团组织开展活动,累计40小时及以上2分。 9、义务兼任行政(党务、工会)、教辅(含图书馆)等日常工作,一学年3分。1、专著0.5分/万字,编著、译著0.3分/万字,教材、工具书0.2分/万字。2、1-2以出版为准;3-6项以项目结题验收为准。3、9-10项为义务兼任,即非必备工作量。 B、C类行政、教辅人员 1、义务兼任学生导师(班主任),或兼任其它学生管理工作并经考核合格,一学年3分,或指导学生社团组织开展活动,累计40小时2分。 2、义务兼任党务、工会、图书馆等日常工作,一学年3分。2、工作能力计分办法类别操作办法 A类人员被考核人提供业绩证明,部门考评小组评定 B、C 类人员被考核人提供业绩证明,部门领导评定(中层干部由校领导评定)3、工作表现计分办法类别考核办法备注 A类人员其中:专业、教研室主任同事互评占 20%+专业、教研室评价占 40%+部门领导评价占 40% 本专业、教研室教师评价占 50%+ 部门领导评价占 50% B、C 类人员其中:辅导员同事互评占 40%+部门领导评价占 60% 同事互评占 20%+部门领导评价占 50%+学生事务中心占 30% 中层干部在部门内进行民意测评,群众评议占50%,校领导综合评议占50%。注:工作表现考核18分及以上(优秀)人数不能超过本部门(岗位)人数的20%。 4、考核总成绩计分办法7 各类人员的考核总成绩为三部分考核分数(含加分项目)之和,如下图:人员类别工作量工作能力工作表现总分 A类人员额定教学工作量分数+ 教学建设工作量分数+ (科研工作量分数)加分工作量分数工作能力分数加分工作能力分数工作表现分数 B、C类人员履行岗位职责分数加分工作量分数工作能力分数加分工作能力分数工作表现分数注:工作量基本分 36 分,工作能力基本分 12分,工作表现基本分 12 分,三者合计 60 分。如考核总成绩低于 60 分或单项考核低于其基本分,为考核不达标,不发放绩效工资。三、绩效考核的核定办法各类人员绩效工资的发放按考核分数对应一定的业绩系数(各档之间的考核分数按插入法计算对应业绩系数),详见下表。业绩系数对应的金额按每年可发放的绩效工资总额度确定。表一:专任教师绩效考核成绩及对应业绩系数职称岗位档次档次标准分数业绩系数对应金额数量(元/月)说明61555.551405.041254.531104.02953.5正高1602.561554.451404.041253.631103.22952.8副高1602.061553.951403.541253.131102.72952.3中级1601.551402.5助理级41252.2(一)硕士毕业未定级按助理级计档,但满两年后可按中级计档;博士按副高级计档。(二)考核分数与业绩系数如考核分数不是上述各档次分数,则对应业绩系数可采用插入法计算得出。(三)本表仅适用专任教师。8 31101.92951.61601.041251.731101.52951.3未定级(本科)1600.5表二:行政(辅导员)、教辅人员绩效考核成绩及对应业绩系数岗位名称岗位档次档次标准分数业绩系数对应金额数量(元/月)说明51255.041154.531054.02953.5四级1602.551254.041153.631053.22952.8五级1602.051253.541153.131052.72952.3六级1601.551253.041152.631052.22951.8七级1601.041151.731051.52951.3八级1600.5(一)硕士毕业按七级计档,但满两年后可按六级计档;博士按五级计档。(二)考核分数与业绩系数如考核分数不是上述各档次分数,则对应业绩系数可采用插入法计算得出。(三)本表适用辅导员、行政管理人员、教辅人员。四、绩效考核的有关规定9 绩效考核工资随基准工资按月发放,本学年的绩效考核分数作为下一学年发放绩效工资的依据。(一)新教职工因没有上学年度的考核成绩,试用期满转正之后一般按所聘职称(职务或岗位)的1档发放(个别比较优秀经批准可按2档)。(二)休假缺勤期间(如病假、事假、产假等),按实际缺勤天数扣除绩效工资;(三)处在试用期的不发放绩效工资;(四)解除(或终止)聘用合同(协议)已离职的,不发放绩效工资;(五)学年度考
本文标题:学院岗位绩效考核办法(院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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