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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度蒙城县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发布文号:蒙政办[2010]64号发文日期:2010-7-7各乡、镇人民政府,庄周、漆园办事处,白杨林场,范集工业园区,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2010年度蒙城县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附件:蒙城县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二○一○年六月二十四日2010年度蒙城县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我县城乡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增强社会保险基金的支撑能力,切实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实现“人人享有基本社会保障”的目标,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方案。一、总体要求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按照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决定在全县开展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消除“零参保”企业,扩大社会保险参保面,督促用人单位依法参保、依法缴费,逐步实现应保尽保、应收尽收,切实保障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二、目标任务2010年底,养老保险参保人数2.9802万人,基金征缴收入1.01亿元;失业保险参保人数3.6万人,基金征缴收入0.09亿元;工伤保险参保人数2万人,其中,农民工参保人数1.2万人,基金征缴收入0.016亿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4.15万人,基金征缴收入0.56亿元;生育保险参保人数2.2万人,基金征缴收入0.022亿元;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60周岁以上养老金发放率达到95%,16—59周岁参保率达到70%;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9.5万人以上。三、工作步骤(一)集中宣传阶段(2010年6月20日—2010年6月30日)。由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地税、宣传等部门配合,层层发动,加大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宣传力度,开展全方位、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广泛宣传社会保险政策法规,提高单位及职工的参保意识,努力营造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良好社会氛围。(二)调查摸底阶段(2010年7月1日—2010年7月20日)。由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各乡镇(办事处、场、园区,以下简称乡镇)及地税、工商等部门配合,对所有用人单位及个人参保缴费情况进行全面的调查摸底。检查是否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是否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参加全部或有关险种;是否全员参保;是否如实申报缴费基数;是否足额缴费。要通过排查,彻底摸清底数,全面掌握情况,进行分类管理,确定社会保险扩面征缴重点单位。(三)扩面实施阶段(2010年7月21日—2010年11月30日)。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根据调查摸底情况,按照各自职责,协同配合,充分发挥联动作用,确保该项工作取得实效。劳动和社会保障、地税等部门要抽调人员,组成若干个扩面征缴工作小组,按照“分片包干,责任到组”的原则,督促未参保的用人单位及个人参保。1.规范登记。凡未按规定参保的单位要在规定时间内到劳动和保障部门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已参保单位要开展自查,对少报、漏报的要重新申报。劳动和保障部门要集中力量及时办理缴费单位社会保险登记、补缴、数据库建立等工作。建立用人单位登记信息库。2.合同签订。督促用人单位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为劳动者办理录用备案、就业登记、劳动合同签订和社会保险等有关手续。3.统一申报核定。社会保险统一申报核定实行“同一地点”、“同一表格”、“同一基数”。对缴费单位尚未按规定参保的险种和人员,通过统一申报核定纳入社会保险。同一缴费人只能申报一个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4.“一票征缴”。实行社会保险费“一票征缴、按比例分帐”,规范业务程序,建立工作机制,促进均衡征缴。对确有困难的企业,经批准可按指定险种分帐。5.执法检查。全面贯彻《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对缴费单位申报缴费情况开展统一稽核和专项劳动监察执法检查活动。对拒不参保缴费或参保缴费工作较差的重点难点单位,依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限期整改。6.查漏补缺。2010年11月,对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进行查漏补缺,着重检查用工单位是否全员参保、全额缴费,确保完成全年任务。(四)总结验收阶段(2010年12月1日—2010年12月31日)。县政府对2010年度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进行考核验收,总结经验,推广好的做法。对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及时加以整改,采取更加强有力的措施,推进扩面征缴工作。1.对社会保险扩面征缴任务完成较好的单位,县政府将给予表彰奖励;对完成任务较差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单位主要领导要向县政府说明原因。各单位可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制订相关奖罚措施,推动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的落实。2.对积极参加社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社保费的企业进行遴选,评比“社会保险守法诚信企业”,由县政府进行表彰,树立典型,充分发挥其带头示范作用。四、部门及乡镇职责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和大局观念,正确处理好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经济发展与保障民生的关系,要密切配合,强化工作措施,形成合力,切实打好社会保险扩面征缴攻坚战。地税部门要配合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做好用人单位及职工参保缴费情况排查摸底工作,确保无一遗漏;强化征缴手段,确保应收尽收;加强日常征收监管,把税收管理的户管制度引申到社保费的征收管理中,实行社保费与税收同征同管;对新办税务登记的单位,要按照社会养老保险条例规定,督促其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手续。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切实履行社会保险综合管理职能,加强对社会保险工作的组织协调,落实督促指导和基础管理责任。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积极协助地税部门做好宣传发动、依法扩面和社保费申报核定等工作;严把新年度社保费申报审核关,确保参保人数、参保险种、缴费工资(基数)等准确无误。财政部门要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督和管理;做好资金安排,为社会保险征缴、信息系统安全运行和政策法规宣传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工商部门要及时向地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提供企业登记情况;对企业进行营业执照年度审查登记、办理变更或者注销手续时,督促其依法履行社会保险参保缴费义务;对未按政策规定为用工人员办理社会保险的企业,可暂缓营业执照年度审查登记。建设部门在核发施工许可证及建设项目招投标资格认证时,对没有按政策规定为用工人员办理社会保险的建筑企业,要督促其为用工人员办理社会保险,否则暂缓核发及认证。公安部门要及时向地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提供外来人员有关资料,督促流动就业人员参保。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在初审《安全生产许可证》时,要查验《社会保险登记证》,否则暂缓核发。审计部门要将机关事业单位及相关企业参保缴费情况纳入年度审计工作的重要内容。工会、工商联、个体私营企业协会等群团组织要积极宣传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和政策,督促和组织各类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宣传部门要积极协调和指导新闻媒体,做好社会保险政策、法规的宣传报道工作;新闻媒体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对社会保险政策、法规宣传应减免收费,并提供一定的公益广告。各乡镇要按属地管理的原则,积极主动配合劳动和社会保障、地税等部门做好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附件:蒙城县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组长:熊国洪(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副组长:韩龙(县政府副县长)成员:李斌(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崔磊(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马良(县委宣传部副部长)丁涛(县监察局副局长)王克宝(县地税局副局长)杨润艳(县工商局副局长)熊景夏(县财政局副局长)杨建设(县人事局副局长)徐斌(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张勇民(县经委副主任)刘家庭(县法院党组副书记)郭荣辉(县工商联党组书记)陈玲(县总工会副主席)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崔磊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本文标题:蒙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度蒙城县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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