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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仁政发〔2010〕号仁德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仁德镇农村水库、坝塘、河道水面清理管护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各社区(村委)、镇直相关单位:为加大仁德镇农村水面管理和治理力度,切实改善仁德镇农村水环境质量,经仁德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将《仁德镇农村水库、坝塘、河道水面清理管护制度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仁德镇人民政府二〇一〇年九月二十五日—2—仁德镇农村水库、坝塘、河道水面清理管护制度实施方案水是生命之源。我镇农村水库、坝塘、河道既承担着广大农村地区群众生产生活用水保障,也承担着防汛、蓄水、排涝及改善生态环境等多种功能,是我镇分布最广、最直接发挥综合效益的重要基础设施之一。近年来,镇党委、镇政府高度重视以水库除险加固为重点的农村水利工程建设,积极开展以截污、治污为核心的水环境综合整治,水库、坝塘、河道水面管理水平有了一定提高。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特别是重建轻管问题不同程度的存在,致使水资源利用率较低,水库、坝塘、河道淤积严重,污染加剧,功能萎缩,效益衰退,抵御洪涝干旱灾害的能力降低,潜在威胁着我镇广大农村地区的可持续发展。为切实加强我镇农村水库、坝塘、河道水面管理,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改善农村水环境,充分发挥水库、坝塘、河道综合功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昆明市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昆明市“一湖两江”流域水环境保护工作的若干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城乡统筹,以为民办实事为宗旨,以提高农村人民生活水平和水环境质量为目的,以规划为龙头,以污染治理为重点,科学规划、统一组织、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实行水资源开发利用和水环境保护并重,积极探索农村水—3—库、坝塘、河道水面管理新模式,建立健全管护长效机制,着力改善农村水环境质量,加快推动农村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二、目标任务坚持“政府主导、群众参与、依法保护、属地管理”的原则,以截污、治污为重点,注重生态,强化管理。2010年底实现牛栏江流域(麦浪至哦嘎段)达到Ⅳ类水质标准;2015年前县域地表水体基本达到水环境功能保护目标,确保农村人畜饮水及工农业生产用水安全。——开展水库、坝塘、河道生态修复。2010年底完成流经县城河道的清淤任务;2012年前完成全县河道清淤任务;2015年前完成全县水库、坝塘、河道生态修复,实现全县水库、坝塘、河道“水清、坡洁、岸绿、景美”。——进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2012年内实现县城、集镇无污水排入河道和下游水库、坝塘;2015年实现自然村无污水直接排入河道和下游水库、坝塘,牛栏江流域内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90%以上,牛栏江流域外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70%以上。——建立水库、坝塘、河道水面长效管护机制。要确保条条河道有人管、座座库塘有人抓。2012年内实现水库、坝塘、河道的堤坝无耕翻种植、无违章建筑、无乱堆乱放、无违法取土,河床、库区无垃圾、无漂浮物、无死畜禽等。——开展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到2013年底全面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三、主要措施(一)实施水库、坝塘、河道生态修复按照“先急后缓、因地制宜、因河制宜、统筹兼顾”的原则,重点—4—对主要入湖河流及入湖口、流经集镇河道、流域重点水库、坝塘和其他重要湿地开展生态保护与修复。生态修复内容主要包括水库、坝塘、河道清淤,以及湿地保护与建设、生态林建设、水体生态修复和生态河堤建设等方面。1.河道生态清淤。为有效减少水体内源污染物含量,改善水生态环境,对河道底泥沉积严重、有机污染物含量高的河道实施底泥生态清淤。河道生态清淤实行:“一河一策”,应符合国家现有的有关标准、规范规定,尽量准确清除沉积在河底的污染底泥。牵头责任部门:水务科配合部门:财政所、环卫站2.湿地保护与恢复。为充分发挥湿地生态功能,促进湿地生物多样性恢复,以改善和丰富县域湖泊及河流的生态建设为重点,着力做好重点流域内湿地生态保护和恢复工作。2010-2012年,重点实施牛栏江流域上游重要水库、坝塘湿地的保护与恢复工程;2015年前,在完善和巩固前期湿地恢复工作的基础上,加强对牛栏江流域外的其他湿地保护与恢复工作。——县城周边河流及河道口湿地恢复工程。根据河堤结构现状,在河道口恢复约50-100米左右的滨岸湿地植被带,在河流沿线的节点建设小型湿地,在硬质护岸区域主要以河道清淤为主。——牛栏江上游重要水库、坝塘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主要针对牛栏江流域内上游中型及重点小型水库,在水库适宜区域恢复约50米的湿地植被带。——2015年以前,积极开展牛栏江流域外的主要水库、坝塘、河道的湿地保护与恢复工作,在水库适宜区域恢复10—100米的湿地植被带。—5—牵头责任部门:水务科配合部门:财政所、规划科、国土资源所、林业科、环卫站3.生态隔离带及水源林体系建设工程。按照“因地制宜、适地适树、合理配置、乔灌草结合”的原则,选择耐水吸污能力强、净化隔污效果好的乡土树种,以入牛栏江河道、水源区河道和出入仁德镇流域的河道为重点,建设通河水质净化水源林工程,促进河道水质的根本好转。2013年前,全镇大中小水库径流区全面恢复植被,逐步在饮用水源地周边建立一个稳定、高质、高效的森林生态系统,促进水体净化、水质提升。2015年完成全镇水库、坝塘、河道生态隔离带及水源林体系建设。牵头责任部门:林业科配合部门:财政所、规划科、国土资源所、林业科、环卫站、水务科4.生态河堤建设。根据河道功能定位,河堤建设在考虑具有一定强度、安全性和耐久性的同时,应突出考虑保护、创造生态良好的生存环境和自然景观,把河堤改造成为适合生物生长的自然护坡。牵头责任部门:水务科配合部门:财政所、规划科、国土资源所、林业科、环卫站(二)加快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针对农村生活污水的特点,结合我县农村实际,以村庄和片区为单元,采用源头、过程、末端三级控制模式,按照“拼户、并片、连村”分散与集中相结合的处理格局,选择就近接入市政污水管道、因地制宜地建设村庄污水处理设施,或选用土地渗滤、氧化塘、人工湿地等污水处理技术进行污水处理,提倡结合农田灌溉、村庄绿化等推行资源化利用。—6—2010年12月底以前,组织实施牛栏江(易隆至哦嘎段)流域内已确定的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2011年前完成重点水源保护区、牛栏江(易隆至哦嘎段)流域区域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2015年12月底前完成全镇70%的行政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牵头责任部门:环卫站配合部门:财政所、水务科(三)加快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建设按照全镇农村饮水安全总体目标,继续加大投入力度,建立以财政投入为主导、市场化筹资与引导群众投劳投资相结合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投入机制和管护机制。2012年前解决牛栏江(麦浪至哦嘎段)流域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安全饮用水达99%;2013年前解决牛栏江流域外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安全饮用水达95%。实施适度规模的集中供水项目,积极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2013年全面解决我镇农村饮水安全问题,为仁德镇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提供饮用水基础保障。牵头责任部门:水务科配合部门:财政所、卫生院、中心学校、林业科(四)加大地表水环境监测力度加大地表水环境监测力度,将农村地表水环境监测列入年度监测工作计划,及时提供地表水环境动态。按程序及时反馈广大农村地区地表水环境动态,为各级政府组织实施农村水面管护提供依据、当好参谋。1.农村地表水监测频次和标准。按照地表水环境监测内容、标准和省、市要求,对国控、省控、市控、县控断面每月监测一次。其中,—7—牛栏江流域内的入河河流交界断面监测项目为:“河长制”管理办法考核项目;牛栏江以外其他流域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监测指标,原则上不得低于牛栏江流域“河长制”考核指标,还必须包括流域特征污染物。2.城镇饮用水监测频次。县城主城区1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实行每月监测1次。其他集中式供水水源地根据情况进行监测。3.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监测。在加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同时,要进一步加强污水处理设施的监管工作,确保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转,水质稳定达标,对已经通过验收的污水处理设施必需每季度至少监测1次,进、出口均须监测污染物浓度和废水流量,并计算污染物去除效率。牵头责任部门:环卫站配合部门:财政所、农业科四、工作要求(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社区(村委)、各有关部门要将农村水库、坝塘、河道水面管护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农村水库、坝塘、河道水面管护工作目标责任制,强化镇、社区(村委)两级管理,逐级签订目标责任书,层层落实任务和具体责任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镇直各职能部门对农村水库、坝塘、河道水面管护工作负有指导、协调、监督职责,负责指导、协调各项工作措施的实施,督促检查各地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参与县政府对各地进行考核。考核工作要制定考核的标准、细则和办法。农村水库、坝塘、河道水面管护实行属地负责制,各社区(村委)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主要责任人,职能部门领导是具—8—体责任人。社区(村委)的水库、坝塘、河道水面管护由各社区(村委)负责,按照管护的有关规定,落实配套措施,镇政府负责督促协调,各社区(村委)负责组织实施,村组具体抓落实,着力搞好辖区内水库、坝塘、河道水面的管护工作。牵头责任部门:环卫站、水务科、林业科配合部门:各社区(村委)、国土资源所、水务科、环卫站、林业科、农业科(二)拓宽融资渠道,加大投入力度要建立“政府引导、地方为主、市场运作、融资贷款、社会参与”的多元化筹资机制,加大投入并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管理,保障项目有序开展和顺利实施。积极争取省、市、县级财政资金支持,进一步调整财政支出结构,整合各级同类项目资金。牵头责任部门:财政所配合部门:国土资源所、水务科、环卫站、林业科、农业科(三)落实管理人员和机构,加强管理维护各社区(村委)应根据工程分布和特点,针对不同的工程项目,着眼杜绝污染、提升水质、延长工程使用年限,采取不同的运营管理模式,积极探索长效管理机制,确保群众生产生活用水安全和防汛、蓄水、排涝及改善生态环境等多种功能有效发挥。各社区(村委)要会同国土资源所、规划科等部门,按照《昆明市河道管理条例》、《昆明市水利工程管理条例》、《昆明市水库沿岸公共空间保护规定》和《昆明市河道沿岸公共空间保护规定》的要求,于2015年前划定河道、水库以及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设施保护范围,报镇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并在保护范围内设置警示标志。镇、社区(村委)为主导,各职能部门配合,采取专业管理与群—9—众管理相结合的方式,明确水库、坝塘、河道管理人员,确立岗位职责,签订目标责任,实现管理工作无盲区。落实日常管理维护制度,各类管理人员必须上岗到位,切实履行管理职责,坚持开展水库、坝塘、河道的巡逻检查,做好工程维护和水面保洁工作。研究制定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管理长效机制,针对不同村庄生活污水处理类型,采取不同的运营管理模式,避免出现“前期建设、后期停运”的现象。责任部门:各社区(村委)(四)建立健全综合执法体系,加大执法力度各镇直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认真做好涉水工程项目依法审批工作,从源头上加大农村水面保护力度,进一步明确行政执法主体、理顺管理关系,严格依法治理河道,保护农村水面。严格执行河道管理、农村水面保护的法律、法规,加大执法力度,着力纠正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开垦、乱占乱建等与水争地及设置排污口等违法行为,着力查处水环境违法违规行为。对重点污染企业、污水处理厂和其他污染源排放实施专项执法检查,提升执法效果,促进农村水资源、水环境的良性循环。着力解决河道管理、农村水面管护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维护人民群众的民生权益。对河道重大违法行为实行挂牌督办,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牵头责任部门:水务科、环卫站、国土资源所、规划科、林业科、综治办责任部门:各社区(村委)(五)加大宣传力度,促进公众参与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昆明
本文标题:关于清理河道建立农村水面管护制度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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