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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返修改制工作管理规定1总则1.1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产品出厂后(甚至刚出产尚未出厂)就会遇到主机厂改变设计要求(包括质量改进、机型更新、老产品淘汰等应急需求)需返修或改制。为了满足主机厂的要求,产品返修、改制工作必须纳入公司计划,严格按品种、数量、质量、进度要求组织生产。1.2产品返修、改制是对已出产商品进行再加工的生产过程,属于一种特定条件下的生产任务。有关部门必须通力合作,互相配合,确保返修、改制任务的全面完成。2返修、改制计划的下达2.1销售部门根据主机厂要求,提出返修、改制意见,同时将主机厂技术要求送产品开发部门确认(如改成新型号,产品开发部门应出技术通知单),而后由销售部门开具返修、改制工作令,送公司计划综合部门平衡生产任务,进行计划安排。2.2产品开发部门、质量管理部门在为主机厂服务过程中,对于他厂设计更新、质量改进而产生的总成返修、改制,必须提出具体的技术要求,反馈销售部门,再按2.1款程序执行。2.3必要时,公司计划综合部门应召集总成返修、改制工作会议,具体研究、分析返修、改制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问题,再正式下达总成返修、改制计划。3返修、改制计划的实施3.1生产管理部门根据返修、改制计划编制作业计划,并负责计划的实施、跟踪、检查、考核。销售部门应将修理部门未完成情况(包括品种、数量)及时反馈计划综合部门。3.1.1对于已经出公司再退回的总成返修,由销售部门委托修理部门组织实施。更换零部件的品种及数量清单报销售部门、生产管理部门,以便安排生产作业计划。3.1.2对于尚未出公司的产品改制(或工序返工)由原生产本产品的分厂组织实施。3.2返修、改制产品由销售部门与承担返修、改制任务的部门办理交接结算手续。3.3返修、改制产品的检验和更换零部件的鉴定由质量部门负责。4.1主机厂要求返修、改制,销售部门要严格把关,并请主机厂承担相应费用。4.2返修、改制的结算4.2.1返修结算:修理部门发生的返修料费,由修理部门开具领料单,经销售部门分管领导审核后方可领料,费用由销售部门承担。发生的返修工费,由修理部门开票向销售部门结算;有关分厂发生的返修料费,由分厂开具领料单,费用由销售部门承担;分厂发生的工费,月末由分厂成本转出向销售部门结算。4.2.2改制结算:详见制度“财务-3A-17-018(1)”。4.2.3修理部门或分厂返修(改制)泵更换下来的零件,应移交给销售部门管理。4.3经质量管理部门确认为内部质量问题引起的返修、改制,应由质量管理部门分清责任,对主要责任部门实施经济责任制考核。由此发生的零部件更换,费用由责任部门承担。质量责任涉及几个部门时,其损失按公司《质量索赔规程》处理。4.4返修换下来的零部件(包括偶件),进行返修经检验质量达到公司出厂标准(个别涉及外观质量而不影响装泵性能要求的标准由质量部门制订,但该类产品严禁混入商品和装配分厂),返还销售部门配件三包库。4.5改制换下来的全新零部件经质量管理部门检验确认合格,允许重新包装入库(自制件入成零件库、外协件入配套库,由销售部门“卖”给生产、采供部门,价格由财务部门确定)。4.6需要修复或赔偿的外协零部件由承担返修、改制的部门退采供部门。采供部门负责联系修复或赔偿。属于外协厂责任的,修复费用由外协厂自理。属于主机厂或产品开发部门要求修复的由公司承担退修费。退修费核定由财务部门、采供部门负责。4.7返修、改制换下来的零部件经质量部门鉴定已经报废,报废实物由销售部门送采供部门统一处理。
本文标题:产品返修改制工作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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