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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院校名称:NO:×××××毕业生情况及意见姓名性别年龄名族政治面貌培养方式健康状况毕业时间专业学历学制身份证号码入学前家庭所在地现家庭住址联系电话应聘意见:毕业生签字:年月日用人单位情况及意见单位名称单位隶属单位性质(√)国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部队、企业(国有、国有控股、外资、合资、民营企业)单位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邮政编码档案转寄详细地址用人单位意见:签章年月日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意见:签章年月日学校意见学校联系人联系电话邮政编码学校通信地址院(系、所)意见:签章年月日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意见:签章年月日用人单位留存(本协议一式三份,用人单位、学校、毕业生各执一份)山西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印制用人单位、毕业生双方按照国家有关毕业生就业政策及相关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一、用人单位如实向毕业生介绍本单位情况,经了解、考核,同意接收毕业生,并负责按有关规定办理接收手续。二、毕业生如实向用人单位介绍自己情况,并通过对用人单位的了解,愿意到用人单位就业,服从用人单位的工作安排。三、所有未尽事宜及用人单位、毕业生的其他承诺应附材料注明,并视为本协议的一部分。四、双方签订就业协议后,由毕业生将本协议报所在学校就业工作部门登记签章,并由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列入就业方案,办理相关就业手续。五、本协议一式三份,经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用人单位、学校、毕业生各执一份,复印无效。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都应严格履行本协议条约,若有一方变更协议,须征得另两方同意。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如有违约,按双方约定执行。备注:(如有其它约定,请用人单位和毕业生协商后在以下空白处填写补充协议,并签字盖章。)用人单位签章:毕业生签字:年月日年月日
本文标题: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三方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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