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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JB95.6-2010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内容深度1前言开发建设项目不可避免造成植被破坏、土壤裸露,引起水土流失,特别是破土面积较大及建设地区较敏感的建设项目,造成的水土流失影响较大。根据《关于涉及水土保持方案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有关审批问题的通知》(环发﹝2002﹞129号)规定,凡是涉及山区、丘陵区、风沙区的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中必须有水土保持方案,水土保持方案作为报告书(表)的一个独立章节(专题)编制。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编制水土保持方案,一般根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内容进行总结、归纳,简明扼要叙述项目水土流失影响及水土流失防范措施,但有些建设项目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编制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尚未完成,甚至尚未编制或委托,因此为确保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内容完整、全面,我们一方面要敦促业主委托编制水土保持方案,一方面为保证项目进度,要根据建设项目永久、临时占地的类型、大小、占地裸露时间长短、施工及恢复方式等,按照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编制要求,编制出水土保持方案。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时需要结合项目具体情况预测项目建设过程中引起的水土流失量,并提出合理的水土保持方案或措施,确保项目水土流失影响降低到最低限度。本技术要求综合了水土保持方面有关国家法规、技术规范的要求,提出了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基本技术要求。为避免漏项,内容有些面面俱到,在实际工作中,建议根据具体项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简化,但应注意的是,法规强条要求内容(内容中黑体字部分)必须在专题内容中有所体现。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技术要求ZJB95.6-2010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技术要求11项目概况1.1简要介绍项目概况简要介绍项目概况。项目概况一般在环评报告书内已有介绍,若作为专题报告此处应简要介绍项目概况,若作为报告书一个章节,其他章节已有项目概况介绍时,此处可以省略。1.2与水土保持有关的项目内容强调与水土保持有关的项目内容。附图:地理位置图、项目平面布置图2项目区域自然及社会概况调查2.1项目建设区自然、社会概况调查简要介绍项目建设区地形地貌、地质、土壤情况,叙述项目占地区域植被类型、主要群落结构、植被覆盖率。调查区域气象水文特征。包括年降水量、最大日降水量;年均风速、大风日数;年均气温、极端气温、最高和最低气温等;临河及低洼场地建设项目应调查场地高程、与区域洪水位关系。建设区域水土流失治理现状,项目占地区生态用水的来源和保证率。调查、叙述区域社会经济发展概况及城市片区、相关区域(自然保护区、产业集聚区等)规划。调查工程建设可能影响的范围及建设区域在当地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划分图中占据的区域(项目区与当地水土保持区划的关系)。工程建设可能影响的范围应采用资料收集与实地调查相结合的方法。现状调查时,根据《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GB50434-2008)(强条)规定:对100万m3以上的取土(石、料)场、弃土(石、渣)场以及其他重要的防护工程必须收集工程地质勘测资料及地形图(比例尺不低于1/10000),并进行必要的补充测量。附图:水土流失现状图。调查时,业主需提供资料清单见附录B。ZJB95.6-2010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内容深度32.2现状水土流失发展趋势分析通过现场调查,说明项目建设区所属的土壤侵蚀类型区及水土流失容许值(200、500、1000t/km2.a)。区域土壤侵蚀模数背景值可类比,但最好用当地实测成果和已有的科研成果,或用当地水文水保资料。对建设区域水土流失现状类型及分布、水土流失发展趋势进行分析。3工程水土流失分析3.1与水土流失相关的工程内容分析(1)列表(见下表1)列出与水土流失有关的工程内容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料场等临时占地、施工营地、取土场、弃渣场等并附工程总平面布置图。列表包括建设内容、地点、建设规模、工程占地面积。主体工程的平面布局、施工组织可采用收集相关资料及设计文件的方法。(2)统计项目占地中各种地貌类型面积(如山区、丘陵区、平原区等);对线路工程应分里程表述,不良地质区段(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应予说明。(3)对主体工程规划设计中已有的、具有水土保持功能的工程进行统计与评价(见表2),并提出合理建议。以防治水土流失为目标的工程作为水土保持工程;以主体设计功能为主,同时具有水土保持功能的工程,不作为水土保持工程;对建设项目临时占地范围内的各项防护工程均应作为水土保持工程。①应划分纳入水土保持方案中的工程主体工程中应划分纳入水土保持方案中的工程如下:a、项目建设区绿化措施b、开挖边坡防护工程c、地表排水工程d、施工道路两侧防护e、取土场、弃土(渣)场、料场下列以主体工程为主、具有水保功能工程,只叙述,投资纳入主体工程投资。a、路基边坡工程防护ZJB95.6-2010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内容深度4b、施工区硬化、地面和路面硬化②分析与评价对具有水土保持功能的工程进行分析与评价。包括:a、工程选线或选址、总体布局及施工工艺是否合理b、取土场、弃土(渣)场、料场的选位、数量、占地类型及面积是否合理c、主体工程防护措施如范围、长度、高度等是否全面到位,有效控制水土流失d、施工时序是否符合水土保持要求,如先挡后弃原则等③主体工程中具有水土保持措施评估项目平面布置、竖向设计及具有水土保持功能的工程是否有利于土石方平衡、是否有利于边坡稳定和生态景观的改善、是否有利于项目区的防洪排水、是否有利于泥沙控制及绿化等措施的实施。(4)收集、统计计算工程项目特性表(见附录D)有关数据,搞清与水土流失有关的主要工程参数。表1工程内容一览表建设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工程占地面积建设区域水土保持现状调查及现状主要水土流失问题备注主体工程辅助工程道路工程料场、预制场、拌和站等临时占地施工营地取土场弃土场其他表2工程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的工程分析项目名称现状存在的水土流失问题工程已列水保措施建议措施工程量投资(万元)边坡防护工程地表排水工程施工道路两侧防护取土场弃土场绿化措施ZJB95.6-2010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内容深度53.2工程各建设阶段水土流失分析3.2.1工程各建设阶段分析工程各建设阶段:包括施工阶段、试运营期、营运期。开发建设项目按建设和生产运行情况可划分为建设类和建设生产类。建设类项目包括公路、铁路、机场、港口码头、水、电力工程(水电、核电、风电、输变电)、通信工程、输油输气管道、国防工程、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开发区建设、地质勘探等,该类项目水土流失主要发生在建设期,其工程各建设阶段划分为施工期、试运行期。建设生产类项目包括矿产和石油天然气开采及冶炼、建材、火力发电、考古、滩涂开发、生态移民、荒地开发、林木采伐等,其水土流失发生在建设期和生产运行期,工程各建设阶段划分为施工期、试运行期、生产运行期。生产运行期应为从投产使用始至终止服务年。3.2.2水土流失影响因素分析(1)施工阶段施工组织分析:对施工工艺(含施工工期)和方法作重点介绍和分析,从中找出可能会造成水土流失的施工场地、工序及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时间。如对施工场地分区、施工时序、土石方及砂石料开挖场地、运输、堆存方式、施工道路及临时占地布置情况等进行分析;如有桥梁、隧洞的,还需说明桥墩挖桩、隧洞开挖工艺。对采石场要说明爆破方式和采石机械等。土石方平衡分析:应以主体工程的土石方平衡为基础,查阅项目设计文件及技术资料,充分考虑地形地貌、挖填方的施工时段、土石方数量、运距及回填利用率等因素,经综合分析后提出平衡方案,并从水土保持角度分析弃渣、取土流向(可用土石方平衡图表达),并应注意压实方与自然方换算时松散系数的选取。对于取、弃土弃渣场优化调整后,尽量减少征地的面积,合理占地性质。对土石方平衡进行分析,找出较大的引起水土流失危害的关键、重点区域。水土流失扰动面积及扰动时段分析:扰动类型、扰动面积及扰动时段分析:与水土流失直接相关的工程占地面积、扰ZJB95.6-2010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内容深度6动类型、损坏植被面积。根据扰动类型及扰动面积,提出初步水土保持推荐方案。(2)试运营期、营运期对工程试运营期、营运期水土流失因素进行分析,找出较大的引起水土流失危害的关键工序、重点区域。4水土流失量预测及指导性意见4.1预测时段、项目区划分(1)必须分时段进行预测,建设类项目一般只预测建设期及运行期恢复时段;生产类项目分别对建设期、生产运行期进行预测。(2)预测时应分不同水土流失模数区进行预测,如主体施工区、料场区、取土弃渣场区、施工营地区等。(3)各项目区预测时段应根据水土流失扰动面积及相应扰动时段确定,不能都用总工期一个时段计算。4.2背景值预测按照施工期扰动区域现状背景侵蚀模数及预测时段,预测计算在没有扰动或不采取任何防护措施下,可能产生的水土流失量。4.3新增水土流失量预测的基本要求及计算方法根据施工期扰动情况及提出的初步水土保持推荐方案,计算预测新增水土流失量。①推荐使用类比法。说明类比工程的可比性,确定侵蚀模数,渣场预测采用流弃比法,计算公式见后附附录C“水土流失预测计算方法及水土流失侵蚀模数的选取”。②侵蚀模数有实际观测数据时尽量利用。③使用通用土壤流失方程式预测,必须具备相应的试验资料。4.4预测结论及指导性意见①在预测水土流失总量的基础上,分析新增水土流失可能造成的危害(对环境的影响及对工程本身建设期及运行期的影响),并据此论证推荐的防治措施及防治措施布局的合理性,明确产生水土流失(量或危害)的重点区域或地段,提出水土保持指导性意见。②根据水土流失量的变化过程,提出防治工程(特别是临时防护措施)的实施及ZJB95.6-2010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内容深度7进度要求。③在水土流失强度预测的基础上,提出推荐的防治措施(如工程措施类、植物措施类)及布局合理化建议,明确水土流失监测的重点时段、重点区段。5水土保持方案及投资估算5.1防治目标(指标)及防治标准等级(1)防治目标(指标)《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GB50434-2008)规定(黑体为强条),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应达到下列防治水土流失的基本目标为:a.项目建设区的原有水土流失得到基本治理。b.新增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c.生态得到最大限度的保护,环境得到明显改善。d.水土保持设施安全有效。e.扰动土地整治率、水土流失总治理度、土壤流失控制比、拦渣率、林草植被恢复率、林草覆盖率等指标达到现行国家标准《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GB50434—2008)的要求。(2)防治标准等级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等级应按项目所处水土流失防治区《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区划图》和区域水土保持生态功能重要性确定。根据《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GB50434-2008)规定,开发建设项目防治标准等级分为三级:一级标准:依法划定的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保护区、重点监督区和重点治理区及省级重点预防保护区。二级标准:依法划定的省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和重点监督区。三级标准:一级标准和二级标准未涉及的其他区域。根据开发建设项目所处地理位置、水系、河道、水资源及水功能、防洪功能等确定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等级时可按下列规定:一级标准:开发建设项目生产建设活动对国家和省级人民政府依法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的防洪河段、水源保护区、水库周边、生态功能保护区、景观保护区、经济开发区等直接产生重大水土流失影响,并经水土保持方案论证确认作为一级标准防治ZJB95.6-2010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内容深度8的区域。二级标准:开发建设项目生产建设活动对国家和省、地级人民政府依法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的防洪河段、水源保护区、水库周边、生态功能保护区、景观保护区、经济开发区等直接产生较大水土流失影响,并经水土保持方案论证确认作为二级标准防治的区域。三级标准:一、二级标准未涉及的区域。同一项目所处区域出现两个标准时,采用高一级标准,线型工程项目应根据规定不同区段分别采用不同的标准。各等级6项量化指标值见表3、表4,要求治理达到表中规定指标,作为竣工验收的控制指标。表中“*”表示指标值应根据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措施实施进度,通过动态监测获得,作为竣工验收的依据
本文标题: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技术要求-环境影响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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