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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巴彦淖尔经济开发区园林工程招标文件招标编号:BZ2012-197招标单位:内蒙古盛祥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单位:巴彦淖尔建科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日期:二○一二年八月十六日2目录第一章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第二章合同条款第三章合同文件格式第四章工程建设标准第五章图纸第六章投标文件投标函、商务标部分格式第七章投标文件综合标部分格式第八章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格式第九章评标标准及办法第十章附录工程量清单3第一章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4一、投标须知前附表项号条款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1.1工程名称巴彦淖尔经济开发区园林工程21.1建设地点巴彦淖尔经济开发区五原街。31.1建设规模1、巴彦淖尔经济开发区绿化工程施招标分为两个标段:一标段:五原街(电厂路至维信西墙段)园林工程。二标段:五原街(维信西墙至朔方路段)园林工程。41.1承包方式包工、包料51.1质量标准本工程质量等级必须达到合格工程,力争市级优良工程62.1招标范围清理垃圾、更换种植土、土壤改良、给水管道、苗木种植、养护管理。72.2工期要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工期一年,后期养护两年(具体开、竣工时间在施工合同中详细约定)83.1资金来源自筹资金94.1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城市园林绿化叁级或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104.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1113.1工程计价方式综合单价法5项号条款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215.1投标有效期为:90个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1316.1投标担保金额投标保证金叁万元接收单位:巴彦淖尔市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145.1招标发布及勘踏现场会、标前会议招标发布会时间2012年8月22日下午3:00分集合地点:巴彦淖尔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办公楼会议室投标单位须交纳招标文件费1000元接收单位:巴彦淖尔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办公楼会议室标前会议时间:2012年8月24日下午3:30分集合地点:巴彦淖尔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办公楼会议室1517.1投标人的替代方案无1618.1投标文件份数投标函、商务标部分:一份正本,四份副本综合标部分:一份正本,四份副本技术标部分:一式七份1721.1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收件人:沈禄、刘晓磊地点:巴彦淖尔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截止时间:2012年9月6日下午3时1825.1开标开始时间:2012年9月6日下午3:30分地点:巴彦淖尔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1933.4评标方法及标准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标法评标标准执行《巴彦淖尔经济开发区园林工程》施工招标开标、评标、中标规则及记分办法。2038.3履约担保金额投标人提供的履约担保金额为银行履约保函,合同价款的10%注:以上时间为北京时间,下同6二、投标须知(一)总则1、工程说明1.1本招标工程项目说明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项~第5项;1.2本招标工程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通过招标方式选定承包人。2、招标范围及工期2.1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范围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6项。2.2本招标工程项目的工期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7项。3、资金来源3.1本招标工程项目资金来源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8项,其中部分资金用于本工程项目施工合同项下的合格支付。4、合格的投标人4.1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9项。4.2投标人合格条件详见本招标工程施工招标公告。4.3本招标工程项目采用本须知前附表第10项所述的资格审查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4.4当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时,投标在提交的投标文件中须包括资格后审资料。5、招标发布会、踏勘现场会及标前会议5.1招标人将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4项所述时间,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5.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5.3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5.4招标发布会5.4.1投标单位派代表于前附表第14项所述时间、地点、参加招标发布会。5.4.2招标发布会的目的是明确招标事宜,统一领取施工图纸,购买招标文件,组织投标单位考察现场,了解情况。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单位自己承担。5.5投标标前会议(预备会)5.5.1投标单位派代表于前附表第14项所述时间、地点出席投标预备会。5.5.2投标预备会的目的是澄清、解答投标单位提出的问题。5.5.3投标单位提出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问题须在投标预备会召开前,以书面形式送达招标单位。5.5.4会议记录的所有问题,将迅速提供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5.5.5投标预备会以后再发现问题,由投标单位自行确定,招标单位不再进行解答。75.5.6投标单位对本次投标所需的技术资料、当地建筑市场管理的有关规定、施工现场环境等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调查获取。5.5.7投标单位对获取的招标文件、图纸、答疑记录及补充资料作出的理解、推论和结论,均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招标单位概不负责。6、投标费用6.1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招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费用。(二)招标文件7、招标文件的组成7.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章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第二章合同条款第三章合同文件格式第四章工程建设标准第五章图纸第六章投标文件投标函、商务标部分格式第七章投标文件综合标部分格式第八章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格式7.2除7.1内容外,招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7.3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招标文件2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7.4当投标人退回图纸时,图纸押金将同时退还给投标人(不计利息)。8、招标文件的澄清8.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投标截止日期前5日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送至巴彦淖尔建科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地点:临河区团结北路。联系电话:0478-7993891。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都将于投标截止时间5日前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同时将书面澄清文件向所有投标人发送。投标人在收到该澄清文件后应于3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该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9、招标文件的修改9.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8的澄清或修改。9.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应于收到该修改文件后5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9.3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9.4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招标人将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0、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10.1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汉语。10.2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1、投标文件的组成11.1投标文件由投标函、商务标部分和综合标部分和技术部分三部分组成,采用资格后审的还应包括资格审查文件。11.2投标函、商务标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1.2.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11.2.2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11.2.3投标函;11.2.4投标函附录;11.2.5投标担保金;11.2.6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他投标资料(有关详细内容见后附表)11.2.7投标报价说明;11.3综合标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企业近一年已完工程参评明细表;(2)企业近一年获得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荣誉证书明细表;(3)企业各类认证情况汇总表;(4)企业近三年完成同类工程施工经验明细表;(5)关于内蒙古自治区外来施工企业近两年内诚信状况的证明(6)关于巴彦淖尔市外来施工企业近两年内诚信状况的证明(7)关于自觉遵守与维护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秩序的承诺(8)施工管理人员安排配置表11.4技术标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施工总体进度计划及保障措施(包括施工进度表或施工网络图);(2)质量保证措施和创优计划;(3)主要分项工程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4)对总包管理的认识以及对专业分包工程的配合、协调、管理、服务方案;(5)定位和测量放线施工方案;(6)安全措施;(7)现场文明施工、消防、环保以及保卫;(8)冬季和雨季施工方案;(9)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9(10)现场组织管理机构;(11)承包人自行施工范围内的分包计划;(12)成品保护和工程保修工作的措施和承诺;(13)紧急情况的处理措施、预案以及抵抗风险的措施。11.5本次投标文件上述投标函、商务标部分和综合标部分内容可合并装订、密封,技术标部分单独装订密封,但格式和内容必须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12、投标文件格式12.1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11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12、投标文件格式12.1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11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13、投标报价13.1本工程的投标报价采用本须知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1项所规定的方式。13.2投标报价,应根据下列依据编制:13.2.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13.2.2内蒙古自治区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办法。13.2.3企业定额,现行的《内蒙古自治区园林绿化工程预算定额》、《内蒙古自治区园林绿化工程养护预算定额》及内蒙古自治区现行相关定额。13.2.4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其补充通知答疑记录。13.2.5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13.2.6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拟定投标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13.2.7与本工程相关的标准规范等技术资料。13.2.8市场价格信息或参考临河地区最近建设工程材料市场信息价格及业主单位公布的信息价执行,对于工程中的估价材料待实际施工中依据实际情况同业主单位协商同意后据实调整。13.2.9其他相关资料。13.2.10施工过程中采购的主要材料,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共同把好材料价格及质量关。13.2.11施工中的图纸变更必须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共同签字认可后做为变更中标价的依据,并在工程竣工结算时据实进行增减调整。13.2.12本工程设置招标控制价,具体另行通知。13.3投标货币:投标文件报价中单价和合价全部采用人民币值表示。13.4有关本工程投标报价的详细说明,待标前会议时统一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明确。13.5投标企业投标报价时,应提供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主要材料价格表、暂估价材料价格表。(详见投标文件商务标部分)13.6投标单位可投多个标段,但一家投标单位最多只能中四个标段。14、投标货币14.1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15、投标有效期1015.1投标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2项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15.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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