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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浅谈正义论二原则及其意义—读罗尔斯《正义论》有感古嘉恒(广东惠州学院政法系,10思政1班,100301108)摘要:约翰·罗尔斯是20世纪美国乃至西方思想界最重要的哲学家之一,他所著的《正义论》从问世起就受到西方许多国家的关注。罗尔斯在《正义论》中从“原始状态”出发,提出了正义的二原则,即平等原则和差异原则,试图从理论上求解社会现实如何达到公平的问题。他的独到见解,为我们实现公平公正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了建议。关键词:罗尔斯正义论二原则一、两个正义原则及两个优先原则罗尔斯学说的核心思想是“正义论”,他重新采用社会契约论和自然法学说来全面论述自己“作为公平的正义”的基本理论。在这里,他所描述的正义指的是社会制度上的公平和自由,这在第一章就已经提到:“正义是社会制度的首要美德,正如真理是思想的首要美德一样。一种理论无论多么精致高雅和简洁实惠,假如它不真实,就必须被抛弃和修正。同样,法律与制度无论多么有效率和井然有序,只要它们不正义,就必须被改造或废除。”同时,他还指出:“正义原则的首要研究对象是社会的基本结构,即将主要社会制度安排在一种合作的框架之中。”我们知道,社会制度有时会偏袒某些社会出身而贬低另一些社会出身,而且这种不平等一般又是不可避免的,因而正义的原则首先要应用于这种不平等。罗尔斯从“原始状态”出发,提出并反复论证了这两条基本的正义原则:自由平等原则和差别原则。它们具体表述为:第一原则,每个人都具有平等的权利去拥有与其他人同样自由相容的最广泛的基本自由权。它适用于社会制度规定和保障公民的各种基本平等自由的权利,包括政治自由,言论自由,人身自由和财产权等等。第二原则,社会和经济的不平等安排应该使得这种不平等既能适合于最少受惠者的最大利益(差别原则),又要使得地位和官职在机会公平平等前提下对所有人开放(公正平等机会原则)。第二原则体现了“民主的平等”,即不只提供同一个起跑线,保证具有同等天资和能力并有同样意愿的人们具有相同的机会,不只给予有才能的人优先权,同时又要照顾那些没才能、处于弱势的那部分人,2给他们以利益和帮助,缩短差距,改善他们的生活。它适用于人们在收入和财富的分配以及在使用权力方面的不平等。在这两个基本原则的基础上,罗尔斯的正义原则还具有2个规则性:第一优先规则,是指自由平等原则优先于机会平等和差别原则。罗尔斯认为,就一个正义的社会而言,基本自由极为重要,它不应由于任何人的任何利益而受到限制和牺牲,只有这点得到保证,才能去努力满足机会平等和差别原则的要求。第二优先规则,是指机会平等原则优先于差别原则。罗尔斯认为,存在像经济的、社会的及其它不平等时,最重要的是为所有人提供获取教育、工作和其它领域竞争的平等机会。没有这种平等机会,在不平等分配中的受惠者与被剥削者的差别会更大,穷者会更穷,富者会更富,社会也就无法从整体上受益。罗尔斯认为,一个正义的社会可以允许事实上某种不平等的存在,但人的基本自由和竞争机会的公正平等无论如何是不能被剥夺的,人们必须有实践正义的可能。二、罗尔斯正义论对中国社会改革的启示罗尔斯的正义论的两个原则针对着社会基本结构的两大部分,一是关于公民的政治权利,二是关于社会和经济利益。第一个原则处理前一方面的问题,第二个原则要处理后一方面的问题。当前中国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社会上出现了很多不公平现象,这与我国政策制定的价值取向有直接关系。为了维护社会稳定,同时确保经济同步的快速增长,有必要以罗尔斯的公平正义理论为基础,对我国公共政策制定中的价值取向进行思考和必要性分析。1.推进我国的民主政治建设公平正义是民主政治的基本内容之一,罗尔斯认为要坚持自由平等原则。在我国,民主政治指的是人民通过某种组织形式来行使当家做主的权力,这表明国家公共权力的拥有者是广大人民,人民享有平等自由的权利,政府要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秉持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思想,建设服务型政府,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从而真正地将民主政治的形式理念,即人民拥有当家作主的平等权利落实到实处,最终有效地推动社会的全面进步与发展,实现政治公正公平的实质目标。2.正确处理公平与效率的关系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快速发展的今天,政府在兼顾公平与效率的同时,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放在了更加突出的地位,在收入分配制度上,必须坚持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社会主义基本分配原则不动摇,承认和允许人们收入分配上的差别性存在。但是我们依旧要加强分配制度的建设,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加强收入分配差距过大的问题,限制高收入者的收入水平,提高征税起点等,提高低收入者的收入水平,缩小贫富差距,防止两极分化过于严重;地区建设上,我们应着力加大贫困地区的投资力度,全面推进西部建设和中部崛起,缩小地区发展不平衡的差距;保障贫困地区的受教育权等等。33.保护弱势群体的权利和利益罗尔斯的差别原则允许不平等的存在,但是社会产品的分配要有利于“最少受惠者”,这就启示我们要保护弱势群体的利益。首先在制度上,要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险、社会福利、社会优抚等相关的社会保障体系,完善并落实低保制度,加强农村的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提高下层人民的生活水平,帮助弱势群体减轻生活和心理压力。同时要保障弱势群体的就业权、居住权以及受教育权等,为他们在社会大舞台上展示自我提供平等的竞争机会。从弱势群体自身角度出发,要强化他们自身能力建设,开发自身的潜力和能力,增强他们的劳动技能。这些措施有利于减少社会冲突,促进社会稳定,更好的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三、结语罗尔斯的《正义论》博大精深,单单从他的两个基本原则进行研究反思,即对“如何建构一个在道德上值得追求,同时在实践上可行的正义原则,以此规范社会的基本结构,决定公民的权利与义务,及合理分配社会合作中的利益与承担”这一问题的探究,就能为我国建设公平公正的社会主义社会提供借鉴,因而我们可以多精读这一著作。参考文献:[1]高淸海,李家巍.罗尔斯:正义与自由的求索[M].沈阳:辽海出版社,1999.[2]何怀宏.正义论[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3]林海道.正义的原则与证明——罗尔斯正义评析[J].山东社会科学,2006.[4]郑欣.浅析罗尔斯正义论[J].法制与社会,2008
本文标题:读罗尔斯《正义论》有感-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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