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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利花苑居住区三区1#、15#楼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建设单位:胜利油田胜利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胜利油田东胜精攻石油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青岛市市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二0一三年三月四日-2-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招标编号:东建招公字[2013]14号工程名称:胜利花苑居住区三区1#、15#楼工程施工项目招标人:(盖章)胜利油田胜利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胜利油田东胜精攻石油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招标代理机构:(盖章)青岛市市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3-目录招标公告一、投标须知前附表二、投标须知三、无效投标文件的认定四、招标答疑五、工程量、预算价编制及投标报价编制说明六、投标文件七、开标八、评标、定标九、签订合同十、合同主要条款十一、招标人责任十二、中标人责任十三、招标投标异议及投诉处理十四、其它内容十五、附件、附表-4-胜利花苑居住区三区1#、15#楼工程施工项目招标公告东建招公字【2013】14号一、招标工程概况招标人名称:胜利油田胜利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胜利油田东胜精攻石油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人地址:东营市东营区西城代理机构名称:青岛市市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地址:东营市东城鲁班公寓2号写字楼4楼409室招标范围:施工蓝图内的所有工程。工程名称:胜利花苑居住区三区1#,15#楼工程施工项目工程地点:黄河路以北、云门山路以西计划投资:5566万元。资金来源:自筹二、项目概况本工程共两栋楼,建筑层数均17层,总建筑面积27829平方米(其中,1#14389平方米;15#13440平方米),为框架结构,自筹资金,总计划投资5566万元;现已具备施工条件,包工包料,工程质量等级为合格。招标范围:施工招标范围为施工蓝图内的土建、安装工程。三、投标人资质要求:参与施工投标的企业必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参与投标的建造师必须具有相关专业贰级(含)以上资质;企业资信-5-良好;所报项目部具有良好的建设业绩。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四、投标人报名要求:施工投标报名的企业,必须提供以下证件原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所投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须提供企业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市外企业还需提供2012或2013年度东营市外埠企业资质验证证明和备案申请表、省外企业须提供入鲁许可证、东营市清欠办出具的已结清欠款或无拖欠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二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五、报名时间和地点:2013年2月6日至2月8日、17日、18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至11:00,下午13:00至17:00,到东营市有形建筑市场(东城东三路160号)一楼大厅公开接受企业报名。六、开标地点:东营市有形建筑市场(东城东三路160号)联系人:刘女士联系电话:0546-77681368083561监督单位:东营市建筑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胜利石油管理局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6-第一章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内容规定本表为投标须知的主要内容,请投标人注意2工程名称胜利花苑居住区三区1#、15#楼工程施工项目3建设地点黄河路以北、云门山路以西4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27829平方米5计划投资5566万元6承包方式包工包料7质量标准合格8安全标准合格9招标范围施工招标范围为施工蓝图内的土建、安装工程10工期要求开竣工日期:2013年4月10日开工,2014年12月31日竣工,总日历天数630天。11资金来源自筹12投标人资质等级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参与投标的注册建造师具有相关专业贰级(含)以上资质,企业财务资信状况良好。13资格审查资格后审14投标有效期从投标截止之日起计算60日历天。-7-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5招标文件发售招标文件工本费每份人民币200元整,售后不退。发售时间及地点: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于2013年3月14日至3月18日(每日8:30至11:30,13:30至17:00)在青岛市市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东营市黄河路鲁班公寓2号写字楼4楼409室)发售招标文件。同时发放招标控制价。16图纸图纸领取地点:胜利花苑工地五区众成项目部。17投标保证金根据有关文件的规定要求本项目需缴纳投标保证金贰拾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法人基本账户以电汇方式提交,详见第二章18踏勘现场投标人根据制作投标文件的需要,自行组织踏勘现场,费用自理。19投标答疑会2013年3月18日上午9时前,各投标人将招标文件中需要明确的问题以书面形式及Word格式电子版报送招标代理公司(qingdaodongying2008@126.com),招标代理公司于2013年3月18日下午17时前将答疑文件在招标单位统一答复后分发给各投标人20纸质投标文件份数商务标书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技术标书为暗标,一式三份,二份单独密封,一份放于商务标书密封袋中,并加盖公章以便核对。21电子投标文件份数刻有电子投标文件的光盘2份,单独密封。22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2013年4月3日下午14时前投标人将商务标书、技术标书及电子投标文件光盘密封自行带到开标现场。23开标2013年4月3日下午14时在东营市有形建筑市场(东三路160号)一楼第五开标室开标。24评标标准及定标办法见第八章-8-第二章投标须知一、招标文件编制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山东省、东营市有关招标投标管理的相关规定,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制定本招标文件。二、工程名称:胜利花苑居住区三区1#、15#楼工程施工项目。三、建设地点:黄河路以北、云门山路以西。四、建设规模:本工程共两栋楼,建筑层数均17层,总建筑面积27829平方米(其中,1#14389平方米;15#13440平方米),为框架结构,自筹资金,总计划投资5566万元。五、招标范围:招标范围为施工蓝图内的土建、安装工程。六、资金来源及到位情况:资金自筹,资金已到位。七、现场条件:已具备施工条件。八、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质量监督部门:东营市质量监督站。九、安全要求:安全标准执行国家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及安全技术规范,达到合格标准。安全仲裁部门为东营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站。十、工期要求:2013年4月10日开工,2014年12月31日竣工,总日历天数630天。十一、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十二、投标费用:投标人须自行承担编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承担任何责任。十三、踏勘现场:(一)投标人自行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须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二)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9-(三)投标人及其人员经过招标人的允许,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工程现场,但投标人及其人员不得因此使招标人及其有关人员承担有关的责任。投标人应对由此次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它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十四、总包及分包规定:该工程不允许转包、擅自分包。如确需分包施工的,必须由招标人进行考察,经同意方可分包。中标人和分包施工单位就分包工程对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十五、招标人发现中标人进行转包、擅自分包或者更换建造师的,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取消中标人施工资格。中标人除赔偿损失外,还须支付工程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金,并报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予以查处。十六、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投标人在东营市境内符合以下条件的为合格的投标申请人。1、投标申请人的法人资格、资质有效,符合注册经营范围;2、投标申请人的资质等级、拟投标建造师资质等级符合要求;3、投标申请人、拟投标建造师没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参加投标活动;4、东营市外埠企业须提供2012或2013年度建筑企业资质验证证明;5、拟投标建造师资质证书没有被投标押证;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的;6、投标申请人、拟投标建造师没有其他违法行为被限制投标;7、省外投标企业具有进鲁许可证的。招标人出具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报告报招标管理机构备案;十七、投标保证金:(一)投标保证金缴纳:1、投标人投标保证金须在开标前3个工作日(投标人将投标保证金从已经在东营市招标办备案的法人基本账户以电汇的方式一次性汇入招标代理公司投标保证金专户)到达招标代理公司投标保证金专户。投标人应准确计算资金在途时间,确认时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时间到账的,按废标处理。-10-收款单位:青岛市市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东营分公司开户行:东营银行东城支行账号:6660101001000911212、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账凭证上注明用途、投标项目名称、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核对查实。3、投标保证金到帐后,各投标人自行到招标代理公司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款收据。(二)投标保证金的返还:1、返还方式:按照提交时的路径、银行账号、收款收据以电汇方式返还。2、未中标投标人投标保证金的返还:(1)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已经提交投标保证金而未参加投标的,由招标人核准后,凭《投标保证金缴款收据》、《投标保证金退款申请表》和投标人出具的收款收据办理返还手续。招标文件另有约定的除外。(2)中标结果公示期结束5个工作日后,未中标投标人持《投标保证金缴款收据》、《投标保证金退款申请表》和投标人出具的收款收据办理返还手续。3、中标人投标保证金的返还:(1)中标人与招标人依法签订合同并备案后,于5个工作日内凭备案合同、《投标保证金缴款收据》、《投标保证金退款申请表》和中标人出具的收款收据办理返还手续。(2)中标人将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的,经中标人同意后招标人可持《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申请表》、《投标保证金缴款收据》、招标人出具的收款收据,办理转为履约保证金手续。4、特殊情况投标保证金的返还:(1)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招标人经投标人同意后可持《投标保证金转入招标人账户申请表》、招标人出具的收款收据办理转入手续。(2)缴款单位名称变更时,申请返还单位提供名称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工商部门出具的名称变更证明书及原缴款单位法人代表签字同-11-意专款给更名后单位的承诺书原件及复印件,持《投标保证金缴款收据》、《投标保证金退款申请表》、单位变更后名称出具的收款收据,办理退还手续。5、违反法律法规或有关投诉涉及的单位投标保证金的返还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十八、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按有关规定处理:(一)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二)无正当理由不予招标人签订合同的;(三)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四)拒不提交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履约保证金的;(五)投标人在投标有限期内撤回投标文件的;(六)存在围标、串标行为,经查情况属实的;(七)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八)严重影响工程建设交易秩序的;(九)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第三章无效投标文件的认定一、投标人所报建造师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一)建造师注册证书在东营市境内因中标被押证的;(二)建造师在东营市境内承担的工程虽已完工但没有向当地招标管理机构办理备案手续的;(三)投标的建造师在开标时与招标人资格审查不一致的;(四)东营市外注册建造师没有在2012或2013年度东营市外埠企业资质验证证明上备案的;(五)建造师工作单位与注册证书注册单位不一致的;-12-(六)建造师没有安全生产考核证的。二、开启标书前,经确认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人将被取消投标资格:(一)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未按时参加开标会议;(二)建造师未按时参加开标会议;(三)投标文件未能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指定地点;(四)商务标书的密封袋、技术标书的密封袋、电子投标文件光盘密封袋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和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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