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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计日工说明3.1总则(1)本说明应参照通用合同条款第15.7款一并理解。(2)未经监理人书面指令,任何工程不得按计日工施工;接到监理人按计日工施工的书面指令,承包人也不得拒绝。(3)投标人应在计日工单价表中填列计日工子目的基本单价或租价,该基本单价或租价适用于监理人指令的任何数量的计日工的结算与支付。计日工的劳务、材料和施工机械由招标人(或发包人)列出正常的估算数量,投标人报出单价,计算出计日工总额后列入工程量清单汇总表中并进入评标价。(4)计日工不调价。3.2计日工劳务(1)在计算应付给承包人的计日工工资时,工时应从工人到达施工现场,并从事制定的工作起,到返回原出发地点为止,扣去用餐和休息的时间。只有直接从事制定的工作,且能胜任该工作的工人才能计工,随同工人一起做工的班长应计算在内,但不包括领工(工长)和其他质检人员。(2)承包人可以得到用于计日工劳务的全部工时的支付,此支付按承包人填写报的“计日工劳务单价表”所列单价计算,该单价应包括基本单价及承包人的管理费、税费、利润等所有附加费,说明如下:a.劳务基本单价包括:承包人劳务的全部直接费用,如工资、加班费、津贴、福利费及劳务保护费等。b.承包人的利润、管理、质检、保险、税费;易耗品的使用,水电及照明费工作台、脚手架、零食设施费,手动机具与工具的使用及维修,以及上述各项伴随而来的费用。3.3计日工材料(1)承包人可以得到计日工使用的材料费用(上述3.2款已计入劳务费内的材料费用除外)的支付,此费用按承包人“计日工材料单价表”中所填报的单价计算,该单价应包括基本单价及承包人的管理费、税费、利润等所有附加费,说明如下:a.材料基本单价按供货价加运杂费(到达承包人现场仓库)、保险费、仓库管理费以及运输等损耗等计算;b.承包人的利润、管理、质检、保险、税费及其他附加费;c.从现场运至使用地点的人工费和施工机械使用费不包括上述基本单价内。3.4计日工施工机械(1)承包人可以得到用于计日工作业的施工机械费用的支付,该费用按承包人填报的“计日工施工机械单价表”中的租价计算。该租价应包括施工机械的折旧、利息、维修、保养、零配件、油燃料、保险和其他消耗品的费用以及有关使用这些机械的管理费、税费、利润和司机与助手的劳务费等费用。(2)在计日工作业中,承包人计算所用的施工机械费用时,应按照实际工作小时支付。除非经监理人的同意,计算的工作小时才能将施工机械从现场某处运到监理人指定的计日工作业的另一现场往返运送时间包括在内。
本文标题:计日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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