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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农产品品牌营销之路摘要:品牌农产品逐步排斥非品牌的农产品,农产品的竞争从价格竞争、质量竞争逐步走向品牌竞争,品牌经营已是全球化农业经营的主要方式。为适应、引领世界农业经济发展的趋势,2005年和2006年,党中央、国务院提出了关于“整合特色农产品品牌,支持做大做强名牌产品”和“保护农产品知名品牌”的要求。农业部下发《农业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农业品牌化工作意见》直接针对中国农产品品牌战略,详细提出了品牌建设的具体措施。这些举措为民族地区进行农产品品牌建设提供了政策保证和动力支持关键词:农产品品牌营销对策一、农产品营销渠道的历史演变1、农产品运销阶段。19世纪末20世纪初,农产品营销的产生阶段,也是市场营销学产生的阶段。在该阶段,农产品营销渠道主要形式为生产者——消费者的直接销售渠道。渠道范围农产品生产者————————→M消费者运输方式和销售方图119世纪20世纪初农产品运销渠道主要形式和范围2、中间商销售为主阶段。20世纪20年代至40年代,由于美国农产品机械化和规模化水平的进一步提高,农产品出现了过剩问题,生产者缺乏市场驾驭能力,因此,在该时期许多人把农产品营销等同于农产品推销学。渠道范围生产者——————————————————→消费者中间商的买卖活动(不包括分类、储存)图220世纪20-40年代农产品营销渠道主要形式和范围3、垂直一体化渠道阶段。20世纪50年代,由于中间商在农产品市场交换中占有主导地位,传统的营销渠道系统中的中间商(渠道成员)处于一种完全竞争,相互排斥状态。生产者往往得不到农产品在市场交换中的平均利润,受到中间商的盘剥。为了抵制这种盘剥,农民纷纷组织各种形式的生产者联合体,实行农工贸一体化经营,形成了以生产为中心的垂直一体化渠道系统。主要形成了以农产品加工工业(Agro_industry)和农商综合体(Agribusiness)中心的垂直渠道系统的形式。使农产品营销渠道延伸到生产领域。农产品营销渠道的范围┌──────────────────┐│生产者———————————→中间商│消费者└──────────────────┘农商综合体,以加工业为中心一体化图320世纪50年代农产品营销渠道主要形式和范围4、以顾客为中心的渠道发展阶段。20世纪60年代至70年代,随着经济的发展,消费者的消费越来越个性化,农产品营销渠道活动从消费领域开始,形成了以顾客导向为特征的营销观念。农产品渠道的设计以为顾客便利和服务顾客为中心,使渠道设计从以生产为中心转变为以顾客需求为中心。使农产品营销渠道延伸到消费领域。农产品营销渠道←——————————————┌─────────────┐│生产者—→中间商—→消费者│└─────────────┘图420世纪60年代-70年代农产品营销渠道主要形式和范围5、渠道整合阶段。20世纪80年代至20世纪末,农产品营销渠道从过去传统的营销渠道系统发展到整合的营销系统。渠道成员间的关系由原来各自追求最大利润为目的竞争关系整合为农产品生产、流通、消费等全过程的服务目标统一性。在此基础上建立起来渠道成员间的各种合作关系。农产品营销渠道←-------------------------------------------------------------------产前原材料供应技术的支持-→产中的生产(包括加工服务)-→流通-→消费者图520世纪80年代至20世纪末农产品营销渠道主要形式和范围前三个阶段属于以生产为导向型的农产品营销阶段,其主要目的是如何通过降低成本、提高渠道效率,使生产者的农产品传递到消费者手中。采用以农产品为中心的农产品运销,农产品推销和产销一体化的营销活动方式。这些营销方式实质上是生产——市场的模式。它适应卖方市场下的农产品营销活动。第四、第五个阶段,由于经济和技术的快速发展,农产品生产已不再是营销活动中的主要问题,顾客的需求,尤其是顾客需求的个性化,使农产品营销活动必须以顾客需求为出发点和终点。农产品营销渠道的设计形成了市场——生产的模式。该模式不仅体现买方农产品市场的需要,也满足在卖方市场下生活水平日益提高的顾客差异需求。二、农产品品牌分析农产品品牌,是使用在农产品上,用以区别其他同类和类似农产品生产经营者的显著标记。农产品品牌是以农产品的产地、品种、质量等差异为基础,以商标、口号、包装、形象等为表现形式,帮助消费者识别农产品质量并形成购买偏好,传递农产品与竞争产品相区别的核心利益。农产品品牌也是农产品生产经营者整合当地经济、社会文化等资源为自己的商品或服务所确定的具有个性特色和竞争优势,并能与社会经济发展和市场需求相适应的名称和标志的组合,是消费者接受得到的对选购商品有支持作用的重要信息源。农产品品牌特征:农产品品牌是特定农产品的标志,具有地域特征、历史文化底蕴特征、自然生态、绿色时尚等特征。农产品品牌除具有一般商品品牌的共性外,还具有特殊性:一是农产品品牌形象的特殊性。农产品除了具有自创性的品牌形象外,还包括国家认证的标志,如:无公害产品、绿色食品以及有机食品等称号,地理标志等共有品牌。二是农产品品牌拥有主体的特殊性。农产品品牌拥有主体除了企业形式的农业生产组织外,还包括集体拥有的集体品牌、地域品牌、证明品牌等。三是价值开发的外在性。四是自然环境的依附性。如西湖龙井、新疆哈密瓜、东北大米等都离不开当地的自然气候和土壤条件。品牌竞争是农产品竞争的主要方式,品牌竞争的核心体现在所塑造的品牌是否具强势、是否是名牌。农产品有品牌,但不一定是名牌。名牌是指在一定的行销区域内产品质量好、市场占有率高、信誉良好、经济效益显著的产品,是品牌做大做强后“质量、市场、效益”统一的结果,是一个集知名度和美誉度双高于一身的品牌。名牌一旦被创立则会在市场上产生一种张力和征服效应,反过来名牌的连锁效应会带动和推进更多的品牌成为名牌。名牌是强势品牌,名牌往往上升为区域品牌。三、我国农产品品牌营销的优势及好处(一)特色资源优势中国地域辽阔,自然条件的差异使农产品的品种和品质产生巨大的差异,以资源为依托,发挥地域优势形成名优传统农产品,成为农产品品牌营销的资源依托。目前一些地区根据自然条件的差异,已经初步形成了当地的名牌产品,带动了当地农业生产的发展,提高了农民的收入。(二)政府的大力支持近年来,特别是1999年《农业部关于创名牌农产品的若干意见》下发以来,各级政府和农业主管部门把大力推进农产品品牌营销,发展质量效益型农业作为最佳切入点和突破口,从政策、组织、资金等方面大力支持农产品品牌营销战略的实施,为推动农产品品牌营销提供了强有力的保证。(三)农产品品牌化经营对农户的作用机理一般情况下,农户销售产品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将产品直接销售给消费者,不经过中间加工环节,由于个体农户销售的产品数量有限,农户不会自己出资建设品牌。另一种形式是农户将产品销售给农产品加工企业,农产品加工企业进行加工处理后销售给消费者,农产品加工企业为长期利益进行品牌建设,这时农户的角色是农产品品牌的参与主体而不是建设主体。(1)农产品品牌化经营增加农户对优质农产品的供给。根据新古典经济学的经济人假定,农户生产经营的目的不仅是为满足于自身的消费需要,也是为追逐利润最大化。一般情况下,由于农产品的生产与产品特征所形成的质量信息不对称,消费者不能从外观上辨别其质量情况,在农产品市场上不同质量的农产品具有“形的同质性”而具有相同或相近的价格,但由于生产质量较高的优质农产品需要投入较多的成本、需要支付更多的生产技术转让费用及为区别其他普通农产品所需要优质农产品的营销费用等,所以生产优质农产品的投入成本要远远大于生产普通农产品和劣质农产品。而逆选择使优质农产品售价与劣质农产品相同或相近,而成本要高出很多,农户生产安全优质农产品的利润远低于生产普通甚至劣质农产品所获得的利润,有时可能是负值。虽然农产品生产者不得不提供低价劣质农产品,但优质农产品市场需求旺盛,消费者盼望优质农产品的供给。在国内市场,随着消费者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消费者对优质农产品的需要越来越强烈。因此,提高我国农产品质量,提升农产品国际竞争力,是我国农业企业的必然选择,国际、国内两个市场对优质农产品的旺盛需求为我国农产品生产经营农业企业生产高质量农产品提供外部动力。(2)农产品品牌化经营增加农户收入。农户之所以长期生产普通农产品或劣质农产品是因为农产品市场的逆选择现象和选择成本过高导致消费者不敢购买优质农产品,致使有利于农民也有利于消费者的优质农产品的生产供应得不到实现,市场充斥着劣质和普通农产品。农产品品牌能够起到降低消费者选择成本,解决农产品市场上逆选择现象的作用,使制约农民生产供应优质农产品的逆选择现象和选择成本过高现象不复存在,农户的生产对象自然转向利润高的优质产品上面来,农民也将获得比生产普通或劣质农产品获得更多的收入,农产品品牌也就起到增加农民收入的作用。(3)农产品品牌化经营增强农户可持续经营能力。农民收入的增加,必然会增强农户的可持续经营能力。当农户供给农产品的农业加工企业的品牌建设成功后,农户可以生产优质农产品并能得到比生产普通农产品或劣质农产品的收入更高的收益。农户收入的增加,不仅使农户生活水平提高,更能使农户有充足的资金投入在优质农产品的生产上,形成可持续发展。农产品品牌化经营可以提高农户生产优质产品的自觉性。当农户在农产品品牌制度的约束下进行生产经营时,农户收入大幅增加,农户的生产经营就会进入良性循环状态,在这过程中农户也是学习者,慢慢知道品牌能使自己致富,自己生产经营的农产品必须符合优质农产品的标准等等。这些认识逐渐变成农户的自觉意识,农民就会把增加优质农产品生产投入,提高产品质量作为自觉行为。四、我国农产品品牌营销的劣势(一)经营者缺乏品牌营销意识目前许多农业生产者经营的核心不是品牌而是农产品,缺乏品牌形象实力的营造,将品牌仅仅视同为商标,大多是注重品牌的识别功能和促销功能,将其打造成名牌的意识不强,不能有效地开展品牌经营。许多优质特产因无注册品牌,导致农产品土味浓,精品少,附加值不高,市场竞争优势和价格优势不强。(二)农产品品牌营销的中介组织缺失,产业化龙头企业力量薄弱在农产品品牌营销过程中,农业合作社等中介组织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但从中国的现状来看,农业合作社等中介组织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相对滞后,以农业合作社为例,目前中国农业合作社等中介组织数量太少,规模偏小,入社农户占乡村总户数的比例小,相当一批农业中介组织仅仅停留在生产或技术环节的简单合作,成员之间的联合多以松散型为主,农业中介组织与农户之间的联系不紧密,达不到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的目的,在发展产业经营,实施农产品品牌营销等方面的能力十分有限。这就使得目前农产品品牌营销缺乏真正的实施主体,很难对农产品品牌实现有效的投资、管理及维护。(三)农产品安全质量标准体系不健全如何打造农产品品牌,使之成为名牌,并经受住外来农产品的冲击而长久地生存下去呢?归根到底是想办法提高农产品质量。从发达国家的实践也可以看出,农产品安全质量体系的建立健全是农产品品牌营销的基础。而在目前,由于中国农业生产是粗放的小生产经营,产前、产中、产后技术操作没有统一的标准,导致农产品的品质各异,从而使得农产品品牌营销缺乏必要的质量保证。(四)农产品科技含量偏低在农产品品牌营销过程中,从种苗的培育到产品的生产,从农产品的加工、包装到销售,各个环节都需要相应的科技支持。就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而言,发达国家已达到70%-85%,而中国仅有42%,农业科技推广应用滞后,科技成果在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中得到推广应用的只有30%-40%,其中真正形成规模的不到20%,而发达国家却早已达到60%-70%。这就使得中国农产品科技含量低,农产品品牌营销缺乏足够的技术支撑。(五)农业产业化水平不高,产业结构趋同,竞争优势不明显首先,中国农业产业化水平还处于初级阶段,农产品加工业落后,大多数农产品加工企业的产品基本上停留在粗加工上,精深加工产品、二次增值产品少,高科技产品、名牌产品更少,没有形成较
本文标题:农产品营销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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