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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设备使用管理办法机械管理部门的职责1、贯彻执行股份公司有关设备管理的方针、政策、条例和规定,并结合所辖工程实际情况制定本工程的机械设备管理办法。2、掌握设备性能,根据实施性施组合理配置设备资源。3、建立健全设备台帐和技术档案,掌握设备的技术状况和使用情况。4、认真统计和记录设备运行、维修、保养、大修情况,保管好各种原始资料,做好统计分析工作,并及时填报各种报表。5、抓好设备的管、用、养、修工作,合理安排设备的维修费用,采用先进的维修方式,使设备经常处于完好状态。6、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推广先进的管理方法。7、做好新机验收和技术培训工作。8、及时处理设备故障和上报设备事故,参加事故的调查,落实处理结果。9、做好单机核算,开展经济分析,如实反映设备使用中存在的问题。10、制定或落实设备安全技术操作规程。11、做好设备退场前的整修工作。12、负责机械设备方面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13、根据工程任务量和施工工期,及时组织设备进场。14、按照工程特点,制定设备使用和配置计划,制定安全措施。15、监控设备的维修保养,并提供必要的资金。16、督促施工单位落实设备管理制度。17、有计划地安排设备的退场和退场前的整修工作。固定资产管理固定资产的组成1、固定资产机械设备应具有两个基本条件:a)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b)单机价值在2000元以上的;虽具有以上两个基本条件,但不需要组成固定资产的施工设备及附属设备按小型机具进行管理。下列机具,不论其单价是否超过2000元,也应作为小型机具建帐管理,但其购置、修理等费用均由工程材料费中列支,一次性摊入成本,范围如下:(1)手持式凿岩机;(2)手持式电动、风动、内燃工具及其它工具;(3)震捣器;(4)蛙式打夯机;(5)4KW及以下内燃发电机组;(6)电动机;(7)启动器;(8)500T及以下千斤顶;(9)水磨石机;(10)台式钻床;(11)砂轮机;(12)气焊设备;(13)5T以下电动葫芦;(14)模板台车。2、固定资产组成价值包括购置价款、运杂费、途中保险费、安装调试费、技术改造费、进口设备附加税、手续费、关税、港杂费及配套装置等直接用于购置的费用。自制设备则为建造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3、盾构机、TBM只对主机、后配套拖车及其辅助设备的购置费用(包括进口设备的合同到岸价与关税、港杂费、商检费、银行手续费和自主配套设备的费用)、港口到国内组装工厂前的运输费用、国内工厂组装调试费用进行组资。盾构机、TBM的组资由专设的合同执行小组将相关资料上报公司设物部、财务部进行。4、经批准购置的机械设备到达后,接收单位应立即组织设物、财务部门人员以及管理和使用人员等进行验收,填写新机械设备到达通知单(见附表7)和新建新造固定资产验收交接记录(见附表9)并在30日内完成组资手续上报股份公司设物部、财务部。在使用三个月后填写新机械设备技术鉴定表(见附表8)报股份公司设物部。5、符合组成固定资产条件的自制设备应及时办理组资手续。组资时应附有内部收据或结算单、质量检验合格证等,其折旧年限暂规定为5年。其它参照本条二款之4程序办理。6、新购设备已经到达,但因发票未到时,可以依照合同价格进行预组资,今后价格如有变动,重新调整固定资产的价格。7、设备(经批准)进行技术改造后,由设备保管单位提出申请,报股份公司设物部审批,办理固定资产增值手续,其折旧年限暂规定为5年,同时撤销原管理号,重新下达管理号。8、二手设备组资时,应尽可能取得原发票或发票复印件,由主管领导和设物、财务部门人员组成鉴定小组进行机况鉴定,确定新度(比照同类新机确定剩余折旧年限,核算出折旧率,以便在剩余年限内提完折旧);同时填报“机械设备到达通知单”和“新建新造固定资产交接记录”(注明其新度、折旧年限和折旧率等)报股份公司设物部,统一下达管理号。9、抵债进来的设备,依据双方合同、协议或司法终审判决文件组成固定资产,按本条二款之4程序办理;10、抵债出去的设备,依据双方合同、协议或司法终审判决文件报股份公司设物部及集团公司设物部,履行固定资产(管理号码)消帐程序。11、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组资并不能说明原因的,将给予责任单位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并限期完成组资,否则加倍处罚。机械设备档案的建立(一)、设备台账1、管理号码2、设备名称3、型号4、规格5、生产厂6、本机编号7、出厂日期8、动力机名称9、动力机型号10、动力机规格11、动力机生产厂12、动力机编号13、动力机出厂日期14、外型尺寸15、整机重量16、底盘号17、组资日期18、原值19、净值20、技术状况21、工点在上述21项数据中,1~18为静态数据,19~21为动态数据,需机械管理人员定期收集、整理、填写。(二)、各单位设物部每季度与本单位财务部门对帐一次,做到账(设备台帐)、卡(财务固资卡)、物(设备实物)相符,并以书面及电子文档的固定格式上报股份公司设物部进行核对。公司财务部、设物部每季度对机械设备台帐核对一次,掌握资产分布和使用情况。(三)、机械设备履历书:是设备的历史档案,凡属固定资产的设备均应建立机械设备履历书。机械设备履历书中应详细记录该机简历、变动、事故、运转、修理、保养、技术改造、油质测试、状态检测等情况。机械设备履历书由设备保管单位保管,并指派专人及时认真的填写。(“机械设备履历书”见附表6)。(四)、随机技术资料:设备使用说明书、出厂合格证、图纸、配件目录、设计资料等技术文件,由设备管理部门妥善保管,按规定存档。重点设备如盾构、TBM等,股份公司设物部必须留一份存档。(五)、设备运转记录:应由操作司机将该机的运转小时、油料消耗、电力消耗、完成工作量等认真如实填写,按月汇总报股份公司设物部。机械保管(一)、机械保管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机械保管规定管好在用、在途和在库(暂时未用)的机械设备。(二)、机械设备在保管中严禁拆套使用,杜绝附件、备品、工具等的锈蚀、丢失或损坏现象,否则将严厉追查责任者和单位领导的责任,情节严重的将给以纪律处分和经济处罚。(三)、机械保管的规定1、机械及随机备品附件、工具应集中存放,便于保管、使用;避免拆散、丢失或错装。2、保管机械的地点应保证安全、干燥、通风和易于排水,并备有足够的消防器具。机械库(棚)内不允许存放易燃易爆物品,防止发生火灾。3、机械库(棚)要建立值班制度和保管责任制,指定专人保管与养护。保管单位应建立机械保管台账,逐台登记机械管理号、数量、技术状况、配套情况以及进出库记录等,做到账物相符,防止被盗、丢失。4、机械入库保管时,必须保持技术状况完好,并由技术人员、保管司机和管库人员对机况、型号、数量、随机备件附件和工具等进行交接,核查无误后方可入库,然后设置保管牌,注明管理号码、入库日期、保管人姓名等。5、机械保管应停放在机库(棚)内,不受雨水、尘土及有害气体的侵蚀,不得露天停放。因暂无机库临时露天存入的机械应稳妥垫放或架起,用篷布遮盖,经常排除积水;有轮胎的机械应支起离开地面,以免轮胎受压。6、从国外进口的机械设备,如暂不使用,必须及时擦去加工表面的涂料,并涂抹防锈油(涂料是防止海水浸蚀造成加工表面生锈),以防止长期不用,涂料腐蚀加工表面。7、机械送交保管前及保管期间,应认真进行清洁、紧固、调整、润滑、防腐的十字作业保养,放净存水,外露的加工面应涂油,精密的加工面还应包缠保护。8、将通到发动机内部的各管口,如加水口、通气孔、检查孔等均应盖严封闭,特别朝上方的管口,必须堵实,以防杂物掉入机内。9、所有机体上可放下的悬挂装置,应一律放下,稳妥垫好,以防发生危险。应将受载件负荷减至最小限度,容器或汽缸的气体应放尽。10、精密零件、电气仪表、怕受潮的机械等应在室内保管并垫起、罩盖,以防受潮和积聚尘土。11、内燃机应按操作规程每月发动运转一次。因条件所限不能发动时,也应摇动回转,使其内部润滑,防止生锈。12、变压器应装好油枕,按规定加注合格的变压器油,并经常检查密封情况,防止渗油。13、蓄电池必须从机械上拆下,在温度适宜的室内保管。存放三个月以上时,应将电液放出并清洗,进行放电状态下的干式保管或每月按规定进行充电的湿式保管。不论保管时间长短,都应将连接板仔细擦净,螺帽涂油保护。14、储气筒等压力容器应保持清洁、干燥,放入干燥剂至少每月检查一次,及时更换失效的干燥剂。15、钢丝绳应将表面涂油、有秩序地绕在卷盘上存放,不允许有死弯硬结。16、胶管、胶带等不得堆压放置,不能有死弯或硬折,避免损伤;应放在木架上承托平放,不许沾染油污,防止腐蚀。17、随机备品附件和工具应点数装箱保管,并列出清单、登记编号,防止弄错或丢失。18、机械在运输中的保管,除参照本《细则》有关内容外,还要建立装运单及交运验收制度,必要时派押运人员,避免机械受损或零件丢失。19、说明书另有保管规定的,则按说明书的规定办理。使用与保养(一)、三检制度1、现场管理必须坚持“三检制度”(即司机、工班长、专业公司设物部三级管理人员对设备的使用、维修、保养进行必要的检查)。2、各专业公司设物部:(1)、制定安全操作规程;(2)、制定设备月、季、日常、定期维修和保养计划,并督促落实;(3)、检查设备的运转情况和运转记录;(4)、检查司机对设备的使用、操作;(5)、了解设备机况;(6)、安排设备检修、故障排除及技术指导,作好配件更换的技术鉴定工作。3、工班长:(1)、检查设备的运转情况、运转记录和司机的操作、使用;(2)、组织本班人员维修设备和按计划保养设备;(3)、准确掌握设备的机况,合理安排设备的作业。4、司机:(1)、做好设备运转前和运转后的检查工作;(2)、负责设备的日常保养工作;(3)、协助本班其他人员做好设备的定期保养和维修工作;(4)、做好设备的运转记录;(5)、正确操作、使用设备。(二)、岗位责任制1、使用机械必须实行二定三包责任制(即定人、定机;包使用、包保管、包养修),操作人员要相对稳定。调整主要施工设备司机长及其他操作人员应征得机械部门同意。2、凡使用机械均应有专人负责保养,多人操作的大型机械应实行司机长负责制,小型机械可设专人兼管数台。3、机械操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确保机械正常运行。4、操作人员要做到班前检查机况、班后擦拭机体,使设备外观整洁,达到三无和四不漏(即无污垢、无碰伤、无锈蚀;不漏水、不漏油、不漏气、不漏电)。5、操作人员要严格按本机说明书要求,定质、定量、定点、定时加油,定期换油,保证油路畅通,保持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状态下运转。6、操作人员要做到三懂(懂构造、懂原理、懂性能)四会(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从而达到正确使用机械,按规定保养,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三)、持证上岗制1、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包括职业资格培训),考试合格后发给设备操作证或职业资格证书,严禁无证操作。同等条件时取得由国家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者优先上岗。考核工作由设备部门配合人事、安监部门共同进行,每年考核一次。考核不合格者进行补课,补课后仍未达到规定要求的吊销操作证,调离岗位。2、公路行驶的运输机械驾驶证由地方公安部门办理;起重提升设备司机操作证由地方劳动部门办理;轨道车司机的操作证由铁路局或分局办理。(四)、交接班制度1、交接班制度是保证设备正常运转的基本制度,必须严格执行。2、交接班制度由值班司机执行,多人操作的单机或机组除执行岗位交接外,值班负责人或机长应进行全面交接并填写机械运转、交接记录。3、机械交接班时,要全面检查,不漏项目,交代清楚,并认真填写设备运转交接记录,严格做到六交清即:交清设备技术状况(即设备维护保养情况及存在的问题);交清设备运转情况,燃油、润滑油、冷却液、液压油的消耗和备用情况;交清备品、附件、工具情况;交清为下一班的生产准备及卫生清洁情况;交清本班完成的任务量;交清注意事项。4、单班作业的机械虽不进行交接,亦应做好机械的清洁养护和整理工作,填写运转记录。(五)、巡回检查制度1、为加强设备维修保养,消除隐患,保持机械良好的技术状态,必须坚持巡回检查制度。2、机械使用交接班时,均应由
本文标题:机械设备使用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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