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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合同合同编号:项目名称:沙面岛整治提升工程甲方:广州市荔湾区旧城改造项目中心乙方:签订日期: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广州市荔湾区旧城改造项目中心(以下称甲方)与(以下称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沙面岛整治提升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甲方委托乙方为以下项目提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1.项目名称:沙面岛整治提升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2.项目地点:广州市荔湾区。3.项目规模:本次提升范围为沙面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范围。沙面南临珠江,北至六二三路北侧,西至珠江隧道西侧,东至人民桥,总体提升面积39.1公顷,含核心保护范围面积31.4公顷,建设控制地带面积7.7公顷。4.服务类别:全过程造价咨询。二、服务范围为本项目提供概算评审服务和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本项目为EPC模式,从施工图预算审核阶段至项目结算审核阶段的造价咨询服务)。其中,施工全过程造价咨询包括施工、服务类的预算评审、变更签证费用审核、计量支付审核、结算初审等。三、服务期限本合同服务期限自本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项目通过结算评审和审计完成之日止。四、服务报酬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服务报酬以人民币为计算及支付货币。2.本合同造价咨询服务报酬暂定为人民币(¥元),投标下浮率为:%。3.具体计算方法按第二部分合同条款第7条的约定执行。五、下列文件应被认为是组成本合同的一部分,并互为补充和解释,如各文件存在冲突之处,以如下排列次序在前者优先适用:1.国家和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关于本项目的有关文件;2.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签订的补充合同(协议)或修正文件;3.合同协议书;4.中标通知书;5.合同条款;6.合同附件[属本条第(1)项和第(6)项内容的除外];7.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补充文件、澄清文件、答疑文件等,属本条第(7)项内容的除外];8.乙方投标文件及其附件[含投标文件澄清等,属本条第(7)项内容的除外];9.国家及广东省、广州市的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10.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通过上述顺序解释仍无法明确的事项,由甲方与乙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甲方按照公平合理和有利于本合同工程建设的原则作出决定。如乙方对此决定不服的,应在接到甲方决定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异议;如期满不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同意甲方的决定。甲方收到乙方的书面异议后应作出进一步的决定,如乙方仍有异议的,可按第二部分合同条款第11条的约定处理,但在有关部门没有作出正式裁决之前,乙方必须无条件先行执行甲方的决定。六、乙方承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履行合同义务。七、甲方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履行合同义务。八、词语定义本合同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合同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九、合同生效及终止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2.乙方完成甲方人委托的全部工作内容且甲方按合同约定支付了服务报酬后本合同即终止。十、本合同一式8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6份、乙方2份。(本页以下无正文)甲方:广州市荔湾区旧城改造项目中心乙方:(盖章)(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经办人:经办人:地址:地址:邮编:邮编: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开户账号:开户账号:签订日期:2019年月日签订日期:2019年月日本合同签订于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第二部分合同条款一、词语定义1.1甲方:是指委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和聘用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一方,在本合同中特指广州市荔湾区旧城改造项目中心。1.2乙方:是指承担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和工程造价咨询责任的一方,在本合同中特指。1.3第三人:是指除甲方、乙方以外与本合同约定咨询业务有关的当事人。1.4天:除特别指明外,均指日历天。合同中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期限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天24:00时。1.5月:是指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日开始到下一个月相应日期的前一日的时间段。二、本合同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工程造价计价办法和规定2.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2.2本合同适用的工程造价计价办法和规定是:广东省省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广东省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8)》、《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18)》、《广东省园林绿化工程综合定额(2018)》、《广东省修缮工程综合定额》等现行最新定额及《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国家及广东省、广州市有最新规定的,从其规定。2.3其它计价依据:甲方的要求、图纸、招标文件。三、本合同适用的语言文字本合同及其补充协议、甲乙双方来往文件等均使用中文书写。使用其他文字书写的对双方均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但如翻译成中文并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双方盖章确认的,则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四、服务内容及其相关服务要求4.1本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主要内容具体如下:序号阶段服务内容1.2概算评审阶段(1)负责评审概算文件,按甲方要求提交概算评审报告;(2)负责提交材料设备汇总表,对设计中采用的主材、设备等提供市场信息,提出优化建议;(3)负责根据批准的概算,审核并提出工程项目的各专业工程和各阶段造价限额设计量化指标;(4)负责跟进概算评审的各阶段工作,并及时反馈意见,对评审工作进行分解分析,给出专业意见及合理化建议。2.3预算阶段(1)负责评审施工、服务类预算(适用于EPC建设模式的项目),按甲方要求提交评审报告;(2)负责根据批准的施工图预算,审核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的合同价格清单(适用于EPC建设模式的项目),并协助完成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补充合同的签订工作;(3)负责审核施工图预算(含设计图纸修改后调整相应预算),按时提交审核报告;(4)负责提交材料设备汇总表,对设计中采用的主材、设备等提供市场信息,提出优化建议;(5)负责跟进预算评审的各阶段工作,并及时反馈意见,对评审工作进行分解分析,给出专业意见及合理化建议。3.5施工阶段(1)负责主材单价、综合单价、变更签证等合同变更费用审核;检测监测费用审核;图纸设计变更会签、材料设备看样定板会签;(2)负责施工过程造价控制,审核工程量与进度款;(3)制定项目总体投资进度计划,根据实际进度与每月实际投资和计划投资作分析比较,分析成本超支的原因和修正项目投资进度计划;(4)负责建立合同台账、支付台账、变更台账(按变更原因分类)、签证台账、动态投资台账;负责每个月月底前提交投资控制报告,含项目整体结算价预估分析、动态成本(须与目标成本对比分析偏差原因及解决方案建议)等;(5)负责定期召开造价控制会议,负责每月底提交投资控制报告,含项目整体结算价预估分析、动态成本(须与目标成本对比分析偏差原因及解决方案建议)等;(6)负责定期收集和整理有关设备材料的市场价格动态信息,对施工方案、材料选用提供成本控制建议。每月底提交人工机械主材设备价格造价影响分析;(7)负责协助第三方的合同索赔处理,参加合同变更谈判,负责处理合同变更,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4.6结(决)算阶段(1)负责编制结算计划,建立结算台账;(2)负责收集和整理结算依据资料,负责组织过程结算;(3)负责初步审核各类结算文件,要求收到承包人报送的结算文件20天内出具结算审核报告;(4)配合结算定审和决算工作。5.7其他(1)负责按甲方要求编制各类造价管理文件;(2)负责委托合同价格审核;(3)参与设计方案论证会议、技术经济方案比选、变更论证等专题会,提出造价专业意见;督促落实各阶段、各专业工程造价限额设计量化指标;(4)负责组织相关造价控制评审会议,包括邀请相应的经济专家。视情况邀请高级经济顾问对造价问题进行咨询把关;(5)配合甲方编制详细的工程成本预测和资金流量预测分析,以作为进度和成本控制的目标;随设计的深入定期分析工程成本、定期修正资金流量预测;(6)甲方安排的其他造价管理工作。4.2服务质量要求:4.2.1投资控制要求:项目建设实行全过程限额设计和施工。概算金额应低于项目立项批复的估算金额。施工图预算不超过有权审核部门审定工程设计概算中的建安工程费总额。竣工结算总金额不得超出实际实施范围批复的概算金额。4.2.2乙方应熟悉并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财政、基建、工程造价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甲方工程造价管理业务制度要求,依据相关合同约定,本着有依有据、合法合规的原则,科学、客观、公正地开展造价咨询工作,要合理体现业主控制项目投资的要求。4.2.3乙方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质量保证体系和档案管理制度,保证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的质量,对其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负责,并负有保密责任。(1)造价成果文件必须文字表达清晰、装订整齐。(2)造价成果文件应由专业造价师(造价员)编制,并由技术负责人审核、由项目负责人审定的三级审查制度。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的编制人应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或造价员从业资格,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的审核人、审定人应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的编制人、审核人、审定人应在工程造价咨询的成果文件上签署执业(或从业)资格专用印章,最终的成果文件需经项目指挥长或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3)编制人应甄别或质疑甲方提供的书面资料的有效性、合规性,并应对自身所收集的工程计价基础资料和编制依据的全面性、真实性和适用性负责,全面进行工程的计量与计价,按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合同的要求,编制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并整理好工作过程文件。(4)审核人应进一步审核甲方提供的书面资料的有效性、合规性,编制人使用工程计价基础资料和编制依据的全面性、真实性和有效性,并应对相关工作做一定比例的复核,对错误的部分提出书面的修改和补充意见,修正、完善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并整理好自身的工作过程文件和相关文件。(5)审定人应再次审核甲方提供的书面资料的有效性、合规性,编制人使用工程计价基础资料和编制依据的全面性、真实性和有效性,并应依据工程经济指标进行工程造价的合理性分析,对工程造价咨询质量进行整体控制。(6)乙方应建立工程造价咨询项目档案,保证项目资料的完整,不得损坏、遗失项目资料。加强项目档案管理,及时做好已完项目的资料移交和归档工作。项目资料应妥善保管至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10年。(7)加强信息系统管理,及时建立电子信息台账;保证在甲方信息系统中录入或审核的工程造价相关信息及时、完整。4.2.4乙方应确保本工程概算审核文件、预算审核文件等的工作质量,开项齐全、工程量准确、造价合理,并满足工程投资控制和相关合同的要求。4.2.5乙方提供的造价成果文件应包括并不限于:编制说明、造价文件(含软件版)、工程量计算书、经济指标分析表、主要设备材料价格表、主要材料设备定价依据文件(含询价文件等,询价单位不得少于2家)、审核意见落实情况说明和修改对比表等。4.3服务进度要求:4.3.1乙方应对甲方提供资料的完整性、严谨性审核,对因范围不清晰、图纸不详导致基本工程量难以计算等情况,应在收到资料2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出资料补充要求。因资料不完整而乙方未能及时提出而造成编审进度延误,应由乙方负责。4.3.2各项任务的工作时间要求(1)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评审:从收到完整资料起,出具评审初步意见时间,送审金额3000万元以内(含本数,下同)的内审15天,送审金额3000万元-2亿元(含本数,下同)的内审20天,送审金额2亿元以上的内审25天,特殊情况经批准后内审延长时间不超过10天;对数完成后5天内出具最终评审报告。(2)审核合同价格清单:从收到完整资料起5天内出具电子版审核说明。(3)主材单价、综合单价审核:从收到资料起完成时间,主材3个以内2天,4-15个5天,16-30个10天,30个以上15天;综合单价3个以内2天,4-15个3天,16个以上7天;(4)变更签证合同费用(含委托合同、检测费用)审核:30万元以内的3天,30万元以上7天,特殊情况经批准后延长时间不超过10天,电子版审核说明提前2
本文标题: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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