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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团委制度一、例会制度公司团委工作例会:团委例会定期每一月召开一次,团委委员及支部委员都要参加,会议由公司团委书记召集并主持,并做好会议记录。例会学习上级文件,通报工作情况,进行工作经验交流,解决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探讨近期工作计划,学习团的工作知识,加强自身建设,提高理论水平,进行各部门的团干培训。二、考勤制度(一)团委干部、各基层团干在参加例会及活动时,必须依时出席,如有事请假,须先办好请假手续。三、公章制度(一)共青团章是共青团权威的象征,应当严肃使用,私人私事不得借用。(二)公章由团委书记保管,并向团委全面负责。(三)由团委颁发的文件,一律要加盖公章,否则无效。四、财务管理制度(一)团委活动经费、团费由团委书记全面负责保管、调配和经费使用登记。(二)各部门举办活动所须的经费,必须提前一周向书记递交书面申请,并附活动的具体方案。(三)报销凭证(发票)背后要写明款项用途、经手人、证明人的姓名并经书记签名后方可报销。(四)团委使用经费三十元以下可直接通过团委副书记领取,三十元以上须由书记同意才能领取使用。(五)经费使用以节俭为原则,按计划进行。(六)报销凭证由秘书处统一存放。五.工作计划和总结制度(一)系团委及团支部都必须围绕学校团委的工作要点制定本学期的工作计划,并于开学后两周内上交校团委。(二)团支部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都要上交系团委秘书处备案,系团委的工作计划和总结都要上交校团委秘书处备案。上交的计划和总结都必须是一式两份,一般工作计划在活动前三天上交秘书处。大型活动工作计划在活动开展前一周上交。工作总结要在活动后一周上交。六.团员、团干档案管理制度(一)新生、插班生团员的组织关系必须在校团委规定的时间内转入系团委。(二)团员、团干在校期间的表现、所受的奖惩,必须建立档案,归入团员档案。(三)系团委要定期整理团员、团干档案。(四)评选优秀团干、团员的各种资料均由系团委管理,存档。(五)团员、团干档案随学生毕业离校转入工作单位。七.团费收缴管理制度团费收缴是团支部工作的一项主要内容,它不仅是组织管理教育团员的一项制度,也是团员和团组织经常联系,在经济上支持团的工作,履行团员义务,增强组织观念的一种必要形式。(一)支部团费由组织委员负责收缴,全系的团费由组织部负责收缴。(二)团员每月初缴纳当月团费,每月上缴壹角,多交不限。(三)收缴团费必须填写工作手册相应栏目及团费收缴卡。(四)每月团费由组织委员统一上缴系团委组织部,组织部应开出收据,以免发生纠纷。(五)组织部按校团委规定时间上缴团费。每年要将收缴情况公布一次。(六)团委留成团费,由书记管理,书记应做好团费结帐工作,并在团员代表大会上公布。(七)团员连续六个月无故不交团费,按团章规定处理。八.团员证管理制度团员证管理制度是共青团组织以团员证为媒介进行团员管理的一项组织工作制度,由团员证和《团员证管理暂行条例》构成。(一)建立团员登记表,准确掌握全系团员数量、分布及流向情况。(二)做好团员证颁发、补发、收回、注销的工作,严格团员证的日常管理。(三)凭团员证转接团员组织关系以及团员年度团籍注册。(四)以团员证为媒介,严格对团员进行管理。团员证如有遗失,必须申请补办,由系团委对团员进行必要教育后办理补办手续。九、团组织关系的转接制度根据团章规定:团员由一个基层组织转移到另一个基层组织,必须及时办理团组织关系的转档。这是团籍延续的一种方式,每年新生入学都要进行团关系的转接。(一)转接关系的对象:新生团员、插班生(二)转接关系的时间:入校后两个月内(三)转接关系的程序:(1)新生入学报到时,系团委组织部收取新生团员档案和团员证,并将其汇总。(2)填写《团员登记表》,一式两份,校团委和系团委各保留一份。(3)检查团员证是否标准。包括团员证基本情况的填写,注册是否正常,是否加盖钢印,有无组织关系转出章。(四)具备以下全部事项的团员方可按时转入团组织关系:包括团员证加有钢印,团员证中团员基本情况填写完备,团员证中有原单位团关系转出章,团员档案已转入我校,团员注册正常,通过校团委组织的新生团章考试或补考。(五)系团委组织部在校规定时间内到校团委办理关系转接手续。十、团干培训制度团干是团的工作骨干,作为一名好的学生团干部,一定要具备良好的素质,包括完备的知识结构,精湛的业务知识,务实的工作作风,有良好的人际关系和活动能力,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管理能力等等。搞好团干部队伍建设的最主要、最直接的方法:(一)要促使团干培训制度化、正规化和经常化,使基层团干队伍永保青春活力,(二)积极组织支部书记和宣传干部特别是新生团支书和宣传干部参加校团委的岗位培训班,使干部掌握岗位业务知识和技能,不断丰富知识结构,提高自身素质。(三)系团委举办各类培训班、经验交流会以期取得良好效果。十一、系团委干部工作纪律制度(一)要尽职尽责完成系团委交给的任务,有计划、有步骤的开展本职工作。对于本职工作,由于积极性不高,不认真负责,漫不经心而导致正常工作的脱节,造成严重影响的,由委员会讨论通过,作除名处理。不按时、按质量完成工作,无正当理由者,受系团委批评并交付检讨,二次作警告处分,受三次警告者由委员会通过可除名。(二)各部要积极配合。如果工作中出现不配合,造成整体工作进展迟缓,从而影响校团委的整体利益者,开始先作警告处理,二次者经委员会讨论作除名处理。(三)对需要参加的会议,部长、干事都不允许无故缺席。迟到者坐迟到席,两次迟到会上作自我检讨,三次交书面检讨。迟到五次者,经委员会讨论通过作除名处理。未经允许而早退者作严重警告,因故不能参加会议者,必须事先向书记或副书记递交书面请假条,经批准方可生效。(四)系团委搞大型活动时。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早退达两次者,经委员会讨论批准,作除名处理。(五)以上各项作为团内评优标准。凡出现以上情况,包括不按质按量完成任务,达两次或以上,会议、活动、早退、迟到达三次以上者,原则上无权参加评优。十二.团籍注册制度(一)注册条件:凡是能够参加团的活动,作团组织分配工作并按时交纳团费的团员,团组织都给予注册。团员违反团的纪律,除受留团查看处分外,团委将在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和必要处分的同时,为其办理注册手续。(二)注册时间:每年第一季度。(三)注册程序:(1)以组织生活形式开展团员教育评议。(2)团支部委员会向全体团员报告一年来的工作并接受团员的监督。(3)对符合注册条件的团员,由团组织在其团员证的团籍注册栏填写注册时间,加盖注册专用章。(4)年度注册后,团委根据团员注册、超龄团员离团和发展新团员情况,修订团员花名册。十三.支部工作检查制度(一)系团委定期认真检查《支部工作手册》,并在每次例会时上交,有利于系团委了解基层支部的工作情况,给予指导。(二)系团委根据《支部工作手册》各个栏目认真检查,核实支部的工作情况。(1)支部生活内容记录是否详实,取得的效果如何。(2)组织生活的开展情况。(3)团费收缴情况。(4)基层支部的工作情况。(5)支部会议召开情况。(6)支部团员的活动情况。(三)系团委定期检查团干工作手册、团员日记,选出优秀个人及篇目,作为评选优秀团干、优秀团员得一个评估材料。十四.发展新团员制度(一)每年发展两批团员,时间为元旦和五四前后。(二)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吸收优秀青年入团。(三)申请入团的青年必须向所在的团支部递交入团申请书。(四)支部必须对已递交申请书的青年进行为期三个月的考察,并设立个人档案记录。(五)申请入团的青年必须有两名的入团介绍人,并向介绍人进行书面或口头的思想汇报。(六)考察期满,两位介绍人必须写一份鉴定,向该支部汇报被介绍青年的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的情况,支委要向支部大会汇报考察结果,通过表决决定发展对象与否。(七)经团支部审批后,支部要写一份鉴定书,并附入团申请书、思想汇报、考察汇报及支部意见各一份,上交系团委组织部。十五.基层支部蹲点制度基层支部蹲点制度是系团委的工作重点之一。系团委各部长、主要干部到基层支部蹲点,指导各支部工作,活跃支部生活。蹲点委员职责:(一)蹲点委员主动到基层支部,指导制订支部工作和活动计划。(二)蹲点委员应主动与支部联系,了解支委成员的情况。加强与普通同学的联系,及时了解他们在学习、生活等各方面的困难、要求等,并帮助解决。(三)蹲点委员抽查《团员日记》,了解支部团员的思想状况,及时发现问题,妥善解决。(四)蹲点委员要检查支部每月工作汇报材料表,表明自己的意见,向系团委汇报,并及时给予指导。(五)蹲点委员应尽可能多参加支部的活动,加强与支部之间的联系和了解。支书职责:(一)支书主动与蹲点委员取得联系,反映支部同学的各方面情况。(二)将支部工作计划、总结、活动计划等交蹲点委员处。请蹲点委员给予指导。对不清楚的问题多向蹲点委员请教。(三)各项活动都应通知蹲点委员,并尽可能的邀请蹲点委员参加,以加强同学与系团委的联系。十六.团员教育评议制度团员教育评议制度是团组织借鉴民主评议党员的经验,结合共青团的特点和团员成长进步的内在规律要求,在实践中摸索形成,旨在提高团员的政治思想素质,充分发挥团员的模范作用,增强团的战斗力。一年一度的团员教育评议必须按质按量完成,在教育评议中要以校团委的评议标准为主要标准,结合系团委的实际情况的细节进行评议,要充分体现民主,团员要勇于批评和自我批评。团员教育评议以团支部为单位,按照如下步骤进行:(一)团员自评(主要根据团员日记)。团员认真总结自己一年来在思想、学习、生活、工作以及在团的生活中的表现和情况。肯定成绩和进步,找出缺点和不足,形成书面总结材料。(二)民主评议在团员进行个人总结的基础上,召开支部大会或团小组会,由团员宣读个人总结,其他团员的一贯表现和民主评议的意见,对团员作出综合评议。(三)各支部要认真作好团员教育评议总结,并上交存档。十七.推优工作制度向党组织推荐优秀推优是党赋予共青团的一项光荣任务,也是系团委进行思想教育和组织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推优工作要支持标准,确保质量,不能追求片面的数量和质量。(一)团组织必须坚持作好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培养发展对象工作。(二)推优工作必须密切配合系党支部,领会上级有关精神,作好重点工作,积极开展党章学习小组的学习活动。(三)推荐考察对象名单由支部在广泛讨论及民主选举的基础上产生,支部产生推优考察对象名单必须充分考虑以下条件:1.思想政治方向准确,解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递交了入党申请书满一年,入党动机正确,行为上努力靠拢党组织。3.学习成绩优良,一年内无补考科目。4.平时表现良好,关心社会,积极参与校、系建设,成绩突出。5.能积极参加支部及系有关党的基本知识学习讲座活动,较好的了解党员的基本知识。6.推优评议中成绩良好。7.必须参加学校业余党校学习并获准结业。8.在团内未受任何处分或撤消处分满一年;密切联系群众,与同学相处融洽,群众基础具有一定的广泛性和深度,在群众中的威信较高。(四)推优的具体步骤:1.入党积极分子在团员民主评议的基础上,经团小组酝酿,团支部委员会根据团员一贯表现,进行综合评议,并在团支部委员扩大会议上经充分民主讨论确定推荐对象范围。2.团支部召开团员大会,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差额选举产生推荐对象,并向全体团员公布.团支部委员会将推荐对象名单、个人总结材料、支部群众调查材料及支部意见报系团委审核。3.系团委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召开全体委员会议,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进行充分的讨论进行表决,确定推荐对象。4.系团委在报送系党支部审核之前公布推荐对象名单,允许团员群众在公布后一周内就推荐结果提出异议,并严格审查。(五)定期向系党支部汇报推优考察对象的情况。十八.党章学习制度(一)各支部均应成立党章学习小组,负责党的基础知识的学习宣传及与党组织有关的工作事宜。(二)支部的党章学习小组每学期至少开展两次以上大的学习活动,形式灵活多样,要注重时事,密切联系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三)党章学习小组成员每学期至少应递交两次思想报告。由系团委派人负责党章学习小组工作,并建立名册。
本文标题:共青团团委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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