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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农村反邪教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作者:朱珺川李开鸿【摘要】邪教是社会经济发展的毒瘤,随着我国经济形势好转和对外开放大门的打开,邪教混合着宗教开放的浪潮在我国尤其是西部地区广泛传播,侵蚀群众的思想,损害群众的身体健康,破坏群众生产生活和家庭和睦,给农村群众带来了心理和身体上的极大伤害,制造了大量的不和谐因素。因此,广大人民群众要增强识邪、拒邪、防邪的意识和能力,让邪教在西部地区特别是农村没有生存的土壤和空间。一、当前西部农村地区存在邪教的主要问题(一)随着我国科学技术迅猛发展,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综合国力及国际地位大大增强,许多高新产业处于世界领先地位。但是,我国还属于发展中的社会主义国家,整体科学技术水平还不高,在西部地区大多数以农业为支柱产业,但是在农业生产、耕作、机械化水平等方面还比较落后,大部分地区还“靠天吃饭”,特别在一些贫困落后地区,人民群众收入增长缓慢,抵御自然灾害能力很差,基本上遇到天灾人祸就给他们造成了很大困难,也对精神上造成了沉重的打击。在一些贫困落后地区,教科文卫事业的落后给邪教组织的萌生和蔓延滋生了土壤。首先,教育事业的落后造成了人民文化水平在一个很低的位置,缺乏科学文化知识而不能科学正确的认识一些自然、社会现象,给很多迷信邪说蔓延提供了可乘之机;其次,文化事业的落后造成广大人民群众在文化领域的空虚。歌舞、戏曲、电影等文化活动与他们无缘,大多数人民群众过着三点一线,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生活,精神层面匮乏,缺乏辨别能力。(二)卫生事业的落后使得一些人民群众在生病无法得到有效救治的情况下,把希望寄托于一些巫婆、神汉,或者通过修炼邪教而达成治病救人的目的,所以,因病信教,因病入教的人比较多。(三)怀有非法目的的组织和个人极力侵扰。一些非法宗教团体和邪教组织不断侵入广大西部农村,利用“治病”“保平安”“圆满”等歪理邪说拉拢不明真相的群众,并逐步引向邪教组织成为邪教人员,有的成为邪教组织的骨干人员,有的甚至还腐蚀一些基层公职人员。同时,邪教组织不断非法敛财,要求邪教人员交纳“奉献款”、“拜师费”、向神“献爱心”,邪教组织大肆敛财,还有制造和散布各种不良谣言,制造一些群体性事件,甚至提出“农村包围城市”的口号。邪教组织利用“末日谣言”在多地制造恐慌,制造众多惨案,并宣称“花钱买平安”等言论进行敛财。二、当前西部地区农村反邪教工作的对策邪教组织是社会健康肌体上的一颗“毒瘤”,他不仅危害毒害人民群众的思想,扰乱人民群众的信仰,戕害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而且还破坏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阻碍生产力的发展,破坏家庭,扰乱社会治安,破坏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基层政权建设,制约了国家精神文明建设,对社会造成了严重危害,对邪教的治理是一个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单纯的打击取缔只是治标,要从根本上遏制其发展,必须进行全面、系统的综合治理。(一)大力加强基层反邪教协会组织建设。当前,我国正处在改革和发展的关键时期,保持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重要前提,需要有一个安定和谐的社会环境作保障。现阶段,“法**功”等邪教组织大多数打着“合法”宗教的幌子,不断地拉拢和发展不明真相的群众为邪教成员,危害群众的生命、健康及安全。如何发挥基层反邪教在反邪教斗争中的作用就显得尤为重要。今后,要进一步加强基层反邪教组织体系建设。一是逐步建立起以区县反邪教为中心、镇、学校为站点的基层反邪教网络,要加强对基层“两委”的管理和培训,要把反邪工作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对基层组织的考核和考查。从组织上、思想上、作风上、制度上不断加强村支两委队伍建设,提高他们的基层政权意识、为民服务意识,真正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要通过各种形式,通过党员干部、社区人员、基层骨干宣传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形成上下联动的反邪教体系。二是不断扩大反邪教覆盖面,积极发展反邪教队伍,扩大反邪覆盖面,从而进一步增强反邪教斗争的社会效果。(二)努力实现西部地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持续稳定提高,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取得新突破,重点区域和重点产业的发展达到新水平,教科文化事业等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取得新成效,普及基础教育,搞好科学普及,繁荣文化事业,丰富西部广大地区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建立社会保障体系,提高医保报销比例,减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和老无所依,老无所养等问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让邪教组织没有滋生的土壤。(三)在当今全球信息化的大背景下,全球化所带来的信息技术革命为邪教的蔓延提供了更加便捷的传播渠道。为了改变这种不利的状况,可以通过法律法规和加强对公共信息系统和文化市场的监督管理来防止邪教利用公民言论自由权而肆意传播,要重视媒体网络的作用,充分发挥新媒体的优势,微信公众号等新兴媒介,成为批判邪教思想、弘扬科学精神的平台,让邪教在舆论与媒体中没有宣传的平台。(四)增强法治意识,坚持依法治邪。在同邪教作斗争的过程中,必须注重运用法律的手段。依法治邪是由依法治国决定的。依法治邪必须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并处理好依法治邪与团结教育大多数、提高公民素质以及综合治理的关系。一方面要强化法治意识,推进防范处理邪教工作法治化进程。坚持法治思维。首先要做到心中有法,尊重法律、信仰法律、敬畏法律,自觉地把法律作为处理各种邪教问题的准则。其次,遇事找法,处理各类邪教案件问题,都要找法律依据,问问法律是怎么规定的,看看提出的处理措施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最后,办事处理依法。尤其是邪教案件的打击、取缔、审判等各个阶段,必须以法律规定的手段和程序规范行动方式,必须严格按照司法程序进行处置。另一方面要狠抓队伍建设,提高依法处理邪教能力。要充分发挥各级各部门的职能作用,优化反邪教队伍结构。以法律顾问、心理医生、道德宣传员等专家学者为主体,组建防范处理邪教工作服务团队。全面提高政治、业务素质,造就一支信念坚定、对党忠诚、把握大局、开拓进取的反邪教队伍。要加大防范处理邪教战线工作人员的法律法规的培训力度,提升防范处理邪教干部队伍的法律素养。通过学习和培训,使其进一步熟悉掌握国家基本法律、防范处理邪教相关的专业法规,进一步熟知法的目的、原理、价值追求、法治原则,深刻理解法律精神,掌握法定权力的边界、程序、责任等内容,不断增强依法处理邪教问题的能力。反邪教是一项系统工程,表面看纷繁复杂、千头万绪,实际上出发点和落脚点只有一个,就是要把识邪、防邪和拒邪的思想装进千家万户每一位成员的脑海。基层群众是邪教发展的主要目标,也是反邪教工作的重要力量,他们对邪教及反邪教问题最有发言权,为此,基层组织要通过普通老百姓了解当地邪教活动现状,对开展反邪教工作的意见、建议等等第一手“接地气”的信息,并向上级提供一些决策和完善决策的依据信息。同时,要做好不同人群的工作。一是给“易感”人群普遍接种“疫苗”。老、弱、病、残及生活困难等人群,是邪教发展的主要对象,并且极容易上当受骗,是邪教赖以滋生的“肥土”。反邪教干部要最大限度地深入这些人中间,发挥协调优势作用,帮助他们克服现实困难,引导他们树立战胜困难、迎接新生活的信心和勇气,遇到自己无法战胜的困难首先应想到去找党和政府寻求帮助,而不是寄希望于各种邪教所吹捧的“神”或“主”。把工作做在他们信邪教之前,不给邪教插足的机会;二是给涉邪教人员“刮骨疗伤”。涉邪教人员特别是痴迷者是邪教得以传播的生力军,他们深信邪教歪理邪说不能自拔,普通的说教完全无效。要挽救这些人必须进行持续的专业教育转化,反邪教志愿者义不容辞。同时,要针对邪教人员的不同情况,积极发动反邪教志愿者及各方面的群众参与到工作中来,寻求更好的效果。事实上,只有真正让更多的群众参与其中,反邪教斗争才能取得根本胜利。
本文标题:反邪教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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