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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法人责任制项目法人对工程建设的全过程管理负责,保证按照项目建设需要组织完成项目建设,对项目建设的工程质量、工程进度、资金管理和生产安全负总责,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项目主管部门监督。其主要内容:一、根据工程项目建设需要,负责组建项目管理的组织机构,任免行政、技术、财务、质量安全等负责人。二、组织初步设计文件的编制、审核、报批等工作,并负责组织施工图设计审查和设计交底。三、依法对工程项目的设计、监理、施工和材料及设备等组织招标。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履行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四、负责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和主体工程开工报告报批手续。五、遵守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的相关法规和规定,按批准的设计文件和基本建设序组织工程项目建设。六、负责筹措工程建设资金、制订年度资金计划和施工计划,对工程质量、进度、工期、安全生产、资金进行管理,监督和检查各参建单位全面履行工程建设合同。七、负责组织制定、上报在建工程安全生产预案,完善各种安全生产措施,监督检查参建单位完善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体系,落实施工安全和质量管理责任,对在建工程安全生产负责。八、负责与项目所在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协调,创造良好的工程建设环境。九、负责组织工程完工结算、编制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完善竣工前各项工作,申报工程竣工审计和竣工验收,负责工程竣工验收后的资产交付使用。十、负责通报工程建设情况,按规定向主管部门报送计划、进度、财务等统计报表。十一、负责工程建设档案资料收编整理工作,检查验收各参建单位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负责申请工程竣工前的档案资料报验工作,负责竣工资料的移交和备案。财务组职责财务组职责财务组职责财务组职责一、建立健全各种帐簿,设立总帐、银行帐、现金日记帐、明细分类帐等,作为工程资金运作的资料凭证和档案,工程资金必须立户建帐。二、财务人员分工负责,相互监督,会计主管帐目,不管现金,出纳只管现金,不管实物,保管只管实物,不经手现金。三、工程内的各种帐目做到帐帐、帐款、帐物及票据相符,不得有差错。四、各单位划拔资金以转帐为主,不许提取现金。五、严格审报批手续,各种开支票据必须有单位负责人和两名以上经办人签字报项目法人代表审批后有效。六、及时装订票据,妥善保管。七、物资的购、发、用、领、退和收等一律通过物资财务帐目,不许有帐外物资,不得以领代销,以购代销。八、工程建设使用的固定资产或剩余的物资应及时清点入库,不得私分和处理。九、严禁外借物资,内部调拨经研究后,办理调拨手续。十、会计和保管要定期核对帐目,清点库存物资,要帐帐、帐物相符,发现问题及时查处。医院基建管理制度1、全院的基建、维修工程项目由总务科按国家标准计划和医院年度规划组织实施。2、年度基建维修计划由总务科负责制定,方案经充分讨论研究确定后,报领导批准实施,无特殊情况应按计划执行。3、基建工程须严格做好建前规划,按程序进行申报设计,报建等工作后方可施工,不搞违章建筑。同时要按规定收集各种基建档案资料,并于工程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整理好移交院办公室保存。4、总务科负责对工程的材料质量、施工质量进行检查,如发现质量不符合要求,坚决制止,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5、做好自供建材、材料的管理,工程量的复核、招标、预算、结算的审核工作。6、总务科负责施工队的安全、防火、卫生、教育工作,并督促其文明施工。7、基建、维修工程超过十万元以上,要进行招标。并按投标、招标规定的程序进行,严禁弄虚作假。8、基建、维修超过壹仟元以上,要做出预算,预算经审核确定后,连同合同书一起交一份给财务科,作付款和结算监督。9、工程竣工后,及时通知有关部门进行质量检查验收,质量符合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10、基建管理人员做到廉洁奉公,遵纪守法,不以权谋私,秉公办事。基建项目资金会计管理制度基本建设项目资金会计管理制度,为加强和规范基本建设财务管理,根据财政部《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要求,用基建投资资金购建的在建设期间自用的固定资产。1.核算已经完成购置、建造过程,并已交付使用单位的各项资产,包括固定资产、不够固定资产标准的工具、器具、家具等流动资产、无形资产和递延资产的实际成本。用基建投资购建的在建设期间自用的固定资产。2.工程竣工后,必须按照有关规定编制竣工决算,办妥竣工验收和资产交接手续,才能作为交付使用资产入帐。在办理竣工验收和资产交接手续工作以前,必须根据“建筑安装工程投资”、“其他投资”和“待摊投资”等科目的明细计算,计算交付使用资产的实际成本,编制交付使用资产明细表等竣工决算附件,经交接双方签证后,其中一份由使用单位作为资产入帐依据,另一份由作为记帐依据。3.交付使用资产成本,应按下列内容计算:(1)房屋、建筑物、管道、线路等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建筑工程成本、应分摊的待摊投资。(2)运输设备及其他不需要安装设备、工具、器具、家具等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的成本,一般仅计算采购成本,不分摊待摊投资。(3)无形资产和递延资产的成本,一般按取得或发生时的实际成本计算,不分摊待摊投资。4.已经办理交接手续的交付使用资产,借记科目,贷记“建筑安装工程投资”、“其他投资”和“待摊投资”等科目。5.应设置“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和“递延资产”明细科目,按资产类别和名称进行明细核算。6.按照基本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办法和工程合同的有关规定,与工程承包单位办理工程价款结算,应付给承包单位的工程款。
本文标题:项目法人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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