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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服中心员工绩效考核方案(草案)一、现状:至2002年12月31日,客服中心各个岗位(共有60余个)的绩效考核指标已全部制定完毕并上报公司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已于2003年1月份将客服中心所有员工(包括总经理)工资拆分为岗位工资和效益工资两大块(比例为70%和30%),但30%的效益工资暂时未留存。目前每月的考核还没有全部按照绩效考核指标执行(人力资源部正在修改绩效考核指标)。二、措施:2003年4月份开始按批准后的绩效考核指标实施考核。客服中心成立考核小组,具体实施由综合行政部负责。三、考核原则:(一)公平合理、客观公正;(二)绩效考核与职业发展相结合;(三)自我评价与主管考核相结合;(四)绩效考核与效益工资相结合。四、考核方案细分:(一)考核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等。(二)综合评分在90分以上为优秀、80分以上为为良好、70分以上为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三)考核优秀的比例为10%;良好的比例为30%;合格的比例为50%;不合格的比例为10%。(四)奖惩办法:原则上以效益工资为基准。考核优秀者,效益工资以系数3(或2)发放;考核良好者,效益工资以系数2(或1.5)发放;考核合格者,效益工资以系数1.0发放,考核不合格者,效益工资减半发放,或不发。(五)拆分比例:业务经理级:效益工资为工资总额的30%;业务主管级:效益工资为工资总额的20%;一般员工级:效益工资为工资总额的10%。(六)考核频度奖惩频度:每月考核,奖惩频度按岗位不同而分为:业务经理及业务主管按季实行;一般员工按月实行。五、来源:经初步测算,除效益工资返还外,还需增加100万(约1.5个月工资)用于过程激励。建议从劳务费中出。妥否,请批示。2003年3月10日
本文标题:客服中心员工绩效考核方案.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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