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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政策解析2主要内容一、工资、薪金的界定标准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解释1】“年终加薪、劳动分红”不分种类和取得情况,一律按工资、薪金所得征税。3【解释2】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具体包括:(1)独生子女补贴;(2)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补贴;(3)托儿补助费;(4)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解释3】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在减除按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4对于本校的各位教职工来说,我们所要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主要为每月发到手的工资以及全年一次性奖金(俗称年终奖)这二类:本校教职工每月工资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每月计税工资-扣除数)×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其中计税工资=工资+绩效津贴-300元电话费+其他各类收入-社保公积金其中税前扣除数每人3500元。5级数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含税级距)税率(%)速算扣除数1不超过1,500元302超过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101053超过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205554超过9,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251,0055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302,7556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355,5057超过80,000元的部分4513,505工资、薪酬个人所得税税率表6假设王老师每月计税工资为5000元,那么他应缴的个税为(5000-3500)*3%=45元。假设王老师每月计税工资为5500元,那么他应缴的个税为(5500-3500)*10%-105=95元。7全年一次性奖金的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一)先将教职工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如果在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教职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应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教职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按上述办法确定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8(二)将教职工个人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按本条第(一)项确定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征税,计算公式如下:1.如果教职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应纳税额=教职工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2.如果教职工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应纳税额=(教职工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教职工当月计税工资与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9全年一次性奖金举例1王老师2013年12月计税工资为8500元,年终奖48000元,其十二月份应缴纳多少个人所得税?王老师当月工资薪金应缴纳个税=(8500-3500)×20%-555=445元王老师年终奖48000÷12=4000,对应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105。王老师年终奖应纳税额=48000×10%-105=4695元。王老师12月份共计缴纳个人所得税=445+4695=5140元。10全年一次性奖金举例2王老师2013年12月计税工资为3000元,年终奖50000元,其十二月份应缴纳多少个人所得税?王老师当月工资3000元低于扣除数3500元,所以他当月的工资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王老师月工资收入低于3500元,可用其取得的奖金收入50000元补足其差额部分500元,剩余49500元除以12个月,得出月均奖金4125元,其对应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分别为10%和105元。年终奖的应纳税额=49500×10%-105=4845元。12月份应纳个人所得税额=4845+0=4845元。11津贴不同发放方法对个人所得税的影响例如:王老师2013年每月计税工资为8000元(不含绩效津贴),全年的绩效津贴72500元。方案一:将54000元津贴作为全年一次性奖金,剩余的18500元作为每月校内津贴发放,每月发放金额为1542元(其中300元系电话费)。方案二:将56000元津贴作为全年一次性奖金,剩余的16500元作为每月校内津贴发放,每月发放金额为1375元(其中300元系电话费)。12方案一全年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1)每月工资薪酬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8000+1542-300-3500)*20%-555=593.4元(2)王老师年终奖54000÷12=4500,对应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105。(3)王老师年终奖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54000*10%-105=5295元(4)王老师全年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593.4*12+5295=12415.8元13方案二全年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1)每月工资薪酬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8000+1375-300-3500)*20%-555=560元(2)王老师年终奖56000÷12=4667,对应税率为20%,速算扣除数为555。(3)王老师年终奖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56000*20%-555=10645元(4)王老师全年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560*12+10645=17365元14结论由此可见,方案一比方案二少缴纳个人所得税4949.2元。之所以造成这种现象主要是因为54000元年终奖所处的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105元,而56000元年终奖所处的税率为20%,速算扣除数为555元。所以我们要关注当年终奖大于18000元和54000元税率临界点对我们教职工的个人所得税的影响。15
本文标题:最新个人所得税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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