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精选资料可修改编辑XXXX项目培训服务合同鉴于:1.甲方是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具有提供本合同项下培训服务所需要的全部资质、资格和批准;2.乙方是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存续的有限公司;3.甲方拥有[·]技术运营的经验,且拥有对业务人员进行[·]技术培训的经验,有能力为乙方技术人员提供有关[·]技术的培训服务,且愿意接受乙方委托并提供技术培训服务(以下简称“培训”或“授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经友好协商,同意就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第一条培训有效期、内容和形式1.1双方可自本合同签订后[]日内安排第一次授课时间,如无双方同意的、或本合同规定的延长培训有效期的其他原因,原则上精选资料可修改编辑所有课程自第一次授课起[·]个月内结束(本合同中称此[·]个月为“培训有效期”)。每次培训的时间由双方事先协商决定。如培训在中国进行,乙方须至少提前[·]天通知甲方希望接受培训的日期,甲方应在收到通知后[·]天之内予以确认。如培训在中国境外进行(包括培训的部分课程在中国境外进行的情况),则乙方需在[·]天之前(应为允许甲方受训人员办理出境手续的合理期限)通知甲方授课时间、地点,并协助甲方办理签证、国外住宿预定等手续。1.2授课时间:每次授课[·]小时,整个培训总共[·]小时。1.3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具体培训时间和培训内容以本合同附件中的描述为准。1.4培训形式:讲师用[·]语面授。如讲师以非汉语普通话授课,则乙方应同时提供[·]翻译人员同时翻译。1.5教材:用[·]文编写。如培训在中国,甲方按受训人员人数提供刻制成CD的电子文档和1份纸制教材。如培训在中国境外进行,甲方按受训人员人数提供刻制成CD的电子文档和纸制教材。甲方需在授课前至少提前[·]天将教材提供给乙方。电子文档为PDF文件,并附上该格式文件的阅读精选资料可修改编辑软件。第二条项目费用及支付方式2.1项目费用在本合同中,乙方向甲方支付的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元,其中固定的技术培训费用人民币[·]元,以及在[·]国的食宿费用人民币[·]元(根据本合同第2.2条的规定调整最终结算数额)。2.2费用说明本合同第2.1条规定的合同总价包括了本合同所要求提供的技术培训教材编撰费、教材制作费、讲师讲课费、翻译费、讲师及翻译往来中国的住宿差旅费用、在[·]国培训时受训人员的食宿费、交通费、通信费(通信费的支付或补助将视在[·]国培训的具体情况而定)等。上述在[·]国培训时的宿食费用金额是按附件规定的人数和每次在[·]国培训的天数加上[·]天后计算得出。超过或低于上述的食宿费用部分,每人每天按以下标准计算:双人间[·]元人民币;单人间[·]元人民币。甲乙双方将按受训人员实际在[·]国滞留的天数和人数来计算应支付的食宿费用,在最后支付尾款时结清。不包括在上述费用之内、由甲方自行负担的费用有:在中国培训时学员的食宿、交通等差旅费、受训人员往返[·]国的费用(机票/精选资料可修改编辑保险/机场建设费)、海外旅行者保险费。2.3支付方式支付方式:合同总价分为首期款、中期款和尾款三次分期支付。在合同签订后、第一次培训课程开始前,乙方向甲方发出首期款付款通知书,甲方应在收到付款通知书[·]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即人民币[·]元。在[·]阶段的培训结束后,乙方向甲方发出中期款的付款通知书,甲方应在收到付款通知书[·]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即人民币[·]元。整个培训项目结束时,乙方根据甲方人员在[·]国滞留的实际天数和住宿情况再行计算宿食费用后向甲方发出按实际情况调整后的尾款的付款通知书,甲方应在收到付款通知书[·]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即人民币[·]元的基础上经过调整后的尾款金额。2.4税收双方各自承担并支付、清偿各自法律规定的所有税赋、关税或任何形式的其它税费。第三条知识产权3.1甲方保证用于本合同项下的培训中使用的所有书面材料、创意等均为甲方拥有全部知识产权,或拥有原始权利人允许甲方将前精选资料可修改编辑述书面材料、创意等用于对乙方本次培训项目的合法授权。如果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有任何第三方因此与乙方发生纠纷的,由甲方负责解决并负担全部费用,应向乙方支付已发生合同总金额30%的违约金,并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和解决纠纷的所有支出,而且乙方有权中止履行,直至解除合同。如果乙方因此被提起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甲方应全额赔偿乙方的如下费用:(1)乙方为处理案件所支付的诉讼费(仲裁费、行政处罚金)、律师费、调查取证费、差旅费等相关费用;(2)以及判决书(仲裁书、行政处罚书、民事调解书)所规定的应由乙方支付给他方的精神或经济赔(补)偿费、律师费、调查取证费、差旅费等相关费用。如果本合同项下的项目被确认侵犯他人合法权利,乙方被判令赔礼道歉导致甲方商业信誉受损的,甲方应按照以下情况分别对乙方予以赔偿:在省内开设发行的电视台、电台、报纸、网站等媒体上进行的,甲方应向乙方赔偿自合同签订至纠纷或诉讼发生之日止总结算金额的20%;在广东省外开设发行的以及全国性的电视台、电台、报纸、网站等媒体上进行的,甲方应向乙方赔偿自合同签订至纠纷或诉讼发生之日止总结算金额的30%。自纠纷发生之日起暂停与甲方进行结算,直至纠纷解决或诉讼结束。3.2如果出现上述纠纷,由甲方或甲方授权人对第三方的纠纷、精选资料可修改编辑索赔进行辩护和处理,对于甲方的最终决定乙方可以不反对,但是甲方的最终决定不能侵犯乙方利益。3.3若出现本条第三款的情况,乙方有权利:1、暂停甲方引起争议的增值业务的合作。待甲方与第三方或第三方代理人协商,获得使用第三方授权后,再决定是否继续进行合作;如果甲方无法获得相应授权,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2、若甲方的增值业务侵犯了第三方的合法权利造成乙方受到损失,甲方应当赔偿乙方的全部损失,并且乙方有权解除与甲方的合作。如果甲方对所提供内容不拥有知识产权或未获得相关权利人的授权许可或提供虚假的授权许可,甲方即构成商业欺诈。乙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终止与甲方的一切合作关系,并保留采取进一步法律措施的权利。3.4甲方和乙方对各自独立编制的信息(包括数据和资料)、文件、技术秘密、享有知识产权的作品和软件拥有版权及相关权利。3.5在本合同项下的技术咨询及服务中,双方对自身拥有的商标、专利及相关知识产权权利及义务,适用各自法域内的相关规定;对对方的相关责任以该等规范为限,且以不故意损害对方的商标、专利及知识产权权利为限。本合同项下的所有服务义务以及所有相关义务、责任,均以不抵触和侵犯对方自身所拥有的商标、专利及有关的知识产权为原则。3.6若相关纠纷发生在本协议终止之后,本条约定在协议终止后依然有效。精选资料可修改编辑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4.1甲方在根据本合同履行其义务时,应充分运用其[·]技术方面的知识、运营经验。4.2甲方为履行本合同而提供的讲师和翻译人员,应能充分胜任其本职工作。4.3甲方需在提供技术培训服务前,根据以往培训的经验并针对乙方接受服务的特殊要求设计调查问卷,调查问卷的设计应能充分反映甲方的授课质量及乙方受训人员的满意程度。甲方可就调查问卷的设计与乙方共同协商。4.4甲方在提供技术培训服务时,应充分了解受训者的需求,每次课程结束后都进行问卷调查和打分,以掌握培训的效果,并且甲方应根据调查问卷的结果就授课讲师、培训形式、课程内容等进行调整。进行问卷调查以及上述调整的时间不计入授课时间。4.5甲方讲师、翻译人员在中国境内授课时,应遵守中国相关法律和乙方公司的相关规定。乙方对于甲方讲师、翻译人员的违反中国法律法规的行为不承担责任。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精选资料可修改编辑5.1乙方有权通过课后进行问卷调查等形式对甲方的培训效果进行评价,并根据评价要求甲方调整其培训方式及授课内容或更换授课讲师。如认为有必要,乙方有权参与设计调查问卷,以使调查问卷最大程度地反映乙方接受培训的效果。如乙方认为甲方的授课讲师或翻译人员不能有效地为乙方受训人员提供授课或翻译服务,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更换授课讲师或翻译人员,以满足培训的需要。5.2乙方应要求其受训人员认真地参加培训,并积极配合甲方授课教师及翻译人员的工作,以保证培训的效果。5.3如有必要,甲方应安排提前[·]天把为进行[·]方面培训的数据提供给乙方。培训在中国进行现场培训时,乙方应提供培训所需的车辆等交通工具。到达现场的交通时间不计入授课时间。5.4如培训在中国境外进行时,乙方负责事先给每个赴[·]国人员提供海外旅行者保险。对于赴[·]国之前就存在的个人健康问题、在[·]国不允许的个人行为所造成的安全事故等情况,原则上由乙方受训人员自行负责,但甲方应予以积极配合解决问题。为保证培训的顺利进行并防止任何意外安全事故的发生,甲方应在[·]国培训开始前,充分告知乙方受训人员[·]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如乙方公司内部对受训人员已制定相关规定及纪律,培训时,甲方人员将积极配合乙方执行上述规定及纪律。精选资料可修改编辑第六条保密6.1甲乙双方理解:甲方在本合同项下提供的服务及/或培训,目的为使乙方受训人员通过培训及/或授课掌握甲方在[·]技术方面的运营经验,以及甲方在教材中传授的知识和信息。据此,乙方可以在其运营中利用甲方传授的经验、知识和信息,且为了利用的需要,乙方可令其非受训人员掌握全部或部分培训内容。6.2同时,甲乙双方理解:任何一方从对方获取的信息是保密的、专有的,未经信息提供方的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除双方员工、关联企业)透露该等信息或允许其使用。甲乙双方不可以将信息用于除本合同规定之外的任何目的。6.3但本保密条款不适用于已经公开的信息,不适用于在从披露方处收到之前,接受方已经拥有的、从不受披露方承担保密义务的第三方处获得的信息,也不适用于法律或合法权力机构要求披露的信息。6.4双方在本协议下负有的保密义务,不因双方业务关系的终止而无效。在双方合作有效期内及合作终止后[·]年内,本协议对双方仍保持原有效力。6.5如一方未能及时履行上述约定,另一方有权根据其违约的损害程度追索赔偿。精选资料可修改编辑第七条违约责任7.1如有任何一方违约,其违约行为造成的另一方损失由违约方承担。如双方违约,双方应根据实际情况分别承担各自的责任。7.2合同双方如有一方在合同执行中途需要中止或终止合同,需提前[·]天通知另一方,对方书面同意方可解除合同,提出方应赔偿由此给对方带来的损失。7.3如果由于一方的重大违约而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自违约行为开始,守约方有权向违约方发出违约警告书,在收到违约警告书后三十(30)天内,如果违约方未有效停止该违约行为或有效补救该违约行为造成的损失,守约方有权发出书面通知,全部或部分终止本合同,并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7.4守约方依据本条第8.3款的规定终止本合同,并不影响其对违约方的违约行为行使其它补救措施的权利。如守约方以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式采取补救措施,违约方应继续执行本合同未被终止的部分。守约方采取补救措施的行为不能被认为守约方放弃向违约方主张违约行为造成的损失赔偿。第八条不可抗力精选资料可修改编辑8.1双方在下述情形下不应承担违反本合同规定的义务的责任,如该违反是因下述原因引起:政府行为、战争、敌对行动、暴乱、国内动乱、地震或其它有关双方不能控制、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事项(任何该等事件或事项,称为“不可抗力事件”),但本条款不适用于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前双方应承担的任何义务。8.2如果上述任何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则遭遇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有义务在3日内书面通知另一方该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及结束。8.3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消失后,如果乙方提供服务的条件因不可抗力事件而发生变化,则双方应重新讨论,用最接近原条款的新条款取代受到影响的条款。8.4如果不可抗力持续时间超过[·]天,则任何一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终止本合同。对于终止日前甲方已经提供的服务,其有权要求予以支付,但应提前[·]天通知乙方。第九条争议的解决9.1本合同的解释和执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9.2
本文标题:培训服务合同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4858673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