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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宣传材料一、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特点及政策优势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1.扩大了借款人范围,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学生都可以申请。2.学生在当地贷款,方便经办机构调查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情况,学生在当地就可以取得贷款,在入学时凭借款合同顺利报到入学,同时也便于贷款的跟踪和管理。3.实行信用贷款,无须担保或抵押,增加学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作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在信用约束方面优势突出。4.延长还款期限,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加10年确定,最长不超过14年,有效减轻学生还款压力。另外,也帮助学校减轻了一些负担。二、什么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目前哪些省市开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省分行或其委托代理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目前全国已开通生源地贷款的省份有:北京、上海、重庆、江苏、湖北、重庆、陕西、甘肃、四川、河北、辽宁、内蒙古、青海、贵州、云南、广西、安徽、江西、海南、山东、新疆、湖南、海南、山西、浙江等省(市),具体可到户籍所在地县(区)资助管理中心咨询。三、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必须同时满足哪些条件呢?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3.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我省新生或高校在读学生;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5.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四、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申请方式、额度、用途是什么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每个借款人每年申请的贷款原则上最高不超过学费、住宿费合计,原则上不超过6000元,用于解决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统一采用向资助对象所在高校汇款的方式发放,不得向借款人发放现金或向其他账户转账。五、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期限是多少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加10年确定,最长不超过14年。学制超过4年或继续攻读研究生学位、第二学士学位的,相应缩短学士毕业后的还贷期限。学生在校期间和毕业后2年为“不还本金、只付利息”的宽限期。六、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利率与利息如何计算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贷款利息按年计收;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共同分担。学生在校及毕业后两年期间为宽限期,宽限期后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借款合同约定,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金。七、符合条件的学生如何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呢?高考录取新生凭录取通知书、身份证、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与家长共同到户籍所在地县(区)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学生凭学校开具的未获得助学贷款证明,学生证、身份证,与家长共同到户籍所在地县(区)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八、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提交的材料及申请办理程序:(一)借款人填写由国家开发银行统一制定的贷款申请表,向当地资助管理中心提出借款申请,同时提供以下材料:1.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2.户口所在地的详细地址、联系方式。3.学籍证明。新生凭大学录取通知书及其复印件;往届在校生凭《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及所在高校出具的未在高校获得助学贷款的证明。(二)申请办理程序:1.借款人携带以上资料向户籍所在地县(区)资助管理中心提出借款申请;2.当地资助管理中心审查合格后,与申请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签订合同;借款学生携带合同到学校报到,学校将盖章回执寄回学生所在当地资助管理中心;3.省资助管理中心将各县汇报的借款合同和回执,统一报送开发银行进行审批;4.开发银行审批汇总后,划款至借款人就读学校的账户。
本文标题: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宣传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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