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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销售管理 > 泰兴市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服务实施方案[1]
附件1泰兴市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服务实施方案为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顺利开展,有效预防和控制疾病,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项目目标全面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充分发挥基层卫生服务机构的公益性作用,通过为辖区内常住居民,包括居住半年以上的户籍及非户籍居民建立统一、科学和规范的健康档案,并以健康档案为载体,达到为居民提供连续、综合、适宜、经济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最终实现提高全人群健康水平的目标。健康档案建档率达95%,动态管理率达60%。二、项目内容按照《泰兴市全民体检暨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工作方案》泰卫防[2010]27号文件的要求,为辖区内常住居民,包括居住半年以上的户籍及非户籍居民建立统一、规范的居民健康档案,居民健康档案实施计算机动态管理,已建档居民到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就诊时,调取其健康档案,由接诊医生根据复诊情况,及时更新、补充相应记录内容。入户开展医疗卫生服务时,应事先查阅服务对象的健康档案并携带相应表单,在服务过程中记录、补充相应内容并更新电子健康档案。对于需要转诊、会诊的服务对象,由接诊医生填写转诊、会诊记录。全市建立区域公共卫生信息平台,将居民健康档案通过居民二代身份证信息与传染病信息源、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系统、新农合系统、职业体检、行业体检、妇幼体检、重大专项体检等平台有机整合,实现区域各类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流程图如下:建立健康档案填写个人基本信息表填写健康体检表发放健康档案信息卡(医疗保健卡)填写各相关服务记录表核查归档保存电子健康档案数据库(档案袋)核查填写内容的完整性、准确性老年人0~6~儿童一般人群就诊者必要时更新个人基本信息孕产妇传染病患者慢性病患者填写相关重点人群管理记录表询问病情,并填写接诊记录居民健康档案的使用和维护居民健康档案的建立填写转、会诊记录表到机构就诊者或随访者出示居民健康档案信息卡(医疗保健卡),调取就诊者健康档案。入户服务或随访重点管理人群由责任医务人员调取管理对象健康档案。填写档案封面重点管理人群复诊或随访是否需要转、会诊是否调取档案重性精神疾病患者传染病报卡流程三、项目职责与分工(一)市卫生局和疾控中心:1、制定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服务实施方案和考核评估标准,并进行宣传发动、组织实施、指导和督查、质控工作。2、全面分析居民健康问题,定期整理、核查、分析辖区内居民健康档案有关信息,列出各类人群健康状况、主要健康问题、重点管理对象,掌握辖区内居民的健康动态变化情况。有效使用居民健康档案,根据健康档案提供的动态信息,采取相应的适宜技术和措施,有针对性地开展健康教育、医疗、预防、保健和康复等工作。3、做好绩效考核工作,确保工作质量和资金落实到位。(二)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在居民就诊、转诊、会诊时,及时记录、补充、更新和完善相关健康档案资料。(三)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制定辖区内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服务工作方案,负责项目的宣传、动员和质量控制的具体执行工作,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管理健康档案,严格保管,不得损毁、丢失,擅自泄露健康档案中居民个人信息以及居民健康隐私信息。2、负责收集辖区内常住居民,包括居住半年以上的户籍及非户籍居民人口数量和增加、减少、死亡等信息变化,实行动态管理。3、在建档居民复诊或接受随访过程中,及时记录、补充、更新和完善相关健康档案资料。4、做好居民健康档案与老年人健康管理、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服务、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服务、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规范、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等衔接工作。5、负责做好本辖区相关统计报表的分析和上报工作(四)、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1、负责收集辖区内常住居民,包括居住半年以上的户籍及非户籍居民人口信息,实行动态管理。2、在建档居民复诊或接受随访过程中,及时记录、补充、更新和完善相关健康档案资料。3、做好居民健康档案与老年人健康管理、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服务、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服务、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规范、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等衔接工作。四、保障措施1、各单位结合实际合理安排进度,健全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严格操作,规范服务,保证质量。2、加强宣传。各乡镇要认真开展宣传动员,让广大农村居民了解健康档案管理的服务内容,提高群众的知晓率,鼓励群众积极参与。3、建立健全绩效考核制度,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和方法,保证任务落实和群众受益。同时加强对项目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严厉查处弄虚作假行为,让广大人民群众得到更多更大的实惠。4、奖惩措施:对于完成工作指标如数下拨工作经费并予以表扬和鼓励,对于没有完成工作量及工作效果的要求限期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扣拨其工作经费并通报批评,必要时追究相关责任。5、项目资金:健康档案管理服务工作是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之一,所需经费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经费中列支。各医疗机构要保证下拔资金全部用于健康档案管理服务,真正惠及广大人民群众。项目资金的管理使用以及健康检查对象的有关情况要随时接受卫生、财政、发改等有关部门的监督,并定期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项目执行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挤占和挪用项目资金,确保专款专用,坚决禁止假冒虚报数字、套取项目资金,以上现象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决不姑息。五、项目考核与评估(一)督导与评估市卫生局组织工作的督导评估,内容含项目工作进度、辖区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服务情况、项目实施单位项目规范管理水平、经费下拨及使用情况等,对每项指标核查10-20人,经费下拔按考核得分的比例分配。市疾控中心负责对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考核,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对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的考核。(二)考核指标1、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达95%以上健康档案建档率=建档人数/辖区内常住居民数×100%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建立电子健康档案人数/辖区内常住居民数×100%2、健康档案合格率达95%以健康档案合格率=抽查填写合格的档案份数/抽查档案总份数×100%3、健康档案动态管理率达60%健康档案动态管理率=抽查档案中有动态记录的档案份数/抽查档案总份数×100%注:有动态记录的档案是指1年内有符合各项服务规范要求的相关服务记录的健康档案。六、附件居民健康档案表单目录(各种表单略)附件居民健康档案表单目录1.居民健康档案封面2.个人基本信息表3.健康体检表4.重点人群健康管理记录表(卡)(见各专项服务规范相关表单)4.10~6岁儿童健康管理记录表4.1.1新生儿家庭访视记录表4.1.21岁以内儿童健康检查记录表4.1.31~2岁儿童健康检查记录表4.1.43~6岁儿童健康检查记录表4.2孕产妇健康管理记录表4.2.1第1次产前随访服务记录表4.2.2第2~5次产前随访服务记录表4.2.3产后访视记录表4.2.4产后42天健康检查记录表4.3预防接种卡4.4高血压患者随访服务记录表4.52型糖尿病患者随访服务记录表4.6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记录表4.6.1重性精神疾病患者个人信息补充表4.6.2重性精神疾病患者随访服务记录表5.其他医疗卫生服务记录表5.1接诊记录表5.2会诊记录表6.居民健康档案信息卡
本文标题:泰兴市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服务实施方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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