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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顶煤矿“一通三防”管理实施细则和考核办法一、总则1、为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加强矿井“一通三防”管理,防止重大瓦斯、煤尘爆炸事故发生,特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及相关规定,制订《云顶煤矿“一通三防”管理实施细则和考核办法》,矿属各单位必须严格贯彻执行。2、本细则和办法适应于矿属有关科室区队。二、“一通三防”工作管理责任制1、矿长、副矿长、总工程师、通风科、安检部、生产技术科、信息科、机电科、机电队、通修队、采掘各队要切实做好各自分管的工作。2、矿成立“一通三防”工作管理领导小组。矿长任组长,总工程师、安全矿长任副组长,组员由通风科长、安检科长、及相关科室区队正职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通风科),具体负责“一通三防”业务管理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通风科长担任。成员由通风科人员及安检科、调度室、生产技术等分管及技术人员组成。3、矿总工每月负责主持召开“一通三防”专业工作会议,总结上一月“一通三防”工作,检查各分管领导和部门贯彻落实“一通三防”管理责任制,及时研究解决存在重大问题。审查矿井通风系统,研究布置日常工作,组织制定重大问题解决方案。安全副矿长负责督促科室和采掘区队、辅助单位坚持按“一通三防”工作规定和标准组织生产,及时处理存在问题,并对井下防尘工作负全面责任。4、在调度会上,通风科应负责汇报近几天“一通三防”工作重点,存在隐患,注意事项。5、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主任每旬组织一次“一通三防”工作质量大检查,坚持做到通防质量对采掘工程质量验收的一票否决权。评比结果纳入矿结构工资和资金分配考核。6、通风队队长(1)在总工程师、通风科等的直接领导下,负责全面落实矿井“一通三防”业务和管理工作。(2)为采、掘、机、运各队创造“一通三防”工作条件。检查督促其在管辖范围内落实“一通三防”管理规定。(3)深入现场,及时掌握矿井“一通三防”动态,迅速解决出现危急问题,保证各通防系统完好及正常运转。及时向矿领导汇报“一通三防”工作的进度情况。(4)负责“一通三防”安全监测仪表的管理。(5)每月组织矿井通防安全质量检查评定,月旬组织正常巡回检查,保证“一通三防”业务动态达标。(6)每日审查“一通三防”报表,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7)负责每月对井下所有通防设施,按区域范围划分到各单位保管使用情况进行考核,损坏一律照价赔偿,并视其影响程度配合安检科追查处理。7、采、掘队队长(1)严格按照通防管理要求组织生产,做到通防设施完好,正常使用。(2)安排好生产过程中的综合防尘工作,坚持湿式打眼,出煤矸时洒水防尘制度,消灭积尘和浮尘,做到有布置,有检查。(3)加强机电设备的检查和维修,消灭管辖范围内的机电设备失爆现象。(4)全面落实本区范围的“一通三防”管理措施,及时处理本区范围内的通防隐患。(5)严格落实放炮管理责任,杜绝放炮火源。8、机电科科长(1)搞好机电业务保安,保证设备完好,防止失爆,消灭机电火源,确保供电系统安全可靠,控制无计划停电停风,确保反风设施完好,主扇正常运转。(2)按规定配备采掘工作面及水平的供水防尘设备,达到规定的降尘标准。(3)配齐机电硐室的消防灭火器材,并使之始终处于完好状态。(4)负责落实掘进工作面局扇两闭锁,即风电闭锁,瓦斯电闭锁,采掘分开供电的规定。(5)负责培训各类机电维护员,严禁带电作业,确保机电设备维护质量合格。(6)落实好有关“一通三防”的其它机电管理措施。9、运输队队长(1)负责范围内的机电设备完好,消灭设备失爆,机电引爆火源、摩擦火源等。(2)保护管辖范围内的风门、密闭、栅栏、管路,隔爆水幕等通防安全设施。(3)配齐皮带机的各类保护,使之始终处于完好、正常使用状态,负责各部皮带机头、溜子头尾转载点前后范围内及水平上下的综合防尘工作。10、安检科科长(1)按公司及矿规定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督促处理,保证通防管理规定正常实施。(2)对违反通防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及时追究处理。(3)对通防重点头面,重点工程安排专人现场监督检查措施的落实情况和质量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安排处理。11、生产技术科科长(1)加强地测管理和地质预防工作,避免误透老空区。(2)配合通灭部及时准确地提供通防所需的各种地测资料和各类图纸,促进“一通三防”管理工作的正常进行。(3)会同通风部门做好瓦斯地质工作,做好突出及瓦斯异常区域有害气体的预测预报工作。(4)负责组织、办理通防设施的移交工作。(5)和标准化办公室主任一起组织好通防专业检查工作,负责监督各责任单位通防问题的处理整改工作。(6)负责通风工区与其它单位的通防协调工作。12、通风科科长(1)组织、督促采掘区队在生产过程中全面落实“一通三防”各项管理规定和措施,严格按通防质量标准组织生产,及时处理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各类通防隐患。(2)组织采掘工作面验收评比时,必须同时进行“一通三防”安全质量标准化验收,坚持做到通防安全质量对采掘工程质量的一票否决权。(3)严格落实放炮管理责任,杜绝放炮火源。13、通风科技术人员负责根据“一通三防”工作计划及安技措计划,及时解决落实通防工作所需的人、财、物。确保“一通三防”工作计划措施的落实。每月对矿各领导、业务部门采掘区队“一通三防”工作管理责任制落实,措施兑现情况进行综合考评,并将考评、奖惩结果报矿长办公会后执行。14、其他人员(1)其他人员按单位分工逐项完成自己所承担的通防具体工作。(2)各单位的群监人员按本单位对“一通三防”的分工搞好齐抓共管工作。三、矿井主要扇风机的管理。1、矿井扇风机每月由机电部门至少检查一次。做好记录,确保主扇完好,一次不查罚100元。2、备用主扇确保完好,能随时投入运行,否则矿检查时每发现一次不完好,罚动力50元。3、矿总工每季组织通风,机电等有关部门对矿井反风设施至少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逾期不改的,每项罚款50元。4、机电队在对运转主扇和备扇进行调换时,应先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否则,罚动力部100元(特殊情况除外)。5、调换主扇后,要及时通知通风部门对井下风量进行测定、调整。因风量调整不及时,造成井下风量不足,一次罚通风部门50元-200元。6、未经通风科、机电科允许,任何人不得随意提升或降低主扇立闸门装置。否则,发现一次罚机电科50元-200元。7、主扇机房实行24小时值班制,发现脱岗一次罚机电队相关人员30~100元。四、矿井通风系统管理:1、矿井必须有完整的通风系统,改变全矿井一翼或一个水平的通风系统时,必须报公司总工程师批准,改变一个采区的通风系统时,必须报矿总工程师批准。2、水平延深及采区开拓从设计上要确保通风系统合理,并在实际施工及生产过程中严格实施。3、矿井在组织生产、安排生产布局、采掘接续时,首先要考虑通风能力,做到以风定产、定头,避免出现因生产过于集中,追求产量进度,造成不合理的通风系统、区域风量不足及违规串联通风等现象。4、非长壁采煤法、残采、回收煤柱、地质构造复杂地段的回采,通过制订专门的措施经矿批准,可采用局部供风,但必须安装瓦斯自动检测报警断电装置。5、矿井各地点所需风量,按照《煤矿安全规程执行说明》进行计算。6、矿井开拓布局、采区设计、作业规程审查必须有通风科技术主管参加,并对矿井通风系统及通风系统改造方案提出主导意见。7、井下各主要进、回风巷之间,通风工区必须设置至少两道正反向风门,控制风流的风门、风桥、档风墙、防火墙、风筒、防尘管路、隔爆水袋等通风设施质量应符合矿井通风质量标准的统一规定,以保证通风系统的稳定性。对不符合标准的构筑的通风设施,由责任单位重新施工并承担100-500元罚款,责任人承担20-50元罚款。8、加强通风设施的使用管理和维护。通风工区每月初划分设施管理责任范围,各采掘队对责任范围内通风设施管理负责,设施损坏按价赔偿外,对责任单位罚款50-200元。罚责任人20-50元。造成影响生产的要追究责任。9、掘进巷道,与其它巷道贯通,在两巷相距20(50)米前,由技术部向矿总工程师回报并书面给施工单位和通灭部,并应及时编制贯通措施,做好防止瓦斯积聚、调整系统的准备工作,因通知不及时或单位不及时调整罚100-500元。10、每年进行一次矿井反风演习,由矿总工程师在矿井检修前组织编写《反风演习计划》,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报公司总工程师批准。五、局部通风管理1、巷道掘进开工前三天(特殊情况除外,生产技术科下发经总工程师批准的《开工通知单》,通风科及通风队接到《开工通知单》后,要根据矿井通风系统作好系统调整、风量分配工作,通风系统不合理风量不足的不准开工,无《开工通知单》施工按无设计巷道施工处罚。2、根据施工巷道长度、断面通风工区要选择合适的局扇和风筒,全负压供风量必须满足局扇和巷道供风要求,严禁局扇喝循环风,严禁局扇安装处处于无风状态,造成瓦斯积聚,发现一次局扇吸循环风,罚相关责任单位50-200元,发现一次责任性巷道迎头风量不足,罚通风科及通风队相关责任人20-100元。3、施工单位每班要有专人看管风机,局扇掉闸停风时,必须在5分钟内恢复正常通风,否则罚施工单位50-100元。4、因检查或其它原因停止局扇运转时,必须由施工单位向通灭部提出申请,由通风科编制专门安全技术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进行,否则按违章作业处罚,罚责任人100-200元,恢复通风前必须检查瓦斯。5、高瓦斯地区堀进工作面供电必须做到“三专”(即专用变压器,专用开关,专用线路)低瓦斯地区掘进工作面,供电实行采掘分开。否则,发现一处罚动力部200-500元。煤巷、半煤巷掘进工作面必须安装“风电闭锁”和“瓦斯电闭锁”,无“风电闭锁”的罚信息科及机电队200-1000元,甩开不用的罚施工单位200-1000元。6、严禁一台局扇同时向两个掘进工作面供风,严禁在未贯通的独头巷道中开工掘进。否则按照“三违”论处,罚责任单位200-500元,并停止作业。7、风筒由使用单位负责领取延接和日常管理,风筒出口至迎头距离,岩巷最大不超过8米,煤巷、半煤巷最大不超过5米,否则,罚责任单位50-100元,罚责任人20-100元。8、巷道贯通由施工单位及通风科编制贯通调风系统安全技术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通风队、施工单位要严格贯彻落实贯通措施。巷道贯通后,通风队要及时调整通风系统,防止风流短路或出现无风状态。否则,罚通风队或施工单位300-1000元。9、加强巷道贯通管理,一般巷道在贯通相距50米前,生产技术科必须向矿总工程师报告,同时通知施工单位、调度室、通风工区、安检部门,通风工区必须事先做好调整风流的准备工作。10、巷道贯通相距20(50)米时,必须停止一个掘进面,并保持通风。由另一个工作面向前施工透窝。六、瓦斯管理规定:1、瓦斯检查员必须持证上岗,否则扣除当班工资。瓦斯检查执行巡回检查和专人负责相结合,高瓦斯地区瓦斯检查执行专人负责制,低瓦斯地区实行巡回检查制。检查地点:所有采掘工作面、硐室总回风道以及矿认为需要检查点。检查次数:低瓦斯地区采掘工作面每班不少于2次,高瓦斯地区采掘工作面每班不少于3次,硐室每班检查一次,无人作业的工作面每班至少检查一次。检查内容:沼气、二氧化碳、一氧化碳浓度、温度及氧气。2、瓦斯检查员在现场检查发现有害气体超限时,有权停止该地点和威胁地区的工作,撤出人员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并分别向矿调度室,通灭部报告。否则,按“三违”追查当事人的责任。3、瓦斯员必须按规定认真检查所管辖范围内的瓦斯浓度,必须执行请示报告制度。每次检查都必须认真记录,做到瓦斯记录本、牌板、台帐“三对口”。瓦斯员弄虚作假出现空班、漏检、假检时,罚款100-500元,情节严重时给予开除矿籍。4、井下放炮作业,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联锁放炮制度”。否则,罚责任者100-300元。5、瓦斯检查员实行现场交接班制度,并有记录可查,违者罚款50-100元。6、瓦斯检查日报及通风调度日报必须及时报送矿长,总工程师审阅。一次不报送罚50-100元。7、排放瓦斯实行分级管理,通风科编制排放瓦斯安全技术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后,由相关区队队进行排放。排放瓦斯必须严格执行“撤人、断电、限量”三原则,严禁“一风吹”。矿调
本文标题:云顶煤矿“一通三防”管理实施细则和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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