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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建筑弱电工程监理实施细则编制:审批:北京帕克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肖家河住宅工程J地块项目监理部2014年3月2一、工程概况:工程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海淀乡肖家河村工程性质住宅楼建筑耐久年限:50年建筑用地面积62813.628㎡工程名称北京大学肖家河教工住宅项目(J地块)总建筑面积188982㎡地上/地下建筑面积139911㎡/49071㎡建筑类别:二类单元式高层住宅楼安全等级:二级耐火等级:一级人防等级:5级抗震设防烈度:八度建设单位北京大学设计单位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监理单位北京帕克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次弱电工程主要包含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广播系统、电话及网络系统、楼宇设备管理系统(BA系统)、AV及监控系统、对讲及信号覆盖系统、信息发布系统、燃气报警系统等多个分项工程。二、编制依据:1、本工程监理规划。2、设计单位提供的电气专业施工图,设计说明、主要设备、材料表3、国家和地方现行有关工程施工和验收的标准、规范、规程、图集:《建设工程监理规程》(DBJ01-41-2002)《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9-2003)《建筑电气安装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8-9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92)《建筑电气安装工程通用图集》(92DQ)3《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GB50312-2000)《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96)IEC、IEEE、EIA、NFPA等国际标准暖通、给排水等其他专业提供的设备条件。4、我国现行的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保及消防等有关规定,以及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标准管理标准三、设计范围:1、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广播系统本住宅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按一级防火等级进行设计。火灾自动报警采用控制中心报警系统结构;总线为甲类环形4线制,并设隔离模块在回路中做分段,报警及联动、控制信号均通过总线传输。本住宅区域及行政办公区域内的所有火灾报警及联动控制信号均上传至消防控制室,其中行政办公设区域火灾控制器。本住宅的消防控制室设置在10号楼一层,面积约26平方米,其隔墙的耐火极限不低于3小时,楼板的耐火极限不低于2小时,并与其它部位隔开和设置直通室外。消防控制室内设置火灾报警控制主机、消防联动控制台、消防广播主机、显示器、打印机、电梯监控设备、消防电话主机及EPS电源设备等。消防广播系统在每间客房内设置自带蜂鸣器的感烟探测器,探测器连接至楼层火灾自动报警总线中。扬声器选择功率为3W的扬声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包含火灾自动报警、消防联动控制、消防广播、消防专用电话、应急照明等五个子系统。2、电话及网络系统3、楼宇设备管理系统(BA系统)本系统范围包括各水泵系统控制,计量信号数据传输,通风及防排烟系统、新风机、空调器、末端设备等。4、AV及监控系统电视信号采用同轴电缆传输,通过机顶盒连接至电视机。线缆采用5类线。5、对讲及信号覆盖系统6、信息发布系统47、燃气报警系统燃气报警系统对燃气管道天然气的泄露进行连续检测、报警。对天然气泄露检测的仪表选用催化燃烧式可燃气体报警装置。本系统包含可油(燃)气体报警控制器、探测器、电磁阀、排风设备。本报警系统要求在检测区内可燃气体浓度达到设定值时,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有声光报警输出,并切断燃气进气电磁阀,停止供气;同时启动排风设备,故障排除后手动复位电磁阀。电磁阀选用防爆型燃气紧急切断电磁阀为常闭型,工作电源和控制由控制器输出,可手动启、停操作。可燃气体探测器安装位置与墙及梁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5米,且周围0.5米以内不应有遮挡物,探测器与用气设备的水平距离为1.5—4米。四、电气安装工程质量及要求电气安装工程是建筑安装工程的分部工程。通过正确的工艺、合理的程序,把门类广泛,价值昂贵的材料、设备、成品及半成品等按照设计要求在施工中形成质量合格的工程产品。考核电气安装工程质量的主要原则为:确保安全供电和用电;考虑工程的使用年限或使用寿命;功能健全、可靠;注意装饰效果;节约能源;方便维护和检修。安装工程的质量直接关系到房屋建筑的使用功能以及生命财产的安全。因此监督承包单位确保电气安装工程质量是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电气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根据设计图纸及有关文件编制电气安装工程进度控制计划,估算电气工程造价。在施工中对质量、投资和进度做到控制在前,言而有据。五、弱电监控部位本弱电工程根据设计要求共有多个分项工程,需加强监控:消防报警系统:包括消防控制柜、消防配管线、消防广播、模块、探测器、报警器、显示器、手报等安装工程;弱电系统:包括电视、电话网络布线、无可视对讲、燃气报警系统等工程;5六、电气安装工程质量监理控制项目1、电线导管、电缆导管和线槽敷设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规定。项目质量要求主控项目一一般项目1金属导管、金属线槽的接地或接零第14.1.1条-1.2条2金属管的连接第14.1.2条3交流单芯电缆不得单独穿于钢导管中第15.1.1条4电线穿管第15.1.2条1金属导管的防腐第14.2.4条2柜、台、箱、盘内导管管口高度第14.2.5条3暗配导管的埋设深度,名配导管的固定第14.2.6条4线槽固定及外观检查第14.2.7条5柔性导管的长度、连接和接地第14.2.10条6导管和线槽在建筑物变形缝处的处理第14.2.11条7电线、电缆管内清扫和管口处理第15.1.3条8同一建筑物、构筑物内电线绝缘层颜色的选择第15.2.2条9线槽敷设第15.2.3条2、低压电器检查接线质量要求符合《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规定。项目质量要求主控项目1可接近的裸露导体的接地或接零第7.1.1条2绝缘电阻测试第7.1.2条一1设备安装及防水防潮处理检查情况第7.2.1条6一般项目2接线盒内裸露导线的距离,绝缘防护措施第7.2.4条3、综合布线工程质量要求符合规范。阶段施工项目质量要求设备安装1、交接间、设备间、设备机框、机架规格、程式、外观;安装垂直、水平度;油漆不得脱落、标志完整齐全;各种螺丝必须紧固;防震加固措施;接地措施。2、信息插座规格、位置、质量;各种螺丝必须拧紧;标志齐全;安装符合工艺要求;屏蔽层可靠连接。电(光)缆布放(楼内)1、电缆桥架及线槽布放(1)安装位置正确(2)安装符合要求(3)符合布放线工艺要求2、缆线暗敷(包括暗管、线槽、地板等方式)(1)缆线规格、路由、位置(2)符合布放缆线工艺要求缆线终端信息插座(1)符合工艺要求(包括配线模块、光纤插座、跳线)系统调试1、工程电气性能测试连接图、长度、衰减、近端串音(两端都应测试);设计中特殊规定的测试内容。2、光纤特性测试衰减;长度。3、系统接地符合设计要求7工程验收1、竣工技术文件清点、交接技术文件2、工程验收评价考核工程质量、确认验收结果4、火灾报警系统设备安装质量要求符合《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98)规定。工程项目质量要求布线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规定;不同系统、不同电压等级、不同电流类别的线路,不应穿在同一管内或线槽的同一槽孔内;导线在管内或线槽内不应有接头或扭接;每回路绝缘电阻不应小于20MΩ(使用500V的兆欧表测量)。火灾探测器的安装探测器至墙壁、梁边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5M;探测器周边0.5M内,不应有遮挡物;探测器至空调送风口边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1.5M;至多孔送风顶棚孔口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5M;感温探测器安装间距不应超过10M,感烟探测器安装间距不应小于15M;探测器应水平安装,必须倾斜安装时,倾斜角不应大于45°;探测器的底座应牢固可靠,其导线连接必须可靠压接或焊接,当采用焊接时,不应使用带腐蚀性的助焊剂;探测器的“+”线应为红线,“-”线应为蓝线。手动火灾报警器的安装应安装牢固、不得倾斜按钮的外接导线应有不小于10CM的余量,端部应有明显标志。火灾报警控制安装牢固、不得倾斜,在轻质墙上应采取加固措施;引入导线应整齐,避免交叉,端部应有明显标记,每个接线端子接线不得超过两根,导线应留有20CM余量,进线管出应封堵;8器的安装控制器主电源进线应直接与消防电源连接,严禁使用电源插头;接地应牢固,并应有明显标记;。消防接地的安装工作接地应采用铜芯绝缘导线或电缆,不得使用镀锌扁铁或金属软管;工作接地和保护接地必须分开。系统调试功能的检查火灾报警自检功能;消音、复位功能;故障报警功能;火灾优先功能;报警记忆功能;电源自动转换功能和备用电源自动充电功能;备用电源的欠压和过压报警功能;火灾报警系统应在连续运行120H无故障后填写调试报告。七、电气安装工程监理预控措施决定电气安装工程质量的三大因素为设计、施工及材料和设备制造。1、设计文件复核及优化电气专业监理工程师首先应该熟悉电气安装工程设计图纸及说明书,参加图纸会审并做好记录。全面了解设计要求和使用要求。(1)设计文件的组成内容是否符合标准、规范;(2)设计说明、工程数量、设备和主要材料是否与施工图相符,施工图相互间是否符合一致,设计文件是否有错误和遗漏。(3)室内外设备的布置和线路路线,是否符合规范规定和现场实际;(4)采用新产品是否指明产品来源,加工非定型产品是否有足够份数的工厂生产用图纸和其他必要的资料;(5)文件中是否附有充分而完整的协议,如电源协议、外委配合工程协议,城建部门批准的线路路径的有关文件等;9(6)结合供电方案,熟悉、了解、掌握供配电系统构成及切换系统,重要负荷逻辑关系,了解相关专业的系统功能及负载情况,重要数据应复核。2、电气安装施工企业的资格审查(1)从事建筑电气工程施工企业,必须持有北京供电局颁发的《供用电工程施工许可证》,其资格和能力,应与承包工程的规模和技术要求相适应。(2)电气安装工程由总承包单位分包的项目,总包单位应对工程质量全面负责。分包单位应按相应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评定所承担的分项、分部工程的质量等级。并将评定结果及资料交总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直接分包的项目,按协议规定执行。(3)从事电气安装工程施工的企业,必须有健全的质量保证体系和技术管理体系,并对安装质量负责,施工现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①施工现场必须明确电气工程负责人,对工程质量全面负责,并负责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技术安全,制定施工组织、管理措施、安全措施。②施工现场设电气技术人员担任技术负责人,熟悉电气安装的施工工艺和技术指标,对电气安装施工质量负直接责任。③施工现场设有专职质量检查员,坚持三检制度,如实填写记录,资料齐全有效。④了解施工企业大的业绩、信誉、人员素质及构成情况,进场后仍需进一步观察了解。3、电气安装工程设备、器材的认定:(1)采用的设备及器材均应符合国家现行技术标准的规定,审核出厂证明,技术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设备应有铭牌及安全认证。进口设备需经国家商检部门检验合格。(2)落实设备、器材订货时间、交货条件及附加技术条件。了解、掌握对重要设备的质量控制、检测手段、安装工艺,必要时应到生产厂家实地考察。(3)设备、器材的运输、保管应符合规范要求,当产品有特殊要求时,并应符合产品的要求。其保管期限为1年及以下,应符合设备及器材进场后的检查,10内容包括:包装及密封良好,无破损;开箱清点并做记录,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附件、备件应齐全;按规范要求做外观检查,需做试验的,应由有关部门进行试验;产品的技术文件应齐全。凡采用新材料、新型产品应有合格的试验报告及有关部门的技术鉴定文件。引进设备及拆、改建工程中使用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旧设备、旧器材应首先满足或符合我国现行标准中的规定。4、技术准备步骤及土建施工条件(1)落实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承包单位电气专业人员的情况、联络方式、联络渠道、明确分工和权限,必要时在建设单位安排下与供电部门建立联系。(2)参加施工组
本文标题:弱电监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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