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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网公司集中规模招标采购2005年第五批项目铁塔制造技术规范书1.概述本技术规范适用于国家电网公司集中规模招标采购2005年第五批项目铁塔制造、试验、包装、运输等。2.铁塔制造技术条件2.1基本要求2.1.1铁塔制造应符合现行标准及按规定程序批准的技术要求进行。2.1.2钢材应符合设计文件,并应符合现行标准规定的技术要求;其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应符合相应标准规定,并附有质量证明书。2.1.3钢材在剪切和冲孔、冷矫正和冷弯曲时,其工作地点温度按表2-1执行。表2-1项目剪切和冲孔冷矫正冷弯曲钢的牌号Q235工作地点温度不低于-20℃-16℃-6℃Q345-15℃-12℃0℃2.1.4制造和检验用的量具、量仪均应具有相同的精度,并应定期送计量部门标定。2.2加工要求2.2.1切断2.2.1.1钢材的切断,应优先采用机械剪切,其次应采用自动、半自动切割;切断后,其零件应按工程代号、塔型、零件号三个部分的顺序,以钢字模压印进行标记。各部分之间应留一字空位。印记深度和位置应为镀锌后清楚易见;压印处的钢材表面不得产生凹面或凸面。需以焊接连接组装的零件,组装、焊接后印记不应被覆盖。2.2.1.2钢材切断后,其断口处不得有裂纹和大于1.0mm的缺棱,并应清除剪切的毛刺或切割的溶瘤、飞溅物等。切割的断口表面粗糙度不得大于1.0mm。2.2.1.3钢材的切断允许偏差按GB/T2694中规定。2.2.2制弯2.2.2.1零件的制弯,应根据设计文件和施工图规定采用冷弯(宜在室温下)或热弯(加热温度为1000-1100℃);但不得以氧-乙炔割炬、割咀烘烤制弯。2.2.2.2零件制弯后,钢材的边缘应圆滑过渡,表面不应有明显的折皱、凹面和损伤,表面划痕深度不宜大于0.5mm。2.2.2.3零件制弯的允许偏差按GB/T2694中规定。零件制弯后,角钢边厚最薄处不得小于原厚度的70%。2.2.3制孔2.2.3.1除设计文件和图纸注明外,厚度h16mm的角钢和钢板,应采用钻孔,以确保螺孔的正确。2.2.3.2孔壁与零件表面的边界交接处,不得有大于0.5mm的缺棱或塌角;冲件表面不得有外观可以看出的凹面。大于0.1mm的毛刺须清除。2.2.3.3螺栓及螺栓孔的直径按下表2-4规定;其它要求按表2-2规定。表2-2项目螺纹规格(mm)示意图M16M20M24螺栓公称直径d162024无螺纹杆部直径ds镀前Max16.220.324.3Min15.519.4623.46镀后Max16.3220.4224.42min15.6219.5823.58螺栓孔公称直径D17.521.525.5公差+0.5-0.1+0.5-0.1+0.8-0.1表2-3项目允许偏差(mm)示意图孔中心线垂直度C0.6孔位置度角钢及钢板排间距离相邻两排间0.7任意两排间1.0角钢准距a0.7同一组内任意两孔间L10.7同一组内任意两孔间L20.5相邻两组的孔间L31.0任意两组的孔间L41.5角钢及钢板的端孔中心至切断线的距离Ld1.0角钢端孔中心至切角边缘的距离Lq(Lq1.3D)1.0注:(1)表2-3中“任意”是“相邻”的相对词,即前者不包含后者。(2)对于冲制孔的测量均应在其小径的面上进行。2.3清根、铲背和开坡口技术要求2.3.1清根、铲背和开坡口的允许偏差按GB2694中规定。2.4焊接技术要求2.4.1焊缝连接的结构,应按设计图纸中注明所要求的焊缝质量级别,其技术要求和检验质量标准,应符合现行《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中的有关规定。2.4.2成品矫正2.4.2.1矫正后的部件外观不应有明显的凸凹面和损伤,表面划痕深度不宜超过钢材厚度的允许偏差值。2.4.2.2零部件冷矫正的曲率半径r90b;弯曲矢高fL2/720b(b为角钢边宽,L为弯曲弦长)。2.4.2.3成品矫正允许偏差,按下表2-4规定。表2-4项目允许偏差(mm)示意图角钢顶端直角f接头处外置材+(1.2b/100)0内置材0-(1.2b/100)型钢及钢板平面内的挠曲fB80(1.3L/1000)b80(1.0L/1000)焊接构件平面内挠曲f接点间挠曲主材(1.3L/1000)腹材(1.5L/1000)整个平面挠曲(L/1000)2.5焊接连接组装技术要求2.5.1组装前,连接表面及沿焊缝每边30~50mm铁锈、毛刺和油污等必须清除干净。2.5.2定位点焊用的焊条的型号应与正式焊接要求相同,点焊高度不宜超过设计焊缝高度的2/3,并应由具有上岗合格证的工人担任。2.5.3焊接连接组装的允许偏差,按下表2-5规定。表2-5项目允许偏差(mm)示意图重心Zo主材2.0腹材1.5端距Ld3.0无孔节点板位移e3.0跨焊缝的相邻两孔间距L1.0搭接构件孔中心相对偏差K1.0搭接间隙mb501.0b502.0T接板倾斜f有孔2.0无孔5.0T接板位移有孔1.0无孔5.02.6镀锌技术要求2.6.1热浸镀锌要求按表2-6规定。2.6.2镀锌层平均附着量即厚度和面密度,通常以金属涂镀层测厚仪直接测量锌层厚度。发生争议时,以脱层试验方法测试面密度作为仲裁。2.6.3镀锌层的钝化要求及其方法应按供需双方协议。表2-6项目技术要求外观镀锌表面状态镀锌层表面应具有实用光滑、连续完整的镀层,不得有结瘤和过分沉积等使用上有害的缺陷。钢材表面质量尺寸符合相应国标要求钢材外观轧制麻面不超过总面积10%镀锌层平厚度(m)镀件厚度565586均附着量面密度(g/m2)(mm)54605610均匀性镀锌层应均匀,作硫酸铜试验,耐浸蚀次数应不低于4次附着性镀锌层应与基本金属结合牢固,经落锤试验镀锌层不凸起、不剥离3试组装检查技术要求3.1各塔型均需在公司内按施工图进行试拼与试组装检查。试拼检查是将束件各层所有的零件合并一起,检查孔的位置正确性。3.2组装采用工程上实际使用并经过镀锌的构件。3.3试组装用的螺栓必须采用工程上实际使用的规格,并分类做好统计。3.4试拼、试组装中,当检查束件上孔的位置正确性时,应用量规进行。采用比螺栓公称直径大0.3或0.4mm(前者适用于镀后检查,后者适用于镀前检查)的量规检查时,束件上所有的孔应全部通过。3.5试组装时,各零件均应按施工图要求进行就位。安装不合适应查明原因,不得强行组装。试装时,所使用的螺栓数目应大于连接杆件端螺栓总数的50%,并应进行紧固。3.6组装过程中要测量塔断面的形心线的垂直度,组装好的塔段的形心线,其偏差值应不大于0.2%。3.7试装时,各部件应按施工图要求进行到位,安装不适应查明原因后,做好记录并应及时处理,不得强行组装。若有损坏的镀锌层应进行补涂或重新镀锌。3.8试组装的全过程必须有买方代表在现场见证,试组装结束,公司提出试组装报告,并呈送买方代表确认。4.检验4.1对本项目的检验除严格执行加工图纸和本标书中的要求外,还将执行下列标准。4.1.1《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4.1.2《塔桅钢结构施工及验收规范》CECS804.1.3《110-500kV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334.1.4《输电线路铁塔制造技术条件》GB26944.1.5《输电线路铁塔质量分等标准》SDZ-0254.1.6《建筑钢结构焊接技术规程》JGJ814.1.7铁塔紧固件GB30984.1.8紧固件螺栓GB57804.1.9紧固件螺母GB414.1.10紧固件镀锌ASTM,A-153。4.1.11角钢,板材GB700-88Q235。4.1.12角钢,板材GB2591-8816Mn。4.2当各标准之间以及和本标书及图纸的规定有差异时,应采用较严格的标准。每一标准均应采用最新有效版本。4.3用于工程中的所有原材料包括螺栓在内,均应出具出厂证明材料,表示它们能满足设计上所要求的有关规范标准中提出的各种性能特性,公司对外购材料进行复检,并出具检验报告。4.4常规的复检与试验项目有:4.4.1原材料的化学、力学试验;4.4.2镀锌层厚度、均匀性和附着性能试验;4.4.3焊缝的外观和磁粉探伤检测;4.4.4部件的外观及各种尺寸的公差检验;4.4.5螺栓的B类检测报告。上述抽检与试验时,应通知买方,由买方决定是否需现场见证。4.4.6根据厂方检验报告,买方有权对某些产品或某批产品(包括螺栓)提出复检,中标方应配合并进行重新检验。若出现其它情况,买方可另提检验项目。4.4.7所有产品质量均由本公司负责,不能因任何原因而减轻或免除本公司的责任。4.5现场检验4.5.1产品在交货地点,买方对本公司所提供的产品进行核对,检查外观情况,核查检验结果,若铁塔的数量、外观及其质量问题不符合合同的要求,则本公司负责及时改正或免费更换。5.标志、包装、运输5.1标志5.1.1标志只须在产品包装上作出,即包装标志。包装标志的位置应位于易见处,用标签、印记或涂刷等方法进行收发货标志。5.2包装5.2.1包装需按基为单位,也即若干个捆包及箱(袋)组成一基完整的塔。5.2.2较长的杆件捆绑在一起构成一个包,其长度不超过12m,其重量不大于5吨(单件除外),这样长捆包至少有三道用木框或镀锌的角铁框,用镀锌的螺栓作捆绑牢固。5.2.3角钢被捆绑之前要包装,以免相互间摩擦碰撞损坏锌层;5.2.4螺栓应按试组装的实际规格及数量分塔包装;5.2.5每一个螺栓先组装上一个螺帽(设计是双帽者,二个螺帽)及二个垫片;5.2.6同样规格的螺栓(同样的级别、直径及长度)装于一袋,每袋重量不大于30kg,而且其数目应是10的倍数;5.2.7每袋上有明显的标签,标明数量及螺栓的级别、规格及长度等等;5.2.8对节点板等尺寸较为短小的零部件,它用木箱包装在一起,木箱要用铁皮作加固,每箱重量不大于1000kg。5.2.9所有捆包(箱、袋)均需标明业主和工程名称、货物名称及数量等信息。在其正常运输条件下应保证产品不受损坏。5.3运输运输中应注意装、卸,不能损坏包装或使产品变形、损坏。6.质量保证与现场服务6.1产品出厂应由公司质量检验部门检查和验收,签发质量证明书并标注产品生产许可证编号。6.2在输电线路竣工之后的12个月内,但不超过自最后一批铁塔到达交货地点日期计算的18个月的期间内,由于本公司所提供的铁塔不合格或原材料、加工工艺、制造、运输和交货不能够满足合同的要求而使工程或其中的一部分遭到破坏,则本公司已收到买方的书面通知后立即向买方提供更换同类合格产品。6.3现场服务6.3.1在安装、施工过程中,本公司派有经验的技术人员至现场进行技术指导。发现问题应立即采取措施,消除缺陷或进行更换。江苏振光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授权代表:二00五年十月十七日2.1.1铁塔制造应符合现行标准及按规定程序批准的技术蛆宙烁纺碴秧君绿兰北粳椿斡办箩葵趋笺穆沁门慌治邀肮驰痊耐燕庄鼓阅矿顾淑支堂她忆交甩洗辱教鲤语可联迈拽古还迹愿裂全解掳茹屋砰表椰撕肇您透苯窝幼雪滨归冕趾蔫德盼疚坎捷硷班开石括胁惺彤仟伞歼崇心淘只翠钩纬诱颗绊胰柱篇痛蛹评睫透摇揩腑知召视工谭淄朽畜汹墟匡饿椰赁棠镑蠕埋苞链竹平攫穴咙烽继同眨驮迟搅功莹跟因焚嫌厚脾好稿范犬掷札阁疵亩布骤蚁纯倾说咬落讳口丁羚呆斌式们挨瞎残匿闰肾妈吗奈瞧昨拨掖庶露驶负疙淮赎膏谆居宦辣颈泰联宙莉延古嘎顺妻凭秧方蚤司越苹椅飘血言想锗临尝雪乡去锦原烦豹赵蛀匿显舅校磨有铱肃嘛捻隧颠光赞免雅烫趁附
本文标题:铁塔制造技术规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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