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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梁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要点重庆城建集团张定高第一章桥梁工程概述一、概述《安全生产法》第33条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报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有有关部门备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26条规定,“七大类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必须要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第3.1条规定,“全面分析本单位危险因素、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及事故的危害程度是编制应急预案的重要准备工作”。从上述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可知,识别危险源和潜在事故是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监测监控、编制应急预案的最基础性工作,是包括桥梁工程施工单位等在内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特别是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的首要工作内容。二、危险源、潜在事故识别的主要依据1、工程设计图纸;2、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及工程所在地危险和有害因素;3、《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4、《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6441-1986)。三、桥梁工程的主要施工内容及主要危险源桥梁工程类别烦多,根据不同的地形、地理、河流条件的不同采取不同的施工方法,根据大量的施工实践,施工难度(安全管理难度)的难易程度由大到小可分为:拱桥、斜拉桥、悬索桥(吊桥)、T型刚构桥、连续梁桥、架桥机施工简支梁桥、支架现浇施工梁桥七类。插入幻灯画面(吊装工程、模板工程、脚手架工程、深基坑施工、预应力张拉等)。桥梁工程各类桥型的主要施工内容及危险源见表1.3.1。四、桥梁工程重大危险源与潜在事故的识别根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关于加强建筑工程和市工程重大危险源管理的通知》(渝建安发[2008]20号)和《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6441-1986)识别潜在事故。桥梁工程重大危险源与潜在事故见表1.3.2。表1.3.1桥梁工程各类桥型的主要施工内容及危险源序桥型主要结构内容主要施工内容简述主要设备或设施主要危险源1拱桥桩基、拱箱、立柱、梁板桩基施工、预制拱箱梁、单跨时由中间向两侧安装;多跨时,相邻墩安装时预拉。索道、对拉设施。挖孔桩、拱箱梁安装2斜拉桥桩基、承台、墩身、悬臂梁、塔柱、斜拉索桩基施工、墩身爬模施工、0#~1#块托架现浇、1#块后悬臂施工、塔柱爬模施工、斜拉索安装、张拉施工。水上作业平台、爬模、托架、悬臂挂蓝、塔吊、大吨位张拉设备、满堂支架、栈桥设施。挖孔桩、水上作业平台、爬模、托架、悬臂挂蓝、塔吊、预应力张拉、落地支架、栈桥3悬索桥(吊桥)桩基、承台、墩身、塔柱、地锚、主缆、钢箱梁桩基施工、墩身爬模施工、塔柱爬模施工、主缆安装、钢箱梁安装、张拉施工。水上作业平台、爬模、塔吊、索道、张拉设备、猫道。挖孔桩、水上作业平台、爬模、塔吊、钢箱梁安装、预应力张拉、猫道4T型刚构桥桩基、承台、墩身、悬臂梁桩基施工、墩身爬模施工、0#~1#块托架现浇、1#块后悬臂施工、张拉施工。水上作业平台、爬模、托架、悬臂挂蓝、塔吊、张拉设备、满堂支架、栈桥设施。挖孔桩、水上作业平台、爬模、托架、悬臂挂蓝、塔吊、预应力张拉、落地支架、栈桥5连续梁桥桩基、承台、墩身、连续梁桩基施工、墩身爬模施工、连续梁顶预制、连续梁顶推施工、张拉施工。水上作业平台、爬模、塔吊、张拉设备、顶推设备、栈桥设施。挖孔桩、水上作业平台、爬模、塔吊、预应力张拉、顶推、栈桥6架桥机施工简支梁桥桩基、承台、墩身、简支梁桩基施工、墩身爬模施工、简支梁施工、张拉施工。爬模、塔吊、张拉设备、架桥机。挖孔桩、爬模、塔吊、预应力张拉、梁安装7现浇支架施工梁桥桩基、承台、墩身、现浇梁桩基施工、墩身爬模施工、现浇梁施工、张拉施工。爬模、塔吊、张拉设备、满堂支架。挖孔桩、爬模、塔吊、预应力张拉、落地支架表1.3.2桥梁工程重大危险源与潜在事故序重大危险源潜在事故一深基坑工程1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地下管网损坏、坍塌、中毒和窒息、触电、火灾、起重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职业危害等10种。2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二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1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工程。坍塌、触电、机械伤害、起重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气瓶爆炸等7种。2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1)搭设高度8m及以上;2)搭设跨度18m及以上;3)施工总荷载15kN/m2及以上;4)集中线荷载20kN/m及以上。3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00Kg以上。三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1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机械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起重伤害、触电、起重机体毁坏等6种2起重量300kN及以上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高度200m及以上内爬起重设备的拆除工程。四脚手架工程1搭设高度50m及以上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坍塌、触电、机械伤害、起重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等6种。2提升高度150m及以上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3架体高度20m及以上悬挑式脚手架工程。4栈桥设施。坍塌、触电、机械伤害、起重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淹溺等7种。5水上作业平台。五其它1跨度大于36m及以上的钢结构安装工程。坍塌、触电、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起重机体毁坏、高处坠落、物体打击等7种。2开挖深度超过16m的人工挖孔桩工程。地下管网损坏、坍塌、中毒和窒息、触电、火灾、起重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职业危害等10种。3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相应的事故。4连续梁顶推工程。触电、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5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爆炸、设施损坏。6高边坡、高切坡施工。地下管网损坏、坍塌、触电、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等6种。7地质灾害(桥梁相邻位置)。坍塌、中毒和窒息。五、生产过程安全管理线路图及相关术语1、安全管理基本线路图因果关系隶属关系①危险源→②潜在事故—→③(危险因素—→事故隐患)分析→④预防措施→⑤实施→⑥验证。2、危险源:可能造成人员伤害或疾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或这些情况组合的根源或状态。建设工程就是指“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及其他危险情况。危险源具体指一个部位、作业面、工序等。如:挖孔桩、吊装工程、模板工程、脚手架工程、特种设备、危险品库房等。3、重大危险源:可能导致重大事故发生的危险源。建设工程就是指“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及其他危险情况。4、事故:造成死亡、疾病、伤害、损坏或其他损失的意外情况。事故与事故隐患是因果关系,事故是结果。5、危险和有害因素:指可对人造成伤亡、影响人的身体健康甚至导致疾病的因素。根据《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GB/T13861-2009)的规定,将生产过程中的危险因素分为人的因素、物的因素、环境因素和管理因素等四类。危险因素与事故隐患是一种隶属关系,危险因素大于或等于事故隐患,有时危险因素直接就是事故隐患。危险因素分为:重大危险因素和一般危险因素。5.1人的因素:在生产活动中,来自人员自身或人为性质的危险和有害因素。5.2物的因素:机械、设备、设施、材料等方面存在的危险和有害因素。5.3环境因素:生产作业环境中的危险和有害因素。5.4管理因素:管理和管理责任缺失所导致的危险和有害因素。5.5危险因素:指能对人造成伤亡或对物造成突发性损害的因素。5.6有害因素:指能影响人的身体健康、导致疾病或对物造成慢性损害的因素。5.7重大危险因素:列为重大风险的危险因素。5.8一般危险因素:列为一般风险的危险因素。5.9危险因素风险等级的判定序号判别方法重大风险一般风险Ⅰ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执行情况未执行。或已执行但执行力度存在明显偏差已执行,但执行力度存在轻微偏差Ⅱ最高管理层、相关方是否有合理抱怨和要求有无Ⅲ公司曾发生过事故,是否采取有效防范控制措施没采取。或已采取但存在明显偏差已采取,但存在轻微偏差Ⅳ直接观察到可能导致危险的错误,是否有适当控制措施无措施。或有措施但存在明显偏差有措施,但存在轻微偏差Ⅴ定量评价(LEC法)D>160分≤160分5.10危险因素的风险评价方法5.10.1定性评价方法①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执行情况;②相关方是否有合理抱怨和要求;③曾发生过事故,是否采取有效防范控制措施;④直接观察到可能导致危险的错误,是否有适当控制措施。5.10.2定量评价方法按D=L×E×C来评价。D:危险性分值;L: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大小;E:人体暴露于危险环境的频繁程度;C:发生事故可能造成的伤害后果。①L值、E值、C值取值见下表: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大小L值人体暴露于危险环境的频繁程度E值发生事故可能造成的伤害后果C值预料完全可能10连续暴露10大灾难,许多人死亡100相当可能6每天工作时间暴露6灾难,数人死亡40可能,但不经常3每周一次暴露3非常严重,一人死亡15可能性小,完全意外1每月一次暴露2严重,重伤7很不可能,可以设想0.5每年几次暴露1重大,致残3极不可能0.2非常罕见地暴露0.5引人注目,需要救护1实际不可能0.1②D值见下表:D值危险程度>320极其危险,不可能继续作业160~320高度危险,要立即整改70~160显著危险,需要整改20~70一般危险,需要注意<20稍有危险,可以接受6、事故隐患:指生产系统中可导致事故发生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管理上的缺陷。事故隐患可以理解为是危险因素的一个最小称呼单位,事故隐患隶属于危险因素。事故隐患分为:重大事故隐患和一般事故隐患。6.1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6.2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7、纠正措施:为消除已发现的不符合或其它不期望情况的原因所采取的措施。8、纠正:为消除已发现的不符合所采取的措施。9、验证:通过提供客观证据对规定要求已得到满足的认定。10、预防措施:为消除潜在不符合或其它潜在不期望情况的原因所采取的措施。第二章人工挖孔桩安全管理技术措施一、人工挖孔桩安全管理的主要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393号令)2、《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549号令)3、《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4、《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5、《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6、《建筑施工现场管理标准》(DBJ50-077-2009)7、《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8、《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6441-1986)9、《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GB/T13861-2009)10、《关于加强建筑工程和市工程重大危险源管理的通知》(渝建安发[2008]20号)11、《危险源监控管理办法》(重建集司发[2010]51号)二、人工挖孔桩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主要内容序号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主要内容1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人工挖孔桩直径不小于0.8m,且不宜大于2.5m,孔深不宜大于30m。2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挖孔桩被列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当深度超过16m时,则被列为“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3危险源监控管理办法(重建集司发[2010]51号)凡是挖孔桩深度超过16m的就是重大危险源(A类),必须实行月报制度,由集团、子公司和项目部三级共同管理。4重庆市建设领域限制、禁止使
本文标题:桥梁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讲课(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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