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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资管理办法公司薪资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本中心为贯彻同工同酬、劳资两利的原则,以达到实行公平合理、简单确切的工资管理办法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薪资原则员工薪金是以社会经济水平、公司支薪能力以及个人工作能力、工作经验、工龄、学历等作为依据发放。凡本中心员工的工资待遇,除有特殊情况之外,均应依照本制度办理。第三条薪资构成(建议分类:岗位工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贴《住房、工龄》/奖金《全勤奖、年终双薪、年终奖金》/加班《非法定节假日加班费、法定节假日》员工薪资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构成,其中基本工资占月工资的70%,绩效工资占月工资的30%。1.基本工资是根据“职务价值”确定给付的范围,在此范围内再依“个人职能”核给固定工资。2.绩效工资是根据“职务价值”确定给付标准,再依个人工作绩效核给变动工资。第四条薪资形态员工工资以月薪制度为标准。第五条薪资结算日基本工资与绩效工资的计算期间以月底最后一天为结算日。第六条薪资支付日1.薪资之给付原则在每月的15日支付,工资支付日遇休假日或星期例假日时,则提早于前一日发放,但若遇连续两日以上的休假时,则在销假上班后第一日发放。2.中心因不得已的理由而无法按期支付工资时,应于支付日的前五日早上公告通知员工。第七条薪资之扣除除依据法令之扣除额外,其住宿方面之相关费用也由薪资中扣除。第二章工资等级标准管理、技术、行政部分(建议分管理、技术两类,管理包含行政)第一条初任工资1.新进应届毕业生,原则上以进入公司时员工的最高学历来定级,其薪资等级按下列标准执行:学历工龄职务薪资等级月薪研究生002B2,180大学本科001B1,728大学专科001E1,2142.非应届毕业生,则需综合考虑其所担任的职务,来公司以前的工作经历、能力、工龄(相关岗位工龄)等因素后确定。第二条职务工资1.中心工资按职务分四个层次九个等,每等有五个级,等级标准如下级别职务基本工资(70%)绩效工资(30%)月薪年薪备注高级9A部长8,2743,54611,820141,8409B6,8952,9559,850118,2009C5,5162,3647,88094,5609D4,1371,7735,91070,9209E2,7581,1823,94047,280中高级8A副部长6,6652,8569,521114,2528B5,6302,4138,04396,5168C4,5961,9706,56678,7928D3,5551,5245,07960,9488E2,5211,0803,60143,2127A经理5,3632,2987,66191,9327B4,5971,9706,56778,8047C3,8301,6425,47265,6649%7D3,0641,3134,37752,5247E2,2989853,28339,396中级6A副经理4,3091,8476,15673,8726B3,7511,6075,35864,2965A主管3,4581,4824,94059,2805B3,0591,3114,37052,4405C2,6601,1403,80045,6007%5D2,2619693,23038,7605E1,8627982,66031,920初级4A高级主办2,7241,1673,89146,6923A2,1459193,06436,7683B1,9248242,74832,9763C1,7027302,43229,1843D1,4816352,11625,3923E1,2605401,80021,6002A1,2105181,72820,7362B1,0904671,55718,6841A9704161,38616,6321B8503641,21414,568第三条上表工资不包括补贴及奖金第四条职位提升人员的工资不得低于原支给工资额销售部分第一条中心根据各销售员的销售能力、工作业绩、出勤状况、工作态度等要素,将销售人员划分为一级、二级、三级三个等级。等级划分首先由销售经理考核,再呈报公司总经理确定。一级:能够协助上级工作,对其他员工能起指导、监督作用的,具备优秀品格的模范员工。一级销售人员要有三年以上从事销售工作的经验,并且在近半年的销售工作中取得优异的成绩。二级:有一年以上销售工作经验,工作努力,经验丰富,勇于承担责任的业务骨干。三级:经过短期培训的其他员工。第二条销售人员薪资由基本工资(具体多少要列出来)+绩效工资+提成三部分构成第三条薪资的支付时间和方法(见)第三章岗位工资定级、转岗与调薪第一条公司视员工的工作表现于每年12月31日起实施提薪,原则上若无特别需要时,则不会监时提薪。以下三种情况不受上述时间限制:1)因试用期合格后转为正式员工的工资定级;2)因工作变动试用期后工资调整的;3)对公司发展有突出贡献经总经理批准的。第二条提薪可分为二类:晋升提薪、年终提薪第三条新进员工试用期按该岗位工资的最低工资起薪,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合格则执行该岗位工资的上一档或二档工资,不合格则延长试用期或予以解除劳动关系。第四条新进员工试用期如果在工作中有突出表现,需要提前结束试用期的,由主管部门上交书面材料至人事行政科,人事行政科负责审定汇总,交公司总经理审核批准后方可执行。第五条岗位异动动人员,由现部门提交有调动原因及原部门签署意见的书面材料至人事行政科,人事行政科负责审核汇总。调动核准程序按(_____)文件规定执行。第六条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丧失提薪资格:1.录用不满一年;2.因公之外的原因而缺勤合计数达45天以上者;3.该年度受惩戒处分者;4.正在提退职(含辞退、辞职、开除、自动离职)申请者;5.其他经人事行政科评定认为不具备提薪资格者。第四条提薪标准第四章薪资保密管理第一条本中心为鼓励各级员工恪尽职守,且能为中心盈利与发展积极作贡献,实施以贡献、工作能力论酬的薪资制度,为培养以贡献争取高薪的风气,以及避免优秀人员遭嫉妒,特推行薪资保密管理办法。第二条各级领导应要求所属人员不探询他人薪资,不评论他人薪资,以工作表现争取高薪。第三条各级人员的薪资除人事行政科主办核薪人员、发薪人员和各级直属领导外,一律保密,如有违反,处罚如下:1.主办核薪及发薪人员,非经批准,不得私自外泄任何人薪资,如有泄漏事件,另调他职;2.探询他人薪资者,扣发当月1/3绩效工资;3.吐露本身薪资或评论他人薪资者,扣发当月2/3绩效工资,如因而招惹是非者视情节严重性扣发当月奖金或予以停职处分。第四条薪资计算如有不明之处,报经直属主管向人事行政科查明处理,不得自行理论。第五章附则第一条本细则与国家有关法律不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第二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实施,执行中的有关问题由人事行政科负责解释。
本文标题:薪资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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