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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体系与保证措施1.1安全目标杜绝重伤及重伤以上人身伤亡事故,无重大机械设备火灾及交通事故;杜绝因工程管理不善引起的各类事故的发生。1.2安全保证体系建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实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项目经理对安全生产负第一位责任。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优先为安全“开绿灯”,切实把安全生产放在第一位。建立以项目总工为首的技术安全保证体系,研究、制定和落实安全技术措施,组织安全知识的教育和安全技术知识培训工作。建立以安全科长为首的专业安全检查保证体系,配备专职安检员,坚持经常检查与定期检查相结合,普通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的安全检查制度。查出事故隐患,并采取相应的预防和控制措施。1.3安全教育与培训(1)一般性安全教育包括:全体职工进入施工现场前的入场教育;定期安全意识教育;新工人上岗教育;各工种结合培训的安全操作规程教育。(2)安全技术交底有:具体分部分项工程及新工艺、新材料使用的技术安全交底;每次安排生产任务的安全技术交底;每天的上岗安全交底。1.4事故隐患的控制与防范措施1.4.1事故隐患的控制要求(1)工程项目部对各类事故隐患应确定相应的处理部门和人员,规定其职责和权限,要求一般问题当天解决,重大问题限期解决。(2)隐患处理后的复查验证①对存在隐患的安全设施、安全防护用品的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必要时由工程项目部安全部门组织有关专业人员对其进行复查验证,并做好记录。②上级或政府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的事故隐患通知,由工程项目部及时报告企业主管部门,同时制定措施、实施整改,自查合格报企业主管部门复查后,再报有关上级或政府行业主管部门销项。(3)事故隐患的控制要按规定表式和内容填写并保存有关记录。1.4.2事故隐患的处理与纠正措施(1)存在事故隐患的设施、设备、安全防护用品,做好标识,必要时派专人值班,防止误用;(2)对系统的、普遍的事故隐患,或可能产生严重后果的事故隐患,或上级及政府行业主管部门指出的事故隐患,工程项目部必须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调查,查明原因,制定消除隐患的纠正措施;(3)实施纠正措施并监督验证其有效性;(4)建立并保持适当的记录。1.4.3预防措施实施要求工程项目开工前的策划阶段或开工后的实施阶段,有关部门和人员应对施工过程中易发生的安全事故和可能的危险点、风险因素,采取预防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1)收集、利用适当的信息,发现并确认潜在的事故隐患和可能表现。(2)分析潜在事故隐患的引发原因,制定消除引发潜在事故隐患原因的措施,确定所需的处理步骤和程序。(3)明确部门和人员负责预防措施的执行、控制、验证、总结,确保措施的正确实施和措施有效性、可行性的验证活动的落实。(4)将所采取的预防措施及有关信息反馈给工程项目部有关部门和项目经理。(5)建立并保持适当的记录。1.5安全技术交底(1)施工员在安排生产任务的同时,结合分部、分项施工的特点,实施安全技术交底,操作人员签证认可,并保持记录。(2)施工员或安全员对班组安全员进行安全监控职责范围交底。1.6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管理是项目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生产顺利进行,防止伤亡事故发生,而采取的各种对策。它既管人又要管生产现场的物、环境。(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我公司实际和本工程特点,组成由项经部经理、项经部专职安全员、施工队和班组兼职安全员以及工地安全用电负责人参加的安全生产管理网,全面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抓好本工程的安全生产工作。(2)在编制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时,把安全生产列为主要内容之一,针对本工程特点和各施工面的实际情况,研究采取各种安全技术措施,改善劳动条件,消除生产中的不安全因素。(3)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搭设完毕以后,必需经过验收合格挂牌后方可投入施工使用。(4)工程实施前,对投入本工程施工的机电设备和施工设施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未经有关安全部门验收的设备和设施不准使用,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地方立即整改完善。并在施工现场设置必要的护拦、安全标志和警告牌。(5)工程实施时,严格按照经公司和项目监理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生产措施的要求进行施工,操作工人必须严守岗位履行职责,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应经培训,持证上岗,各级安全员要深入施工现场,督促操作工人和指挥人员遵守操作规程,制止违章操作、无证操作、违章指挥和违章施工。(6)工程实施时,每周召开一次安全例会,检查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情况,研究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补充完善安全措施。(7)重视个人自我防护,进入工地按规定佩戴安全帽,进行高空作业和特殊作业前,先要落实防护设施,正确使用攀登工具、安全带或特殊防护用品,防止发生人身安全事故。(1)安全检查①每月一次全面安全检查,由工地各级负责人与有关业务人员实施。②每旬一次例行定期检查,由安全员和施工员共同实施。③班组每天进行上岗安全检查、上岗安全交底、上岗安全记录和每周一次的安全讲评活动。④在节假前后、汛期、高温季节组织施工用电、防汛、防高温的专项安全检查。1.7安全保证措施(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编制切实、可行、完整的安全生产计划,将安全机构的设置、专职人员的配备以及防火、防毒、防噪声、防洪、救护、警报、治安等的安全措施表述清楚。(2)现场人员入场前结合施工特点,编印安全防护手册,工人上岗前进行安全操作的考试和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班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特殊工种要持证上岗。(3)加强对危险作业的安全检查,建立专门检查机构,配备专职的安检人员,坚持“五同时”、“三不放过”制度,严格安全管理。(4)合理使用“三保”,定期发给现场施工的工作人员必需的劳动保护用品,按劳动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发给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劳动保护津贴和营养补助。(5)在施工区危险地带设置足够的安全警示牌。交通频繁的交叉路口,设专人指挥;夜间施工,有足够的照明强度。在不便于使用电器照明的工作面采用特殊照明设施,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的照明供电电压不大于36V,在施工作业区、施工道路、临时设施、办公区和生活区域设置的照明强度不得低于设计及规范要求。(6)加强夜间施工安全管理。夜间施工中,机械设备交叉作业,不安全隐患多,现场管理人员来回巡视,发现不安全隐患,马上责令其停止施工,并进行纠正。(7)现场用电实行三级用电两级保护,各种电器元件灵敏有效,并做好用电设施的接地接零。现场用电线路严禁使用护导线及拖地布设,用黑胶皮线架设在有绝缘子的临时线杆上。用电设备上的脏物、水、油和其他物质彻底清除干净。凡可能漏电伤人或易受雷击的电器及建筑物均设置接地或避雷装置,并定期检查。(1)油料等特殊材料仓库严格按监理人批准的地点进行布置和修建,远离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并遵守国家有关安全规程的规定;在仓库生活区醒目位置设置足够的灭火器具,确保消防水源充足和供水系统工作正常,灭火器具经常检查和保养,同时培训足够的消防人员。(9)重视天气预报,做好洪水和气象灾害的防护工作,一旦发现可能危及工程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洪水或气象灾害的预兆时,立即采取有效的防洪和防灾措施,确保工程和人员财产的安全。(10)在施工区内设置一切必需的信号装置,并负责维修和保护,按监理人的指示,经常补充或更换失效的信号装置,信号包括:①标准道路信号②报警信号③危险信号④控制信号⑤安全信号⑥指示信号若万一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立即通知发包人,并在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向发包人提交事故情况的书面报告。(11)配备相应的消防设备,做好日常防火安全巡视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经常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和灭火、应急疏散救护的演练;宿舍、办公室、休息室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未经许可不得使用电炉;利用电热的车间、办公室及住室,电热设施应有专人负责管理。(12)木材加工厂(场、车间)应遵守下列规定:①独立建筑,与周围其他设施、建筑之间的安全防火距离不应小于20m。②安全消防通道保持畅通。③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堆放整齐有序,并留有足够的通道,保持畅通。④木屑、刨花、边角料等弃物及时清除,严禁置留在场内,保持场内整洁。⑤设有10m3以上的消防水池、消防栓及相应数量的灭火器材。⑥作业场所内禁止使用明火和吸烟。⑦明显位置设置醒目的禁火警示标志及安全防火规定标识。(13)脚手架施工应遵守下列规定:①脚手架基础应牢固,禁止将脚手架固定在不牢固的建筑物或其他不稳定的物件之上,在楼面或其它建筑物上搭设脚手架时,均应验算承重部位的结构强度。②脚手架各节点应连接可靠,拧紧,各杆件连接处相互伸出的端头长度应大于10cm,以防构件滑脱。③外侧及每隔2~3道横杆设剪刀撑,排架基础以上12m范围内每排横杆均应设置剪刀撑。④脚手架与边坡相连处应设置连墙杆,每11m设一个点,且连墙杆的竖向间距不应大于4m。连墙杆采用钢管横杆,与墙体预埋锚筋相连,以增加整体稳定性。⑤脚手架相邻立杆和上下相邻平杆的接头应相互错开,应置于不同的框架格内。搭接杆接头长度,扣件式钢管排架不应小于1.0m。⑥搭设架子时,所用扳手应系绳保护,所用的紧固件、工具应放在工具袋内,传递所用紧固件材料、工具不应抛掷。⑦搭设架子,应尽量避免夜间工作,夜间搭设架子,应有足够的照明,搭设高度不应超过二级高处作业标准。⑧钢管脚手架的立杆,应垂直稳放在金属底座或垫木上。⑨脚手架验收投入使用后,未经有关人员同意,不应任意改变脚手架的结构和拆除部分杆件及改变使用用途。⑩拆除架子时,应统一指挥,按顺序自上而下地进行,严禁上下层同时拆除或自下而上地进行;严禁用将整个脚手架推倒的方法进行拆除,拆除脚手架的区域内,无关人员严禁逗留和通过,在交通要道应设专人警戒。
本文标题:安全管理体系与保证措施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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