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公司方案 > 《包头市房产管理局关于开展房地产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1附件:包头市房产管理局关于开展房地产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按照包头市委、市政府《关于在全市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包党办发[2009]24号)要求,结合实际,特制定关于开展房地产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包头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在全市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坚持围绕中心、统筹协调、标本兼治、惩防并举、纠建结合、系统治理的方针,全面贯彻落实专项治理工作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阶段性目标和主要措施,以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把房地产领域中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作为专项治理工作的重点内容,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行为和行政行为,切实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和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促进我市住宅与房地产业又好又快发展。二、工作目标2在积极配合牵头单位认真开展全市工程建设领导突出问题的同时,进一步完善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强和改善对房地产市场调控,通过专项治理,使房地产建设领域存在的问题得以解决,工程建设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使房地产市场行为和行政行为规范有序,保证“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等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进一步解决工程建设领域严重影响党群、干群关系的问题,促进科学发展与社会和谐;不断铲除工程建设领域滋生腐败的土壤,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违法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的行为,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势头得到进一步遏制;强力推进体制机制制度的改革和完善,相关制度不断深化,基本形成房地产工程建设健康有序发展的长效机制。三、工作机构为切实加强对全市开展房地产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和领导,进一步搞好专项治理工作,按照上级的工作部署,成立我局房地产建设领域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全局专项治理组织协调工作,组成人员如下:组长:李丹夫(市房产局党委书记、局长)副组长:彭明柱(市房产局党委常委、副局长)刘国君(市房产局党委常委、副局长)刘子俊(市房产局党委常委、副局长)李金平(市房产局党委常委、副局长)金治国(市房产局党委常委、纪委书记)3成员:李玉霞(市房产局监察室主任)黄国民(市房产局廉租科科长)金广宇(市房产局市场科科长)刘少锋(市房产局法规科科长)侯慧国(市房产局开发科科长)郭津荣(市房产局计审科科长)胡平(市房产局信访科主任)马力(市房产监察支队支队长)办公室设在市房产局监察室,办公室要按照领导小组要求制定相应的工作实施方案,报市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有关单位、机关科室要按照方案开展组织实施。四、专项治理项目及重点内容(一)专项治理项目1、2008年昆区民悦小区新建廉租房78号项目2、2008年昆区民悦小区新建廉租房97号项目3、2009年昆区团结18#新建廉租房1号项目(二)专项治理排查的重点内容1、廉租房建设项目是否有立项报告,决策是否依法合规,是否存在违规审批、擅自调整投资计划、未批先建(廉租科、开发科、监察支队负责)。2、招标投标活动是否规定,是否存在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围标串标、评标不公,监管不力等问题(廉租科、市场科、监4察支队负责)。3、土地使用权管理是否规范,是否存在非法批地,低价出让土地及违法违规审批土地出让权(廉租科、法规科负责)。4、规划许可是否规范,程序是否合法,是否存在违规变更规划和改变土地用途等问题(廉租科、市场科、监察支队负责)。5、工程建设实施和工程质量的管理是否严格,是否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擅自改变项目建设和内容、施工监理不到位、工程质量低劣,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制不落实等问题(廉租科、市场科、监察支队负责)。6、物资采购和资金管理是否规范,是否存在物资采购监管薄弱、违规使用资金以及工程严重超概算等问题(廉租科、计审科负责)。7、工程建设项目信息是否公开透明,招标投标违法行为公告制度是否建立并得到落实(廉租科、监察科负责)。8、有关投诉和举报是否得到及时受理、工程建设领域违纪违规案件是否及时得到严肃查处(监察支队、信访科、监察室负责)。9、建廉租房的政府会议文件、环评报告是否齐全(廉租科、市场科、监察支队负责)。五、排查时间安排(一)自查阶段(2010年1月1日—2010年1月31日)各受检项目(单位)结合本单位的实际,要认真进行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形成自查报告,并于1月30日5前报市房地产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二)全面排查阶段(2010年2月1日—2010年2月15日)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在有关地区、单位自查自纠的同时,要对所管辖项目的自查自纠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全面掌握情况,了解存在的问题,及时纠正解决。(三)集中整改阶段(2010年2月15日—2010年12月)1、认真纠正问题。根据全面排查发现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列出问题清单、责任主体问题清查,制定和完善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时间表,及时纠正。2、落实监管责任。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职责分工,落实对工程建设项目各环节的监管责任。3、完善法规制度。全面清理本部门制定或参与的有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提出分类处理的意见,不适应的予以废止,不够完善的及时修订,需要出台的抓紧提出工作计划,尽快制定出台。加强对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制度建设,坚持实体性制度与程序性制度并重,注重制度之间的配套衔接、增强制度的针对性、系统性和有效性。4、注重总结工作经验。在排查、督查工作中,要注重发现专项治理工作中的有效做法和经验,及时总结并予以推广,推动专项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四)巩固深化阶段(2011年1月—2011年5月)1、规范行政行为。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利用包头房地产6网站建立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平台,向社会公示项目建设相关信息。建立行政许可事项网上办理平台,实行行政审批办理流程网上监督监察。2、健全长效机制。巩固和扩大专项治理成果,把专项治理中的有效措施和成功经验转化为法规制度,进一步提出需要健全和完善的法规制度和加强日常监管工作措施,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五)评估总结阶段(2011年6月—2011年10月)对照《工作方案》的目标要求和承担的工作任务,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全面评估和总结,形成工作报告,于2011年10月初上报市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六、工作要求(一)集中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必要要求,是进一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举措。为此,各有关单位要以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认真做好房产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监督检查力度,切实把专项治理工作落到实处。(二)各相关单位要认真抓好廉租房工程建设的排查工作,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分工协作,密切配合,确保房地产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本文标题:《包头市房产管理局关于开展房地产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4895395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