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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安全事故案例分析事故的有关概念•事故的等级•近年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统计•事故的类型建筑施工安全事故主要类型•事故的报告、调查和处理•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事故等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493号令)特别重大事故死亡:30人及以上重伤:100人及以上损失:1亿元及以上事故等级重大事故死亡:10—30人重伤:50—100人损失:5000万—1亿元《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493号令)事故等级较大事故死亡:3—10人重伤:10—50人损失:1000万—5000万元《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493号令)事故等级一般事故死亡:1—3人重伤:3—10人损失:1000万以下(100万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493号令)近年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统计通过建设部官方网站公布:2007年:816起死亡1004人46起死亡53人2008年:734起死亡929人41起死亡45人2009年:335起死亡398人28起死亡29人100万/人×1000人=10亿元10亿元/5%=200亿元2008年马鞍山建筑业产值103亿元70000工人、两年完成的产值!0204060801001200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死亡人数—时间(2007)01020304050607080900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死亡人数—时间(2008)事故类别(GB6441—86《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序类别序类别1物体打击11冒顶片帮2车辆伤害12透水3机械伤害13放炮4起重伤害14火药爆炸5触电15瓦斯爆炸6淹溺16锅炉爆炸7灼烫17容器爆炸8火灾18其他爆炸9高处坠落19中毒和窒息10坍塌20其他伤害050100150200250300350400450500死亡人数——事故类别(2007)050100150200250300350400450500死亡人数—事故类别(2008)事故的报告、调查和处理事故报告时间:1小时内容:•(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二)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三)事故的简要经过;•(四)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五)已经采取的措施;•(六)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几点说明: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必要时报警、报120等。事故调查调查组级别:特别重大事故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分别由事故发生地省级人民政府、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调查组职责:•(一)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二)认定事故的性质和事故责任;•(三)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四)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五)提交事故调查报告。调查报告内容:•(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二)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四)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五)事故责任的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六)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事故的处理:•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事故调查报告之日起15日内做出批复;特别重大事故,30日内做出批复,特殊情况下,批复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最长不超过30日。•有关机关应当按照人民政府的批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对事故发生单位和有关人员进行行政处罚,对负有事故责任的国家工作人员进行处分。•事故发生单位应当按照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的批复,对本单位负有事故责任的人员进行处理。•负有事故责任的人员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查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改整改和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教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究没有追究事故责任者的责任不放过技术原因管理原因其它原因事故现场所有现场现场员工所有员工经济责任行政责任法律责任典型安全事故案例分析高处坠落事故可能发生的主要部位:吊篮临边洞口各种架体•2008年10月5日上午10时30分左右,成都市解放路北一段75号浙江五洋建设集团建筑工地发生一起升降机坠落事故。在升降机内的8名民工中6名当场死亡,2名受伤。•10月30日上午,位于福建省宁德市霞浦县的房地产项目“阳光城”施工工地发生人货电梯坠落的严重施工事故,造成电梯内12人全部当场死亡。•2008年12月27日,湖南长沙市井湾子韶山南路643号湖南东方红建设集团上海城19栋项目部发生一起建筑施工升降机挂篮坠落事故,造成18人死亡。案例1:福建霞浦电梯坠落事故•事故简况:2008年10月30日上午6时30分左右,霞浦迪鑫阳光城3号楼工程项目发生一起人货电梯坠落事故,造成12人死亡。•事故直接原因:福建省建设厅周武进总工程师通报:直接原因是,施工现场设备管理缺位,非操作人员擅自开启,升降机的日常检查、维护、保养严重不到位,3号楼施工升降机第42-43节标准节的西侧两个连接螺丝紧固螺母脱落,从现场的取样来看,脱落的时间还比较早。出事的载人吊笼载有12个工人,当上升到第44-45间标节时,倾覆力矩大于稳定力矩,致使第42节以上主轴倾倒,吊笼坠落。•事故初步处理:这起事故中,29名事故责任人受到责任追究,其中18名事故责任人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霞浦县建设局党组副书记熊建富、霞浦县建设局安全股股长兼县建筑质监站站长毕伏荣、福建迪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石利光、福建天正建筑工程咨询监理事务所总监理工程师陈庆喜、福建省长乐市建筑工程总公司法人代表兼总经理谢依强等5人开除党籍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霞浦县建设局干部汤逢忠,霞浦县恒晟公司质检员(借用)张泽佺,福建迪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兼总经理张春枝、副总经理曾金庄、项目部安全员潘清安、施工升降机操作员朱经文和参与非法安装3号楼施工升降机刘柏平、蒋德灯、陈明顺,福建天正建筑工程咨询监理事务所总监理工程师代表陈桂标、监理工程师刘智国,长乐市建筑工程总公司项目经理刘东、项目部安全员李建忠等13人被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11名纪检监察对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给予霞浦县委副书记、常务副县长刘金香行政记大过处分,给予宁德市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周志坚行政警告处分,给予宁德市建设局副局长刘光青行政记过处分,给予霞浦县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贾鲁敏党内严重警告、行政降级处分,给予霞浦县建设局建管股股长张聿秋党内严重警告、行政撤职处分,给予福建天正建筑工程咨询监理事务所法人代表兼福建省建筑设计院院长陈轸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福建天正建筑工程咨询监理事务所总经理李丰留党察看1年处分,给予福建省建筑科学研究院(福建省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测中心站)副院长、书记叶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福州正超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安装负责人周发魁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福建华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负责人陈文辉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霞浦县委副书记、县长林峰还涉嫌其他问题另案处理。同时,对相关企业领导和有关人员21人由建设行政等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福建迪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福建省长乐市建筑工程总公司、福建省土木建设实业有限公司、福建天正建筑工程咨询监理事务所、福建省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测中心站、福州正超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霞浦县旺达建筑工程服务有限公司、霞浦县坤泰隆脚手架安装有限公司、厦门勤奋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福建华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等10个单位由建设行政等主管部门对其依法实施行政处罚或处理。霞浦县建设局和霞浦县政府,分别受到霞浦县政府和宁德市政府的通报批评。案例2:西安市某大酒店工地梯毁人亡•事故简况:1990年6月14日13时40分,铁道部第一工程局建筑安装工程处三公司,在西安市某大酒店主楼B段进行拆除58米高的ST—2A型人货两用施工升降机作业中,发生电梯笼失控,从52米的高空坠落,造成4人死亡。•原因分析:1.该设备在拆卸立柱作业中,平衡重业已拆除,电梯在不平衡状态下运行,依靠自重和涡流制动下降,依靠电磁制动器刹车、限速器保证安全、而宋在发现限速器发生动作后,不是设法修复,却擅自将限速器整体拆除,使梯笼失掉了安全保证。2.限速器被拆除后,电梯已处于安全没有保障的情况下,电磁制动器的制动力矩只能增加,绝不允许有丝毫减少,以确保人刹车。但是宋违章松开电磁制动器刹车和调松电磁制动器,减少了制动力矩,加速了坠落速度。3.保险钢丝绳挂设不当又未进行验算。致使直径12.5毫米的钢丝绳在梯宠失控自由坠落时,抵不住巨大冲击力,被导轨架上角铁切断,没有起到保险作用。4.厂方提供的人货两用施工电梯说明书的型号和设备电气原理因与实物不符,使现场技术人员对设备的技术性能了解不够,也是造成事故的原因之一。•事故处理:1.建筑安装工程处处长,抢工组组长王某,因对三公司的拆除方案,未按规定进行审批把关,是造成这起事故的重要原因。对本次事故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决定给予行政降职处分。2.建筑安装工程处党委副书记、抢工组副组长王某;副处长、抢工组副组长刘某,对本次事故负有领导责任,决定分别给予记过处分。3.三公司经理,拆除电梯的现场指挥黄某,工作马虎草率,指挥失职,对本次事故负有直接领导责任,决定给予撤销公司经理职务,降为一般干部处分。4.三公司党总支书记熊某负领导责任,决定给予记大过处分。•长沙电梯事故七被告被公诉2008年12月27日7时30分许,位于韶山路的“上海城”小区二期工程第19栋施工电梯,在运送施工人员至第32层时发生坠落,造成18人死亡、1人重伤。经省特种设备检测中心鉴定,电梯标准节的两颗螺栓没有按要求安装是导致事故的直接原因。雨花区检察院指控:湖南泰升工程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即被告人周志成、出租电梯责任人杨烈未经查核相关执业证书,私自聘请无执业资格的被告人高海清对“上海城”二期工程19栋的施工电梯进行安装、维修、加节;施工单位负责人被告人唐起兴、谭应芝未对被告人高海清等安装人员的执业证书进行审查,未安排安全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未向施工电梯的安装人员说明有关安全施工的要求,监理单位责任人被告人董铁勋、汤国政未履行监督职责,作为“上海城”二期工程19栋的监理员,对该栋的施工电梯及其使用、运行未履行检查职责。案例3:我省今年发生的高坠事故•瓦工金XX等3人在某楼11层外墙面挂线、做灰饼,金XX在外墙部位,楼上掉下一根支模用的穿墙螺栓,击穿金XX的安全帽后,击中金XX的头部,金XX在挣扎中从外架上坠落地面,经抢救无效死亡。•模板工张XX在28层进行大模板(钢型)固定作业时,随模板、杂物从电梯井坠落至负一层,经抢救无效死亡。•工人刘XX在第一步(1.7m)外脚手架上粉刷外墙门洞上边口时,从脚手架上坠落死亡。•工人丰XX在四楼物料平台用塔吊吊模板时,因模板堆积过多,导致物料平台倾覆,人与模板一同坠地,经抢救无效死亡。•一名工人在23层进行室内剔凿胀模混凝土时,疑从窗口处坠落死亡。•工人华XX在三层楼面龙门架接料平台口运送材料到吊蓝中,因脚踩空接料平台口铺设的垫板,身体失稳坠地,经抢救无效死亡。•塔吊司机在维修塔吊时,不慎从吊臂上坠落地面,经抢救无效死亡。•在浇完一层顶结构混凝土后,工人王XX违章在塔吊基础平台和一层框架柱之间搭设一块跳板,站在跳板上接另一工人从楼面上往下递的混凝土振动泵,失手后跌入未回填的地下室外侧基坑中(高2.2m),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木工翟XX在此12层传模板作业时,不慎失足坠落,砸翻七层处附着脚手架底板,坠落至地面,经抢救无效死亡。•木工潘XX在拆除六楼阳台柱模板时,不慎从外脚手架与墙体空隙处坠落至地面,经抢救无效死亡。•木工刘XX、周XX在五层顶龙门架吊篮内搬运4米水泥预制檩条时,因停靠装置失灵,吊篮突然下坠,致使钢丝绳断裂,2名工人随吊篮一起坠落地面,
本文标题:建筑施工安全事故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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