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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商标法之争红绿课前导入:热点事件聚焦之1目录TOPIC1TOPIC2TOPIC3TOPIC4NO.1发展NO.2原因NO.3结果NO.4启示简要介绍王老吉品牌发展历史《红绿之争》问题的原因在行政干预之后的系列结果带给我们的启示与思考目录TOPIC1TOPIC2TOPIC3TOPIC4简要介绍王老吉品牌发展历史NO.1发展清文宗咸丰二年(1851年),王泽邦将解暑之用的药方制成凉茶,称之为王老吉,防病保健。之后,因配方合乎药理,价钱公道,因而远近闻名。王老吉凉茶畅销两广,湖南、湖北、江西、上海等地。目录TOPIC1TOPIC2TOPIC3TOPIC4简要介绍王老吉品牌发展历史NO.1发展后来,王老吉第三代传人于香港设店,又在澳门开设分店,并将王老吉「杭线葫芦」的商标注册,成为第一个注册的华商商标。[识别品质保证广告]1949年解放后,1956年国家实行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王老吉凉茶归入国有企业-----广州羊城药厂,隶属广药集团。目录TOPIC1TOPIC2TOPIC3TOPIC4简要介绍王老吉品牌发展历史NO.1发展1995广药将灌装王老吉品牌20年使用权租借给加多宝广药引入香港同方药业入股加多宝通过各种商业宣传,使王老吉品牌家喻户晓王老吉品牌崛起,广药发力绿色盒装王老吉凉茶商标的许可权:商标属于财产权,商标权人可以许可他人使用,从中获得利益回报。以合同的形式确定。互利考虑。目录TOPIC1TOPIC2TOPIC3TOPIC4《红绿之争》问题的原因NO.2原因2010问题产生的年代:2010年11月10日,广药集团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广州药业旗下的“王老吉”商标价值为1080.15亿元,成为中国目前第一凉茶品牌,并公开全球招募新合作伙伴。加多宝抗议:红罐王老吉与广药无关称“红罐王老吉产品是由香港鸿道(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内地旗下的加多宝企业生产和销售的,并非广药集团生产和销售”。目录TOPIC1TOPIC2TOPIC3TOPIC4在行政干预之后的系列结果NO.3结果VS123广药胜出,广药接手红罐王老吉,加多宝不能再使用王老吉商标,转而使用昆仑山品牌开展凉茶品牌的再运作。加多宝胜,对广药来讲,意味着继续将王老吉品牌“贱租”,每年收到500多万元的商标费。加多宝方面向广药增加商标使用费。双方妥协实现和解。在外界看来,和解将是这个“中国第一商标案”最好的解决方案。目录TOPIC1TOPIC2TOPIC3TOPIC4在行政干预之后的系列结果NO.3结果在国际商会大厦王老吉红绿之争正式对簿公堂。争辩双方,广药集团拥有强大的政府背景,加多宝则因近年频繁的公益事业获得了良好的社会声誉;广药集团拥有王老吉商标的内地所有权,而加多宝则掌握了一支无法复制的销售团队和销售渠道。争论的焦点则聚焦到了王老吉商标合同究竟是2010年到期还是2020年到期。商标法规定:一般是商标权人通过签订许可使用、转让合同的方式,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目录TOPIC1TOPIC2TOPIC3TOPIC4在行政干预之后的系列结果NO.3结果据广药集团高层透露当年的签约情况,显示1997年广药集团与香港鸿道集团(加多宝)第一次签订王老吉商标许可使用合同,2000年签订第二次合同,将有效期延长10年至2010年。“原合同是签到2010年的,但在2001年8月和2002年8月,李益民分别收受香港鸿道集团董事长陈鸿道100万港元。所以在2002年11月时,双方又签署了补充协议,将商标续展期限延长至2013年。”上述高层人士接着表述:“在2003年6月,李益民再次收受陈鸿道100万港元,并在同月签署了第二份补充协议,约定将王老吉商标租期延长至2020年。”目录TOPIC1TOPIC2TOPIC3TOPIC4在行政干预之后的系列结果NO.3结果因此,2020年也就是目前加多宝集团一直认定的合同截止日。而广药集团则认为2010年就是合同到期的时间。他们认为王老吉擅自更改了商标。最终,商会也是判定合同截止日为2020年。商标侵权是指未经许可,使用他人商标或使用与他人相似的商标,可能使消费者在商品或服务的来源上产生混淆的行为。诸如未经许可,复制、假冒、模仿他人的商标都是侵权行为。•最新报道:2012年5月,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裁决:广药集团与加多宝母公司鸿道集团签订的两份补充协议无效;鸿道集团停止使用王老吉商标。目录TOPIC1TOPIC2TOPIC3TOPIC4带给我们的启示与思考NO.4启示不知道王老吉有两个“娘”TOPIC2TOPIC3TOPIC4商标价值不等于品牌价值,商标是商品的符号,品牌价值则与生产经营者的广告投入、销售营运密切相关,广药高调宣布品牌价值千亿缺乏实据,甚至有贪加多宝之功的嫌疑。“王老吉的品牌推广其实一直是加多宝在做。”一位了解加多宝与广药集团关系的业内人士表示,广药拥有商标权,但不能将品牌价值归入自己麾下。NO.4启示带给我们的启示与思考商标价值与品牌价值:MainPageTOPIC1TOPIC2TOPIC3TOPIC4反思:品牌租赁的利弊?实现双赢1、出租方:把内部的无形资产放大,去嫁接外部的有形资源(主要是资金)2、租赁方:降低失败风险,利用租用品牌模式迅速完成转型和企业价值提升,避免花费大量金钱制造自己的品牌。品牌的归属问题1、品牌租赁要慎重,注意管理2、法律应该对租赁双方进行法律保护以合理应用品牌NO.4启示带给我们的启示与思考耐克与乔丹体育的角逐课前导入:热点事件聚焦之2乔丹体育陷入“侵权门”•腾讯财经近日收到美国球星迈克尔·乔丹相关方发来的声明,声明称,迈克尔·乔丹已向中国法院提起诉讼,指控中国运动服饰生产商乔丹体育股份有限公司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使用其姓名。理归何家?•迈克尔·乔丹方面称,“乔丹体育”在其产品上非法使用了迈克尔·乔丹的姓名和标识,采用大量市场推广手段蓄意误导消费者,并且通过侵犯迈克尔·乔丹的姓名权牟取商业利益。因此迈克尔·乔丹先生采取行动来保护其姓名权及其通过长期努力建立的个人品牌,并避免中国消费者受到误导。•而乔丹体育招股申报书披露,“Jordan”作为普通外国人姓氏不具有特定性,与美国前NBA球星“迈克尔•乔丹”不存在对应关系。针对耐克的airjordan品牌商标,乔丹体育称与其品牌差异度大、辨识度明显,且公司的“乔丹”系列商标在国内注册在先,耐克的“Jordan”系列商标在国内申请注册均处于驳回复审状态,不存在侵权的问题。24日,篮球巨星迈克尔·乔丹(MichaelJordan)诉国内体育用品商“乔丹体育”姓名侵权案又有新进展———迈克尔·乔丹诉讼代理君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向媒体表示,我们提出了一个合理的赔偿,大概在几千万元人民币。面对铺天盖地的媒体报道,乔丹体育倒显得非常“淡定”。昨日其相关人士向媒体表示,已获悉迈克尔·乔丹起诉乔丹体育一事,目前公司法务部正在对接,没有其他进展可以透露。至于一心傍名迈克尔·乔丹会为“乔丹体育”带来多大的麻烦?从国内体育市场的发展现状及乔丹体育的所处地位,可以窥得一二。最直接的影响是乔丹体育可能面临暂缓发行的问题。根据我国《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管理办法》规定,发行人上市有一个要求,是“不存在重大偿债风险,不存在影响持续经营的担保、诉讼以及仲裁等重大或有事项”。此外,该办法同时要求,发行申请核准后、股票发行结束前,发行人发生重大事项的,应当暂缓或者暂停发行,并及时报告证监会,同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影响发行条件的,应当重新履行核准程序。躲在乔丹背后的黑手•让人纳闷的是,乔丹体育的商标已注册多年,产品也一直在卖,为何乔丹现在才对其起诉?•一位不愿具名的业内人士则表示,“Jordan”作为普通外国人姓氏不具有特定性,与美国前NBA球星“迈克尔·乔丹”不存在对应关系,乔丹很早就签约了耐克,“这个事件表面看似是迈克尔·乔丹的个人行为,躲在后面的实际是耐克。”该人士表示,“乔丹体育是中国市场的中低端品牌,本来和耐克之间不存在市场冲突和利益冲突。然而,耐克和阿迪这种国际品牌目前在中国一线市场已经没有后续增长力量,必须要打击中国的品牌。”维权真正为何?•权利被侵当然要维权,但判定是否侵权,当然还要法律说了算。正如律师王晓鹏在接受新华社采访时认为:从法律的角度讲,中国乔丹体育注册使用的是商标权,而迈克尔?乔丹要主张的是自己的姓名权,也就是人身权利的一部分,不能简单地认为,中国乔丹公司使用了“乔丹”这两个字就侵犯了运动员乔丹的姓名权。•“判定中国乔丹公司是否侵权,要看乔丹体育在进行商业经营行为的时候有没有直接使用乔丹的姓名、形象、姿态、声誉,有没有让公众误认为该公司使用了迈克尔?乔丹的身份。如果说仅仅用了乔丹这两个字就构成侵权,稍稍有些牵强,”而同时接受新华社采访的数位国内专家也表示,“飞人”乔丹举证中国乔丹体育侵权有难度,胜算机会不大。•按理说,飞人背后团队的法律知识应该很强,在众多中国专家不看好其诉讼前景的情况下,仍然坚持打这场官司,其所求,可能并不在官司中了。既然大家都是品牌,所以老飞人这次的诉讼,怎么也得从市场和利益上去分析分析。•就在飞人乔丹提出诉讼的当口,耐克公司正推出新一代飞人乔丹篮球鞋。这个新鞋即将上市,此时飞人突然提出诉讼,怎么看都有点宣传配合的意思在里面。眼下,NBA是詹姆斯、安东尼、格里芬、林书豪们的天下,连科比本赛季都偶尔露疲态,已经接近50岁的老飞人,尽管战绩彪炳,其地位无人能撼,但在新陈代谢如此之快的体坛,其影响力永远保持在高峰是不现实的。在这样的背景下,老飞人在推出新一代篮球鞋前,起诉全球最大市场里的一个体育品牌,你说巧不巧?还有一个话题就是,众所周知,国内体育品牌这几年风起云涌,像一线品牌李宁、安踏等,在国内一线城市已经和洋品牌完全分庭抗礼,在二三线市场已全面超越洋品牌。洋品牌目前在稳守一线城市的同时,正在加大对二三四线城市的扩展,以夺回失地。乔丹体育,正是一个从二三四线城市做起来的品牌,老飞人的冲天一怒,从市场角度看,多少有点洋品牌的焦虑感在里面。•商标是生产经营者在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或者服务上采用的,区别商品或者服务来源的,由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构成的,具有显著特征的标志。一、什么是商标商标的概念•一.商标概念及特征1.概念任何一种能将一个企业的商品或服务区别于其他企业的商品或服务的标记或标记的组合均为商标---TRIPS中国:商标法都未对商标的概念做界定,一般认为:•商标是指能够将一经营者的商品或服务与其他经营者的商品或服务区别开来,并为视觉所感知的标志.二、商标的特征•2.商标的特征•显著性:既区别于具有叙述性、公知公用性质的标志,又区别于他人商品或服务的标志,从而便于消费者识别;•独占性:注册商标所有人对其商标具有专用权、独占权,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他人不得擅自使用;•价值性:商标代表着商标所有人生产或经营的质量信誉和企业信誉、形象,具有价值,也增加商品的附加值;(Coca-Cola可口可乐.以704.5亿美元的品牌价值名列世界榜首)•竞争性:生产经营者的竞争就是商品或服务质量与信誉的竞争,其表现形式就是商标知名度的竞争.三、商标的种类•三.商标的种类•1.按商标的结构分类•①文字商标•②图形商标•③字母商标•④数字商标•⑤组合商标•⑥三维商标•●①----⑤为平面商标;⑥为立体商标商标的类型:1、文字商标2、图形商标3、组合商标4、立体商标•与商品无关的立体图形•商品包装外形•商品本身外形或商品一部分的外形立体商标案例1:恒源祥•2004年初,恒源祥集团在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成功注册了“Fazeya”(发财羊)立体商标。从此,和可口可乐公司拥有可口可乐瓶这一立体商标一样,恒源祥也拥有了自己的立体商标。“Fazeya”立体商标的成功注册,不仅拓展了集团商标的种类,加强了对自主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和力度,而且使得恒源祥商标的发展和创新走在了国内同行业前列,迈出了与国际接轨的坚实步伐。立体商标案例2:孔乙己的雕像•北京咸亨酒店服务员在认真擦洗店前的孔已己雕像。根据重新修订的中国《商标法》,这尊孔已己造型已正式申请注册成为中国首批立
本文标题:商标基础知识与商标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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