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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型中小企业优惠政策解读智为铭略——您身边资深的创新创业扶持政策咨询服务专家一、《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出台的背景010302科技型中小企业是指依托一定数量的科技人员从事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活动,取得自主知识产权并将其转化为高新技术产品或服务,从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中小企业。二、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定义三、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的条件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居民企业职工数≤500人,年销售收入和资产总额≤2亿填报上一年及当年内未发生重大事件产品和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和淘汰类。根据评价指标评价所得分值不60分,且科技人员指标得分0分。0102040305四、确认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直通车”01拥有有效期内的资格证书02近五年内获得过国家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在前三名03拥有经认定的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04近五年内主导制定过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五、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评分指标048121620科技人员指标分数分数0102030405060研发投入指标分数分数0102030405060研发费用总额占成本费用支出总额的比例分档分数05101520253035科技成果指标分数分数六、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有效期、数据更新“登记编号”从公告之日起至次年3月31日前有效A已入库的应在每年3月31日前通过服务平台更新《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表》,并对自身是否仍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进行自主评价,仍符合条件的,由省级科技管理部门赋予新的入库登记编号B重视年度更新工作,以便能够及时享受有关科技型中小企业优惠政策C七、科技型中小企业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及条件•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17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研究开发费用口径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规定执行。•科技型中小企业应当在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前,将按照《评价办法》取得的相应年度登记编号填入《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具有相应资格的批准文件(证书)及文号(编号)”栏次,向税务机关报送《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和研发费用文件完成备案,做好资料留存备查。八、科技型中小企业风险管控01变更手续入库企业发生变更,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变前提下,企业名称、住所、法人代表、经营范围等发生变更。应在三个月内通过服务平台上扫描传新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更新《企业注册登记表》,其科技型中小企业登记编号不变。02跨区域处理措施为解决评价工作机构所在区域迁移的科技型中小企业重复认定的问题,认定办法明确跨认定机构管理区域整体迁移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在其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有效期内完成迁移的,其资格继续有效;跨认定机构管理区域部分搬迁的,由迁入地认定机构按照认定办法重新认定。撤销资格企业发生重大变化,不再符合《评价办法》第二章规定条件的;01存在严重弄虚作假行为的;02发生科研严重失信行为的;03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有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的;04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050304撤销资格,所得税处理措施被撤销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的企业,相应年度不得享受企业所得税前研发加计扣除政策优惠,已享受的应补缴相应年度的税款。随机确定抽查企业名单,抽查比例不低于5%。被抽查企业应通过评价工作系统上传上一年度职工人数统计表(注明科技人员数)、《“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A100000)》及上一年度末《资产负债表》等证明材料。企业在上传有关信息后须留存纸质材料备查。九、抽查需要准备的条件
本文标题:科技型中小企业优惠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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