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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假日医院门诊”管理规定根据三级甲等医院评审标准和“三好一满意”要求,我院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为广大患者提供优质、高效、安全、便捷和经济的医疗服务。为方便患者就医,缩短患者等待时间,最大限度满足患者需求,我院决定实行“无假日门诊”服务。为保证工作落实,制定如下管理规定:一、任务目标:推行无假日门诊、检查、手术服务,保证节假日期间患者到我院能够正常看病就医;在就诊高峰期,适当增加窗口和诊室开放数量、延长工作时间,缩短患者等待时间,保证患者及时看病就医。二、实施范围:全部临床医技科室、门诊部、收费科。三、主要内容(一)加强节假日期间医疗服务管理,保证节假日期间门急诊、医技科室和病房等岗位正常开放,接诊收治。(二)由门诊部负责管理门诊医师出诊、变更、请销假等管理工作。若因故需停诊或换人,科室安排好替诊医生并在前一天下午16点前告知门诊部。由门诊部以通知形式告知来院就诊患者,并由预约挂号人员以电话和短信方式告知预约就诊患者。(三)为保障预约门诊工作的有序开展,各科室应严格按门诊部门诊医师排班表要求出门诊,不得随意停诊和换人。保证普通门诊接诊医师为主治医师以上职称;专家门诊接诊医师为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四)医院制定应对就诊高峰工作预案,预留门诊接诊、医技检查后备力量,根据患者就诊情况适当调整门诊资源、延长接诊时间、增加服务窗口和诊室数量,提高排班弹性,加强调度调剂,满足患者就医需求。(五)医院加大节假日期间门急诊、病房接诊、接治医师信息公示宣传力度,方便患者就医选择,保证良好的就诊秩序,提高诊疗效率。(六)医院完善内部行政管理,加强对节假日期间门急诊、病房、医技科室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人员在岗在位,各项诊疗工作及时、有效、有序开展。
本文标题:“无假日医院门诊”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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