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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页共8页行业资料:________吊装作业安全注意事项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第2页共8页吊装作业安全注意事项1)对从事指挥和操作的人员进行专人指定。2)对起重吊具进行安全检查确认,确保处于完好状态(如:吊钩保险扣是否有效、钢丝绳是否有断丝断股现象、U型环是否有滑丝脱扣现象)。3)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及吊装环境进行确认。4)对吊装区域内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包括吊装区域的划定、标识、障碍、警戒区等)。5)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品;预测可能出现的事故,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选择安全逃生通道。2、起重作业过程中1)起重作业时必须明确指挥人员,指挥人员应佩戴明显的标志。2)起重指挥必须按规定的指挥信号进行指挥,其他作业人员应清楚吊装安全操作规程和指挥信号。3)起重指挥应严格执行吊装安全操作规程。4)正式起吊前应进行试吊,试吊中检查全部机具受力情况,发现问题应先将工件放回地面,故障排除后重新试吊,确认一切正常,方可正式吊装。5)吊装过程中,出现故障,应立即向指挥者报告,没有指令,任何人不得擅自离开岗位。6)起吊重物就位前,不许解开吊装索具;任何人不准随同吊装设备或吊装机具升降。7)严禁在风速5级以上时进行吊装作业。第3页共8页8)不得在雨、雾天吊装;在吊装过程中,如因故中断,必须采取安全措施,不得使设备或构件悬空过夜。10)起吊物件落下的位置,必须用方木或其它材料进行支垫,确保物件落下后顺利抽取钢丝绳。3、起重作业完毕将吊索、吊具收回放置于规定的地方,并对其进行检查、维护。二、起重吊装事故的预防措施1、防落物伤人1)高空往地面运输物件时,应用绳捆好吊下。吊装时,不得在构件上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件。零星材料和物件必须用吊笼或钢丝绳、保险绳捆扎牢固后才能吊运和传递,不得随意抛掷材料物体、工具,防止滑脱伤人或意外事故。2)构件必须绑扎牢固,起吊点应通过构件的重心位置,吊升时应平稳,避免振动或摆动。3)起吊构件时,速度不应太快,不得在高空停留过久,严禁猛升猛降,以防构件脱落。4)构件就位后临时固定前,不得松钩、解开吊装索具。构件固定后,应检查连接牢固和稳定情况,当连接确定安全可靠,才可拆除临时固定工具和进行下步吊装。5)风雪天、霜雾天和雨天严禁吊装作业,夜间作业应有充分照明。三、起重作业十不吊原则1、被吊物重量超过机械性能允许范围不准吊。2、信号不清不准吊。3、吊物下方有人站立不准吊。第4页共8页4、吊物上站人不准吊。5、埋在地下的物品不准吊。6、斜拉斜牵物不准吊。7、散物捆绑不牢不准吊。8、零散物不装容器不准吊。9、吊物重量不明、吊索具不符合规定不准吊。10、五级以上大风、大雾天影响视力和大雨雪时不准吊。吊装作业安全管理1、吊装作业按吊装重物的质量分为三级:4.5.1.1一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100吨;4.5.1.2二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等于40吨至小于等于100吨;4.5.1.3三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小于40吨。4.5.2作业前的安全检查吊装作业前应进行以下项目的安全检查:4.5.2.1应对从事指挥和操作的人员进行资质确认。4.5.2.2进行有关安全事项的研究和讨论,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确认。4.5.2.3实施吊装作业单位的有关人员应对起重吊装机械和吊具进行安全检查确认,确保处于完好状态。第5页共8页4.5.2.4实施吊装作业单位使用汽车吊装机械,要确认安装有汽车防火罩。4.5.2.5实施吊装作业单位的有关人员应对吊装区域内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包括吊装区域的划定、标识、障碍)。警戒区域及吊装现场应设置安全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监护,非作业人员禁止入内。4.5.2.6实施吊装作业单位的有关人员应在施工现场核实天气情况,室外作业遇到大雪、暴雨、大雾及6级以上大风时,不应安排吊装作业。4.5.3作业中安全措施4.5.3.1吊装作业时应明确指挥人员,指挥人员应佩戴明显的标志。4.5.3.2应分工明确、坚守岗位,并按规定的联络信号,统一指挥。指挥人员按信号进行指挥,其他人员应清楚吊装方案和指挥信号。4.5.3.3正式起吊前应进行试吊,试吊中检查全部机具、地锚受力情况,发现问题应将工件放回地面,排除故障后重新试吊,确认一切正常,方可正式吊装。4.5.3.4严禁利用管道、管架、电杆、机电设备等做吊装锚点。未经有关部门审查核算,不得将建筑物、构筑物作为锚点。4.5.3.5吊装作业中,夜间应有足够的照明。4.5.3.6吊装过程中,出现故障,应立即向指挥者报告,没有指挥令,任何人不得擅自离开岗位。4.5.3.7起吊重物就位前,不许解开吊装索具。4.5.3.8利用两台或多台起重机械吊运同一重物时,升降、运行应保持同步;各台起重机械所承受地载荷不得超过各自额定起重能力的80%。第6页共8页4.5.4操作人员应遵守的规定4.5.4.1按指挥人员所发出的指挥信号进行操作。对紧急停车信号,不论由何人发出,均应立即执行。4.5.4.2司索人员应听从指挥人员的指挥,并及时报告险情。4.5.4.3当起重臂吊钩或吊物下面有人,吊物上有人或浮置物时,不得进行起重操作。4.5.4.4严禁起吊超负荷或重物质量不明和埋置物体;不得捆挂、起吊不明质量,与其他重物相连、埋在地下或与其他物体冻结在一起的重物。4.5.4.5在制动器、安全装置失灵、吊钩防松装置损坏、钢丝绳损伤达到报废标准等情况下严禁起吊操作。4.5.4.6应按规定负荷进行吊装,吊具、索具经计算选择使用,严禁超负荷运行。所吊重物接近或达到额定起重吊装能力时,应检查制动器,用低高度、短行程试吊后,再平稳吊起。4.5.4.7重物捆绑、紧固、吊挂不牢,吊挂不平衡而可能滑动,或斜拉重物,棱角吊物与钢丝绳之间没有衬垫时不得进行起吊。4.5.4.8不准用吊钩直接缠绕重物,不得将不同种类或不同规格的索具混在一起使用。4.5.4.9吊物捆绑应牢靠,吊点和吊物的中心应在同一垂直线上。4.5.4.10无法看清场地、无法看清吊物情况和指挥信号时,不得进行起吊。4.5.4.11起重机械及其臂架、吊具、辅具、钢丝绳、缆风绳和吊第7页共8页物不得靠近高低压输电线路。在输电线路近旁作业时,应按规定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不能满足时,应停电后再进行起重作业。4.5.4.12停工和休息时,不得将吊物、吊笼、吊具和吊索吊在空中。4.5.4.13在起重机械工作时,不得对起重机械进行检查和维修;在有载荷的情况下,不得调整起升变幅机构的制动器。4.5.5作业完毕作业人员应做的工作4.5.5.1将起重臂和吊钩收放到规定的位置,所有控制手柄均应放到零位,使用电气控制的起重机械,应断开电源开关。4.5.5.2对在轨道上作业的起重机,应将起重机停放在指定位置有效锚定。4.5.6《吊装安全作业证》管理(格式见附录9)所有外来吊装作业必须办理《作业证》,由施工车间负责办理,吊装人员、指挥人员签字,单位班(组)长确认安全措施,单位负责人初步审核,公司分管安全员再次审核后,三级吊装由安全环保科负责人批准,一、二级吊装应由生产主管或安全环保部负责人批准,必要时由公司总工程师批准。施工完毕后由安全环保科保存作业证。第8页共8页行业资料本文至此结束,感谢您的浏览!(资料仅供参考)下载修改即可使用
本文标题:吊装作业安全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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