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模板/表格 > 地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目次前言................................................................................II1范围................................................................................12规范性引用文件......................................................................13术语与定义..........................................................................14作业环境分级........................................................................25基本要求............................................................................36作业前准备..........................................................................47作业................................................................................5参考文献..............................................................................7DB11/852.1—2012II前言DB11/T852.1《地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规范》拟分成部分出版,目前计划发布如下部分:——第1部分:通则;——第2部分:通风与检测作业。本部分为DB11/T852的第1部分。本部分6.2、6.5、6.7、6.10.2、6.10.3、6.10.5、7.1、7.2为强制性条款,其他为推荐性条款。本部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部分由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提出并归口。本部分由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组织实施。本部分起草单位: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常纪文、丁大鹏、贾秋霞、胡玢、刘艳、秦妍、陈娅、董艳、汪彤、吕坤、李东明、靳大力、孙晶晶、李静、徐敏。DB11/852.1—20121地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规范第1部分:通则1范围本部分规定了地下有限空间作业环境分级、基本要求、作业前准备和作业的安全要求。本部分适用于电力、热力、燃气、给排水、环境卫生、通信、广播电视等设施涉及的地下有限空间常规作业及其管理。其他地下有限空间作业可参照本部分执行。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2811安全帽GB2893安全色GB2894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3836.1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1部分:通用要求GB6095安全带GB6220呼吸防护长管呼吸器GB/T13869用电安全导则GB/T16556自给开路式压缩空气呼吸器GB20653职业用高可视性警示服GB/T23469坠落防护连接器GB/T24538坠落防护缓冲器GB24543坠落防护安全绳GB24544坠落防护速差自控器GBZ1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2.1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158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3术语与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地下有限空间undergroundconfinedspace封闭或部分封闭、进出口较为狭窄有限、未被设计为固定工作场所、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氧含量不足的地下空间。3.2DB11/852.1—20122地下有限空间作业workinginundergroundconfinedspace进入地下有限空间实施的作业活动。3.3地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条件conditionsforworksafetyofundergroundconfinedspace满足地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所需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安全防护设备设施、人员资质等条件的总称。3.4管理单位managementunit对地下有限空间具有管理权的单位。3.5作业单位workingunit进入地下有限空间实施作业的单位。3.6作业负责人workingsupervisor由作业单位确定的负责组织实施地下有限空间作业的管理人员。3.7监护者attendant为保障作业者安全,在地下有限空间外对地下有限空间作业进行专职看护的人员。3.8作业者operator进入地下有限空间内实施作业的人员。4作业环境分级4.1根据危险有害程度由高至低,将地下有限空间作业环境分为3级。4.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环境为1级:a)氧含量小于19.5%或大于23.5%;b)可燃性气体、蒸气浓度大于爆炸下限(LEL)的10%;c)有毒有害气体、蒸气浓度大于GBZ2.1规定的限值。4.3氧含量为19.5%~23.5%,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环境为2级:a)可燃性气体、蒸气浓度大于爆炸下限(LEL)的5%且不大于爆炸下限(LEL)的10%;b)有毒有害气体、蒸气浓度大于GBZ2.1规定限值的30%且不大于GBZ2.1规定的限值;DB11/852.1—20123c)作业过程中易发生缺氧,如热力井、燃气井等地下有限空间作业;d)作业过程中有毒有害或可燃性气体、蒸气浓度可能突然升高,如污水井、化粪池等地下有限空间作业。4.4符合下列所有条件的环境为3级:a)氧含量为19.5%~23.5%;b)可燃性气体、蒸气浓度不大于爆炸下限(LEL)的5%;c)有毒有害气体、蒸气浓度不大于GBZ2.1规定限值的30%;d)作业过程中各种气体、蒸气浓度值保持稳定。5基本要求5.1管理单位5.1.1管理单位应指定管理机构或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负责地下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5.1.2管理单位应建立地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存在地下有限空间作业发包行为的,还应建立发包管理制度。5.1.3管理单位应对负责地下有限空间作业的管理人员定期进行培训,并应建立培训档案。5.1.4管理单位应对地下有限空间基本情况建立台账。5.1.5管理单位宜配备与管理地下有限空间作业相匹配的安全防护设备、个体防护装备及应急救援设备等。5.1.6管理单位不具备地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应实施地下有限空间作业。5.1.7管理单位存在地下有限空间作业发包行为的,应将作业项目发包给符合本标准第5.2条规定的作业单位,并应与作业单位签订地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对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进行约定。5.1.8管理单位应向作业单位如实提供地下有限空间类型、内部设施及外部环境等基本信息。5.2作业单位5.2.1作业单位应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地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工作。5.2.2作业单位应建立地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5.2.3作业单位应制定地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一旦发生事故,作业负责人应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5.2.4作业负责人、监护者和作业者应经地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其中,监护者应持有效的地下有限空间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5.2.5作业单位每年应至少组织1次地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再培训和考核,并做好记录。5.2.6作业单位应实施地下有限空间作业内部审批制度,审批文件应存档备案。审批文件内容应至少包括:a)地下有限空间作业内容、作业地点、作业单位名称、管理单位名称、作业时间、作业相关人员;b)地下有限空间气体检测数据;c)主要安全防护措施;d)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项;DB11/852.1—20124e)作业负责人、监护者、作业者签字确认项。5.2.7作业单位应配备气体检测、通风、照明、通讯等安全防护设备、个体防护装备及应急救援设备等,设置专人进行维护,按相关规定定期检验,并建档管理。5.2.8作业负责人应在作业前对实施作业的全体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告知作业内容、作业方案、主要危险有害因素、作业安全要求及应急处置方案等内容,并履行签字确认手续。6作业前准备6.1封闭作业区域及安全警示6.1.1作业前,应封闭作业区域,并在出入口周边显著位置设置安全标志和警示标识。安全标志和警示标识应符合GB2893、GB2894、GBZ158中的有关规定。6.1.2夜间实施作业,应在作业区域周边显著位置设置警示灯,地面作业人员应穿戴高可视警示服,高可视警示服至少满足GB20653规定的1级要求,使用的反光材料应符合GB20653规定的3级要求。6.1.3占用道路进行地下有限空间作业,应符合道路交通管理部门关于道路作业的相关规定。6.2设备安全检查作业前,应对安全防护设备、个体防护装备、应急救援设备、作业设备和工具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应立即更换。6.3开启出入口6.3.1开启地下有限空间出入口前,应使用气体检测设备检测地下有限空间内是否存在可燃性气体、蒸气,存在爆炸危险的,开启时应采取相应的防爆措施。6.3.2作业者应站在地下有限空间外上风侧开启出入口,进行自然通风。6.4安全隔离应采取关闭阀门、加装盲板、封堵、导流等隔离措施,阻断有毒有害气体、蒸气、水、尘埃或泥沙等威胁作业安全的物质涌入地下有限空间的通路。6.5气体检测6.5.1地下有限空间作业应严格履行“先检测后作业”的原则,在地下有限空间外按照氧气、可燃性气体、有毒有害气体的顺序,对地下有限空间内气体进行检测。其中,有毒有害气体应至少检测硫化氢、一氧化碳。6.5.2地下有限空间内存在积水、污物的,应采取措施,待气体充分释放后再进行检测。6.5.3应对地下有限空间上、中、下不同高度和作业者通过、停留的位置进行检测。6.5.4气体检测设备应定期进行检定,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6.5.5气体检测结果应如实记录,内容包括检测时间、检测位置、检测结果和检测人员。6.6作业环境级别判定DB11/852.1—201256.6.1作业负责人根据气体检测数据,依据本标准第4章的规定对地下有限空间作业环境危险有害程度进行分级。其中,氧含量检测数据在23.5%以下的以最低值为依据,在23.5%以上的以最高值为依据,其他种类气体以每种气体检测数据的最高值为依据。6.6.23级环境可实施作业,2级和1级环境应进行机械通风。6.7机械通风6.7.1作业环境存在爆炸危险的,应使用防爆型通风设备。6.7.2采用移动机械通风设备时,风管出风口应放置在作业面,保证有效通风。6.7.3应向地下有限空间输送清洁空气,不应使用纯氧进行通风。6.7.4地下有限空间设置固定机械通风系统的,应符合GBZ1的规定,并全程运行。6.8二次气体检测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应再次进行气体检测,检测过程应符合本标准第6.5条的规定:a)机械通风后;b)作业者更换作业面或重新进入同一作业面的;c)气体检测时间与作业者进入作业时间间隔10min以上时的。6.9二次判定作业负责人根据二次气体检测数据,依据本标准第4章的规定对地下有限空间作业环境危险有害程度重新进行判定。降低为2级或3级环境,以及始终维持2级环境的,可实施作业。1级环境的,不应作业。6.10个体防护6.10.1作业者进入3级环境,宜携带隔绝式逃生呼吸器。6.10.2作业者进入2级环境,应佩戴正压式隔绝式呼吸防护用品,并应符合GB6220、GB/T16556等标准的规定。6.10.3作业者应佩戴全身式安全带、安全绳、安全帽等防护用品,并符合GB6095、GB24543、GB2811等标准的规定。安全绳应固定在可靠的挂点上,连接牢固,连接器应符合GB/T23469的规定。6
本文标题:地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4933930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