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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单元弘扬法治精神,当好国家公民第八课崇尚程序正义,依法维护权益一、崇尚程序正义超市非法搜身•超市保安怀疑顾客偷东西,遂对顾客进行搜身,双方为此发生纠纷,导致顾客受轻伤,3月30日,夏邑县人民法院判令超市赔偿原告马佳明四千元并向原告赔礼道歉。•2008年12月17日上午,原告马佳明到夏邑县某超市购物后离开,在出口该超市保安人员看到原告大衣里鼓鼓囊囊,疑为盗窃了超市的东西。遂要其把大衣脱下进行进行检查,原告不同意,双方发生纠纷,在此过程中,原告马佳明眼部、脸部受伤,身体也受到一定伤害。原告住院10天,花去医疗费、交通费等共计4000元。超市非法搜身•法院认为,原告在被告处购物后,被告保安怀疑原告盗窃东西,要求检查被拒绝,双方发生纠纷,在纠纷中致原告身体及部分财物受到伤害。•超市在没有证据证明原告有违法行为的情况下,强行检查原告的物品,系违法行为,原告的身体受到伤害,与被告保安人员的行为有直接的因果关系,被告应对原告身体受到伤害及物品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遂作出上述判决。案例探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11条,公安机关在进行搜查时,必须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21条,国家机关或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公务中,侵犯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一、崇尚程序正义1、诉讼的基本程序15岁的何某在放学回家的路上,经过严某门前时,被严家的狗咬伤,住院十多天花去医疗费近2000元。事后,何某的父亲找到严某要求赔偿,严某却蛮横地说:“你儿子是被狗咬的,如果要赔你就让狗赔,我没钱给你。”何某的父亲作为其儿子的监护人,要维护其合法权益,应该到哪个机关起诉?他的起诉属于什么诉讼?一、崇尚程序正义1、诉讼的基本程序诉讼,俗称“打官司”。它是指人民法院对在当事人之间争议的事实,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审理并解决争议的活动。根据诉讼要解决的案件性质、诉讼的内容、程序等因素的不同,我国的诉讼可分为: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一、崇尚程序正义1、诉讼的基本程序民事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纠纷后请求法院进行裁判刑事诉讼:行政诉讼:国家对犯罪嫌疑人的犯罪活动侦查、起诉、审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将行政机关起诉到法院徐某于2007年流窜至某市,采取刀刺、殴打威胁等手段抢劫过路行人,作案9起,案值一万五千余元,7月30日深夜,徐某在宁夏路持刀抢劫行人张某,抢劫中,徐某持刀向张某腹部猛刺一刀,致使张某失血性休克,经抢救无效死亡。当地公安机关接到群众报案后迅速出动警力,经过侦查,将四处藏匿的徐某抓捕归案,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徐某提起公诉,某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定徐某故意抢劫杀人,致人死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法判处徐某死刑。1.哪些国家机关介入案件?都履行了什么职权?2.该案件从立案到审判都经过了哪些法定程序?当地公安机关接到群众报案后迅速出动警力,经过侦查,将四处藏匿的徐某抓捕归案,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徐某提起公诉,某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定徐某故意抢劫杀人,致人死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法判处徐某死刑。2003年4月12日晚8时许,陕西白水县公安局杜康派出所的4名警察突然来到中学生马某的家,要将她父亲带走。她要求警察出示证件,但对方并未出示任何证件,还说“小孩子,没你的事,一边去”。她不依不饶,警察竟对她拳打脚踢,随后又给她戴上手铐,拉进警车,闻讯赶来的村民气愤不过,围住警车不让走。马某乘机躲了起来。最后,警察只得开车离去。警察执法有错吗?其危害有哪些?案例探究:有错。表现在不符执法程序会导致实体的不正义,会动摇对法律信心,会使司法制度受损、司法权威被蔑视,从而从根本上阻碍依法治国的实现《治安管理处罚法》第83条规定:需要传唤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第88条规定:公安机关对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可以进行检查。检查时,人民警察不得少于2人,并应当出示工作证件。为什么错?一、崇尚程序正义2、确保司法程序公正《宪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任何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的干涉。”《宪法》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任何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宪法》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应当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以保证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2、确保司法程序公正一次不公正的裁判,其恶果超过十次犯罪。因为犯罪不过弄脏了水流,而不公正的判决则把水源败坏了。——培根公正是司法的生命!公平与正义比太阳还要有光辉中国现阶段主要的不公问题中国现阶段主要的不公问题(一)贫富差距的逐渐拉大1城乡收入差距2010年全年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总收入21033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919元,3.55倍左右。2000年为2.79:1,2001年扩大到2.9∶12004年扩大到3.4∶12010年过大到3.55:1。(一)贫富差距的逐渐拉大2地区收入差距中国社科院调查显示,2009年,西部人均GDP从1999年的4,302元增长4倍,达到18,000元左右,而东部人均GDP则从10,732元增长到近4万元,10年间东西部地区差距由6,430元扩大到21,000元,差距扩大了3倍多。从省区市看,人均GDP最高的上海高达68355元,而最低的贵州只有8251元,上海是贵州的8.3倍。2000年,西部和东部的人均GDP差7000块钱,2010年差21000元。卫星图上看中国最亮的地方长江三角洲台湾地区欧洲美国韩国、日本、朝鲜越发达的地区越亮,印度没有特别亮的地区,但几乎无处不亮,最近印度承认控制人口失败,印度到处都是人(一)贫富差距的逐渐拉大3行业间的收入差距按大行业划分看,2009年职工平均工资最高的金融业工资是最低的农林业的4.7倍;按细分行业看,2008年职工平均工资最高的证券业是最低的畜牧业的15.93倍。垄断行业收入畸高是导致行业间收入差距过大的主要原因,金融、烟草、电信、电力部门收入增长很快,而传统部门如冶金、煤炭、纺织等行业的职工收入增长就相对缓慢。4阶层收入差距(一)贫富差距的逐渐拉大目前高收入阶层和职业主要包括:影视歌星、体育明显、时装模特、个体私营业主、外企中的中高级雇员、金融机构的高层管理人员、房地产开发商、部分科技人员、知名的经济学家、律师等。这些不到总人群的1%家庭年总收入在20万元以上。2002年一季度的统计表明,20%的高收入者的收入占总收入的46.2%,20%的低收入者的收入占总收入的6%,高低收入差距为7.66倍。5城乡教育设施的差距(一)贫富差距的逐渐拉大35社会保障覆盖面还不够宽中国现阶段主要的不公问题(二)我国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2006年,全国能享受社会保障待遇的人数约为1.75亿,占总人数的13.5%,全国还有86.5%的人要为自己的失业、养老和健康负责。•目前,世界各国社会保障的覆盖率平均达60%以上,中等收入国家达70%以上,发达国家达80%以上。•我国仅占26%。•温家宝总理说到:“要实现全民低保”。36中国老百姓的三大包袱教育养老医疗37正义感的缺失中国现阶段主要的不公问题(二)我国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38中国现阶段主要的不公问题(二)我国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就业机会不平等如地域歧视、学历歧视、年龄歧视乃至于身高体貌歧视等,性别差异。就全国平均水平看,女性与男性在高工资行业就业的比例相差417个百分点,在城镇地区相差711个百分点。外来劳动力很难进入比较正规的部门就业,大多数受雇于非国有经济部门或非正规部门,从事非熟练性的劳动。39中国现阶段主要的不公问题(二)我国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户口户籍制度40中国现阶段主要的不公问题(二)我国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房价天高41中国现阶段主要的不公问题(二)我国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老龄化使社会保障基金压力大我国已进入人口老龄化社会,人口老龄化使负担加重。所以,养老保险金不可能完全由国家包下来,每个人都要缴纳养老保险金。42中国现阶段主要的不公问题腐败案屡屡发生(二)我国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43(三)教育资源配置失衡中国现阶段主要的不公问题首先,在教育经费的投入上呈现明显的不平衡状态。•2006年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用于农村中小学的资金分别约为575亿元和1079亿元。•其次,在师资力量的分配上不平衡。44公平总受到一定社会条件的制约,任何社会都会存在一些不公平的现象。公平总是相对的,不可能达到绝对的公平。45中国现阶段主要的不公问题(四)住房问题集中凸显•房价畸高难下。•保障性住房不能切实保障中低收入阶层的住房问题。•弱势群体面临生存困境。胶囊公寓46瓮安事件公平正义的的缺失会导致哪些不良后果?没有公平正义,社会的诚信友爱、安定有序等也就无法实现。贵州省瓮安县城28日下午发生一起围攻政府部门的打砸烧事件。当地一些群众因对瓮安县公安局对该县一名女学生死因鉴定结果不满,聚集到县政府和县公安局。期间,少数不法分子趁机打砸办公室,并点火焚烧多间办公室和一些车辆。47瓮安事件被纵火烧毁的县公安局大楼48瓮安事件瓮安县公安局大楼前停放的被烧毁警车49瓮安事件受冲击的县公安局大楼现场50瓮安事件被丢弃的文件51瓮安事件被不法分子抬到公安局大厅烧毁的汽车2、确保司法程序公正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判断程序公正包含的基本原则有:独立性原则:审判机关只能服从法律回避原则:不能有与办案人员有利害关系的人员存在公开性原则:过程和结果要公开“你有权保持沉默!”熟悉美国警匪片的朋友们,对警察向犯罪嫌疑人说出的第一句话都耳熟能详:“你有权保持沉默。如果你不保持沉默,那么你所说的一切都能够用来在法庭作为控告你的证据。你有权在受审时请律师在一旁咨询。如果你付不起律师费的话,法庭会为你免费提供律师。你是否完全了解你的上述权利?”这句话就是著名的“米兰达警告”,也称“米兰达告诫”,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被讯问时,有保持沉默和拒绝回答的权利。•米兰达规则-确保司法公正的规则•“米兰达警告”之来龙去脉1963年3月3日深夜,一位在美国亚利桑那州凤凰城某影院工作的女孩下班回家时,被一名尾随其后的男子强暴。该女孩被放开后,马上跑回家给警察打了电话。根据她的描述,警察于3月13日将米兰达抓获。抓获后,警察将被告进行了“排队”,受害女孩当场指认米兰达就是罪犯,米兰达也供认不讳,并写了一份供认书,还在上面签了名字。以米兰达的供认书和招供情况为证据,法院判决米兰达犯劫持罪和强奸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20年和30年。米兰达不服,在狱中多次向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写信上诉,终获成功,这便是美国刑诉领域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米兰达诉亚利桑那州案。被告认为,自己当时的招供是被迫的,警察违反了不得强迫被追诉人对自己作证的宪法修正案第5条规定。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同意了被告的观点,认为:虽然被告肉体上没有受到强迫,甚至也没有人直接告诉他必须招供,但“心理上”的强迫是存在的。现代审讯用的是“攻心”战术,审讯在室内进行,同外界隔绝,现场除了被告以外全是警察。警察所问的并不是被追诉者做了没做,而是为什么要做。此外,警察还用各种方法松懈被讯问者的警觉,如一会儿口气粗鲁,一会儿温文尔雅。所有这一切,联邦最高法院认为,都给被讯问者造成了巨大的心理压力,而这样供认的可信度是很低的,不应作为合法证据使用。•因此,联邦最高法院明确规定:在审讯之前,警察必须明确告诉被讯问者:•(1)有权保持沉默;•(2)如果选择回答,那么所说的一切都可能作为对其不利的证据;•(3)有权在审讯时要求律师在场;•(4)如果没有钱请律师,法庭有义务为其指定律师•这就是米兰达诉亚利桑那州一案所产生的著名的“米兰达警告”。•如果警察在审讯时没有预先作出以上4条警告,那么,被讯问人的供词一律不得作为证据进入司法程序。米兰达案判决30多年来,这条法律规定目前在美国是妇孺皆知。•补充介绍:米兰达规则
本文标题:职业道德与法律第8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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