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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在国经里面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基本内容简表组别特征简称及含义(英文全称)交货地点风险转移运输(运费、承运人)运输保险运输方式海关清关手续E组(内陆交货)EXW工厂交货(ExWorks)卖方工厂交货时买方(买方)各种运输进出口全由买方(进口方)办理F组(装运合同主要运费未付)FCA货交承运人(FreeCarrier)交承运人(买方指定)交货时买方(买方)各种运输卖方办理出口,买方办理进口FAS船边交货(FreeAlongsideShip)指定装运港船边交货时买方(买方)海运、内河同上FOB船上交货(FreeonBoard)指定装运港船上装运港船舷买方(买方)海运、内河同上C组(装运合同主要运费已付)CFR成本加运费(CostandFreight)装运港船上装运港船舷卖方(买方)海运、内河同上CIF成本保险运费(CostInsuranceandFreight)装运港船上装运港船舷卖方卖方海运、内河同上CPT运费付至(CarriagePaidto)货交第一承运人交货时卖方(买方)各种运输同上D组(到货合同)DAF边境交货(DiliverdAtFrontier)边境指定地点(不卸货)交货时卖方(卖方)陆上运输同上DES目的港船上交货(DiliveredExShip)目的港船上(不卸货)交货时卖方(卖方)海运、内河同上DEQ目的港码头交货(DiliverdExQuay)目的港码头(货从船上卸到码头)交货时卖方(卖方)海运、内河同上DDU未完税交货(DeliveredDutyUnpaid)指定目的地(不卸货)交货时卖方(卖方)各种运输同上DDP完税交货(DeliveredDutyPaid)指定目的地(不卸货)交货时卖方(卖方)各种运输进出口全由卖方(出口方)办理《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ternationalRulesfortheInterpretationofTradeTerms2010,缩写Incoterms®2010)是国际商会根据国际货物贸易的发展,对《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修订,2010年9月27日公布,于2011年1月1日实施。《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删去了《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4个术语:DAF(DeliveredatFrontier)边境交货、DES(DeliveredExShip)目的港船上交货、DEQ(DeliveredExQuay)目的港码头交货、DDU(DeliveredDutyUnpaid)未完税交货,新增了2个术语:DAT(deliveredatterminal)在指定目的地或目的港的集散站交货、DAP(deliveredatplace)在指定目的地交货。即用DAP取代了DAF、DES和DDU三个术语,DAT取代了DEQ,且扩展至适用于一切运输方式。DAT(deliveredatterminal)目的地或目的港的集散站交货类似于取代了的DEQ术语,指卖方在指定的目的地或目的港的集散站卸货后将货物交给买方处置即完成交货,术语所指目的地包括港口。卖方应承担将货物运至指定的目的地或目的港的集散站的一切风险和费用(除进口费用外)。本术语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或多式联运。DAP(deliveredatplace)目的地交货类似于取代了的DAF、DES和DDU三个术语,指卖方在指定的目的地交货,只需做好卸货准备无需卸货即完成交货。术语所指的到达车辆包括船舶,目的地包括港口。卖方应承担将货物运至指定的目的地的一切风险和费用(除进口费用外)。本术语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多式联运方式及海运。修订后的《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取消了“船舷”的概念,卖方承担货物装上船为止的一切风险,买方承担货物自装运港装上船后的一切风险。在FAS,FOB,CFR和CIF等术语中加入了货物在运输期间被多次买卖(连环贸易)的责任义务的划分。考虑到对于一些大的区域贸易集团内部贸易的特点,规定,Incoterms®2010不仅适用于国际销售合同,也适用于国内销售合同。《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共有11种贸易术语,按照所适用的运输方式划分为两大类:第一组: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的术语七种:EXW、FCA、CPT、CIP、DAT、DAP、DDP。EXW(exworks)工厂交货FCA(freecarrier)货交承运人CPT(carriagepaidto)运费付至目的地CIP(carriageandinsurancepaidto)运费/保险费付至目的地DAT(deliveredatterminal)目的地或目的港的集散站交货DAP(deliveredatplace)目的地交货DDP(delivereddutypaid)完税后交货第二组:适用于水上运输方式的术语四种:FAS、FOB、CFR、CIF。FAS(freealongsideship)装运港船边交货FOB(freeonboard)装运港船上交货CFR(costandfreight)成本加运费CIF(costinsuranceandfreight)成本、保险费加运费《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深度剖析1.将13个贸易术语减少为11个《2010年通则》用两个新术语:DAT运输终端交货(……指定目的地)和DAP目的地交货(……指定目的地)代替了《2000年通则》中的DAF、DES、DEQ和DDU术语。D组只剩三个术语:DAT、DAP和DDP。DAT和DAP术语都规定需在指定目的地交货,二者的主要区别是:在DAT术语下,卖方承担将货物从运输工具上卸下并交由买方处置的义务;而在DAP术语下卖方只需将货物交由买方处置即可,无须承担将货物从交通工具上卸下的义务。2、根据使用的运输方式将11个贸易术语进行分类《2010年通则》没有使用《2000年通则》那样按组别分类的方式,而是按照适用的运输方式不同将11个贸易术语分为两大类:(1)适用于任何单一或多种运输方式的术语有七个:EXW(工厂交货)、FCA(货交承运人)、CPT(运费付至)、CIP(运费及保险费付至)、DAT(运输终端交货)、DAP(目的地交货)和DDP(完税后交货)。(2)只能适用于海上和内陆水上运输的术语有4个:FAS(船边交货)、FOB(船上交货)、CFR(成本加运费)和CIF(成本、保险费加运费)。特别提示:虽然《2010年通则》改变了《2000年通则》对贸易术语的分类方式,但是,《2000年通则》E、F、C、D四组术语下卖方义务从小到大的规律并没有发生变化,在《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11个贸易术语中,卖方承担费用、风险和责任最小的仍然是EXW(工厂交货),卖方承担费用、风险和责任最大的仍然是DDP(完税后交货)。在进出口手续办理方面,2010年通则和2000年通则也是相同的,除了卖方承担责任最小的EXW和卖方承担责任最大的DDP,其余9个术语仍然是由卖方办理出口手续,买方办理进口手续。3、《2010年通则》改变了《2000年通则》关于FOB、CIF和CFR三个术语以越过船舷为风险转移的规定,而代之以将货物装运上船。4、将贸易术语也适用于国内贸易传统的《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只在国际销售合同中运用,此种交易的货物运输都需跨越国界。《2010年通则》正式认可所有的贸易术语既可以适用于国际贸易也可以适用于国内交易。
本文标题: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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