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国内外标准规范 > 2_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实施方案(讨论稿)
1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实施方案(讨论稿)国土资源部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2017年5月2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实施方案根据《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总体方案》要求,为全面组织实施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以下简称三次调查),制定本方案。一、目标任务(一)总体目标根据《通知》要求,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目标是全面查清全国范围内的土地利用状况,掌握真实的土地基础数据,建全和完善我国土地调查、不动产统一登记和土地登记制度,实现土地资源信息的社会化服务,推进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及国土资源管理的需要。(二)主要任务第三次土地调查主要任务包括:开展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查清全国各类土地的利用状况;开展权属调查,结合集体土地所有权发证成果,查清集体土地所有权变化状况;开展基本农田状况调查(包括高标准基本农田),查清全国基本农田状况;开展自然资源调查、湿地调查、农用地质量分等定级评价等专项用地调查;建设城乡一体化土地调查数据库,实现调查信息的互联共享。在调查的基础上,建立土地资源变化信息的调查统计、及时监测与快速更新机制。具体任务如下:(一)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包括农村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和城市、建制3镇、村庄(以下简称城镇村)内部土地利用现状调查。1.农村土地利用现状调查。以县区为基本单位,按照统一的土地调查技术标准,以国家提供的调查底图为基础,实地调查底图中每块不一致信息图斑的实地地类、位置、范围、面积、分布等利用状况,查清全国耕地、园地、草地、林地、城市、建制镇、独立工矿、村庄等各类土地的分布和利用现状。2.城镇村内部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对城市、建制镇、村庄内的土地利用现状开展细化调查。推进城镇、村庄地籍调查及不动产登记,充分利用地籍调查和不动产登记成果,查清城镇内部商服、工业、采矿、仓储、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和特殊用地等地类的土地利用状况。(二)土地权属调查将已完成的集体土地所有权发证城镇国有建设用地范围外的国有土地的使用权登记成果落实在土地调查成果中,对发生变化的开展补充调查。(三)基本农田调查将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落实在土地调查成果中。(四)专项用地调查与评价基于土地利用现状、土地权属等调查成果和国土资源管理形成的各类管理信息,围绕生态文明建设、自然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国土资源精细化管理、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及相关专项工作的需要,开展系列专项用地调查,并在完成三次土地调查的基础上启4动系列专项评价工作。1.自然资源调查,配合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查清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和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类型内的土地利用现状和权属状况,夯实自然资源管理制度基础。2.湿地调查,查清各类湿地的土地利用现状和权属状况,建立湿地专项数据库,提升土地管理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支撑作用。3.耕地细化调查,对基本农田外耕地进行细化调查,重点对河道内或滩涂上耕地、湖区或滩涂上耕地、林区耕地、沙荒耕地、草原耕地、城镇周边耕地、储备库中耕地、人为撂荒的耕地以及其他耕地等进行细化调查,分类标注,统计基本农田面积和基本农田外不同类型的耕地面积,建立耕地细化调查专项数据库,摸清各类耕地资源家底状况,夯实耕地“三位一体”保护基础。4.“批而未用”土地调查,在三次土地调查基础上,查清“批而未用”建设用地的地类、位置、面积、分布等土地利用状况,建立“批而未用”建设用地专项数据库。5.农用地质量分等定级评价调查,在三次土地调查基础上,将农用地质量分等定级评价成果落实到土地利用现状图上,对评价成果进行更新完善,建立农用地质量分等定级评价专项数据库。6.城市开发边界及生态红线调查,在三次土地调查基础上,依据城市开发边界和生态红线批准界线等资料,将城市开发边界5范围界线、生态红线范围界线落实至土地利用现状图上,掌握城市开发边界和生态红线范围内土地的利用类型、分布、面积等状况,建立城市开发边界和生态红线专项调查数据库。(五)各级土地利用数据库建设1.建立四级土地调查数据库国家编制统一的土地利用数据库建设标准,以县(区、市)为单位组织开展土地调查数据库建设,实现对城市和农村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基本农田和其他专项调查数据的综合管理。在此基础上,市、省级组织构建市、省级土地调查数据库;国家层面,由国家组织建立国家级土地调查数据库,实现全国各类调查数据集成管理、动态入库、综合查询、统计汇总、数据分析、快速服务等功能。2.建立各级土地调查数据分析与共享服务云平台基于四级土地调查数据库,利用大数据和云计算技术,建设从县到国家的土地调查数据综合服务与辅助决策平台,实现土地调查数据与土地规划、基础测绘、社会经济等各类基础数据的互联互通和综合分析应用;结合自然资源管理和国土资源管理需要,开展各类专业分析,提高基础数据对管理决策的支撑服务能力。(六)成果汇总1.数据汇总在土地调查数据库的基础上,逐级汇总各级行政辖区内的城6镇和农村各类土地利用数据、基本农田数据以及其他专题数据。2.成果分析根据第三次土地调查成果,结合二次调查、变更调查等相关成果,开展土地利用状况分析。对二次调查以来耕地、基本农田等各类土地的数量、分布、利用结构及其变化状况进行综合分析;对湿地、城镇土地利用情况进行综合分析,评价土地利用的集约节约程度,预测变化趋势,为生态文明建设、自然资源管理提供基础依据。根据三次土地调查及分析结果,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编制第三次土地调查报告。3.数据成果制作与图件编制基于第三次土地调查数据,制作系列数据成果并在服务平台上发布,面向政府机关、科研机构和社会公众提供不同层级的数据服务,满足各行各业对三次调查数据的需求,最大程度的发挥重大国情国力调查的综合效益。利用计算机辅助制图等技术,编制国家、省、地(市)、县级系列土地利用图件、图集和各种专题图件(集)等。(三)具体目标(略)二、实施原则(一)统筹领导,各负其责调查工作按照“国家整体控制、地方细化调查、各级优势互补、分级负责实施”的形式组织实施。国务院成立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负责调查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协调解决重大问7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国土资源部,负责调查工作的日常组织和具体协调。对调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切实予以解决。包括制定总体方案和实施方案,制定标准规范,统一采购遥感影像资料,统一制作调查底图,开展技术指导检查、核查确认、省级成果验收及调查工作的日常组织协调等工作。各省(区、市)、市(地)、县(区、市)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调查办公室,制定实施方案和细则,负责本地区调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在国家提供调查底图基础上,深入实地,细化调查。(二)统一标准,整合资源统一制定并发布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规程、土地调查数据库标准、调查底图生产技术规定、成果检查验收办法等相关技术标准、规范,统一调查的程序、方法、成果和精度要求。开展多层次、全方位的技术培训,合理利用和有效整合社会资源,积极吸收有资质的调查机构参与调查工作。充分利用已有的资料和调查成果,保持调查工作的连续性。确保调查工作按时完成。(三)统筹部署,分步实施根据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总体方案、实施方案和技术规程,全面部署农村土地调查、城镇土地调查及基本农田调查等。根据遥感影像资料获取和调查底图制作的安排,以及已有调查成果的情况,分阶段完成调查任务,确保国家汇总和土地管理与调控急需的数据按时获得。8三、工作内容三次调查包括以下主要工作内容:(一)开展前期准备。(二)组织宣传和培训工作。(三)获取遥感影像资料。(四)制作调查底图。(五)开展农村土地调查和城镇土地调查。(六)开展基本农田调查。(七)开展专项用地统计调查。(八)建立土地调查数据库及共享服务云平台。(九)进行统一时点变更。(十)开展调查成果汇总。(十一)开展调查成果质量检查及验收。(十二)开展调查成果核查与确认。(十三)开展调查工作总结和成果上报。四、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包括农村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和城市、建制镇、村庄(以下简称城镇村)内部土地利用现状调查。(一)农村土地利用现状调查1.数学基础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1985国家高程基准。2.土地利用现状分类9采用《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分类》(以下简称《工作分类》)。3.调查界线及控制面积的确定调查界线以国界线、零米线和各级行政区界线为基础制作,统一确定各级调查控制界线、控制面积,分级提供调查使用。三次调查县级以上调查界线应继承最新年度土地变更调查界线。各级调查界线如果发生变化需要调整,必须依据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报国土资源部批准后方调整。(1)调查界线的调整调查界线使用各主管部门确定的界线。国界线依据外交部提供的最新勘界资料调整。沿海零米线和海岛界线,依据海军司令部航海保障部(简称海军航保部)提供的最新海洋基础测绘成果调整,省级依据最新的遥感影像发现的新修建人工岸(港口、码头)、围填海造地等造成实地变化,应报国土资源部审核批准后方可调整。省、市(地)、县级调查界线,采用各级民政部门行政区划调整相关文件调整,报国土资源部审核备案。乡(镇)级调查界线,依据县(区、市)人民政府相关文件调整。国界、零米线、省界的调整由国家负责完成,市(地)、县级调查界线由省级负责完成,乡(镇)级调查界线,由县级负责完成。(2)调查界线制作及控制面积确定依据三次调查确定的坐标系、比例尺和国界、零米线、省界10调整数据,由全国土地调查办组织,对年度土地变更调查界线进行坐标转换和界线更新,制作标准分幅数字化的国界、省级行政区域调查界和沿海零米线、岛屿界线图,作为省级调查控制界线,并制作全国到省的全国及分省《图幅理论面积与控制面积接合图表》,计算各省级调查区域控制面积,提供各省(区、市)使用。省级土地调查办公室组织依据国家下发的省级控制界线和控制面积制作数字化县级调查界线图,并制作全省到县(区、市)的省级《图幅理论面积与控制面积接合图表》,依此计算各县级调查区域控制面积。4.遥感影像资料采购及调查底图制作(1)遥感数据国家统一采购近期遥感影像资料,制作调查所需要的正射影像图(DOM)作为调查底图,提供地方调查使用。农村土地调查全部采用优于1米分辨率卫星遥感数据。城镇、村庄内部采用优于0.2米分辨率的航空遥感数据,不足区域采用优于1米分辨率的卫星数据。(2)调查底图制作在最新DOM基础上套合全国土地调查数据库,按照土地现状分类标准,逐图斑对比分析数据库地类与最新高分辨率DOM地物特征的一致性,根据对比核实结果,提取不一致图斑,依据影像特征勾绘图斑边界;一致图斑的界线应充分继承现有调查界线。同时,根据数据库地类和影像特征,内业判断该图斑土地利11用类型;对于影像特征无法明确判断土地利用类型的,提供与影像特征可能对应的土地利用类型2种选项。在最新DOM、不一致矢量图斑和参考地类信息基础上制作调查底图,下发地方开展调查工作。5.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按照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分类,对外业调查核实图斑逐一进行地类认定。土地利用现状调查主要采用综合调绘法。综合调绘法是内业判读、外业调查补测和内业建库相结合的调绘方法。首先,国家依据最新高精度遥感影像,参考上年度土地调查数据库进行内业判读和图斑提取;然后地方开展外业实地调查核实和举证,对影像未能反映的地物进行补测;最后依据外业调查结果,进行内业矢量化及建库工作。(1)调查内容与精度①实地面积超过200平方米的建设用地和设施农用地。②实地面积超过400平方米的农用地(不含设施农用地)。③实地面积超过600平方米的其他地类,荒漠地区可适当减低精度,但不得低于1500平方米。(2)地类调绘及补测各县(市、区)以国家下发的调查底图为基础,套合土地调查数据库,叠加相关调查数据,制作外业调查数据。将数据导入带定位功能的移动外业调查设备或打印外业调查纸图,辅助开展外业实地调查工作,调查图斑地类、调绘图斑边界,详细记录图12斑编号、地类编码和权属单位等属性信息。依据影像和实地现状进行图斑综合调绘及补测,对实地地类、边界与基础库或内业判读信息一致的,无需重新调绘,直接标记,记录相关调查信息;对实地地类、边界与基础库或内业判读信息不一致的,
本文标题:2_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实施方案(讨论稿)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4938706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