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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制度一、目的为加强对公司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管理,保障生产和职工生命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管理实际,制定本制度。二、依据《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3013-2008)《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三、范围在对公司进行全面安全评价的基础之上,确定公司的重点部位及相关责任人如下:序号名称类别主要危险介质危险特性是否构成重大危险源车间负责人公司联系人及职务1腐蚀易燃有毒是2易燃、易爆有毒、腐蚀是3有毒、易燃是4易燃、易爆否5易燃、易爆是6H高温、有毒易腐蚀是7H有毒、易腐蚀是8易燃、易爆是四、工作要求1、公司应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实行各级人员监控机制。1.1领导干部联系点管理机制:1.2联系点应设置“管理人员联系责任牌”。1.3联系人对所负责的重点部位负有安全监督与指导责任,具体职责是:1.3.1指导联系点实现安全生产;1.3.2监督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制度的执行和落实;1.3.3定期了解掌握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与隐患;1.3.4监督隐患整改;1.3.5监督对事故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1.3.6参与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1.4、联系人至少每月到联系点进行一次安全活动,其活动形式包括参加车间安全活动、安全检查、督促整改事故隐患,安全工作指示等,活动内容记录在《班组活动记录》上并签字。2、安环部应建立关键装置、重点部位档案和登记台账,建立公司、管理部门、车间及班组的监控机制,定期进行全面安全监督检查,检查结果记录在《班组活动记录》上并签字。3、安环部及相关专业部门或人员(工艺技术、设备、仪表等)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进行的安全管理职责:3.1各项工艺操作指标符合操作规程要求;3.2各种动、静设备、设施、附件达到完好标准。3.3仪表管理符合制度要求,仪表完好率、使用率及自控率均达到有关规定要求;3.4各类安全设施、消防安全设施齐全、灵敏、完好,符合有关规程规定的要求,消防通道畅通;4、每季度组织一次安全检查。5、车间部门、生产班组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职责:5.1明确安全责任人;5.2每周自行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及时整改或采取有效防范措施;5.3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5.4严格遵守工艺、劳动纪律和操作规程;5.5定期对安全设施、危险点进行安全检查;5.6及时报告险情和处理存在的问题。6、安环部根据情况制定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应急预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确保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操作、检修、仪表、电气等人员能够识别和及时处理各种事件及事故。五、考核由公司安全领导小组每季度对各级组织的监督检查情况进行汇总,予以公布并进行考核,将考核情况纳入相关人员的经济责任制考核。对认真履行职责,工作到位,联系点安全状况好的领导干部,给予奖励,奖励资金从安全投入中列支。对不认真履行职责,工作不到位,联系点安全状况差的领导干部,纳入经济责任制考核。关键装置、重点部位档案表名称所在位置管理部门登记时间登记部门安环部高管联系人车间安全负责人班组安全负责人序号关键装置、重点部位档案内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档案信息1工艺参数2控制指标3配备的安全设施4安全设施检修情况5安全设施维护情况6配备的消防设施7主要风险、危害8配套设施9其它信息
本文标题: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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