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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企业财务 > 第1章-税收基础知识
第一章税收基础知识主讲人:孙玩月Email:55680136@163.com§1-1概述本节内容1、税收的概念2、税收的基本特征3、税收的职能与作用4、税种的分类一、税收的概念概念:税收是国家为了实现其职能,凭借政治权力,根据税法的规定,参与社会产品和国民收入分配,以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P1)税收概念包含以下含义:1.税收是国家取得财政收入的最主要形式;2.国家征税的目的是向社会提供公共商品;3.征税的主体始终是国家,依据是国家政治权力;4.税收借助法律形式征收;5.税收是对国民收入的再分配二、税收的基本特征强制性:具体表现在税收是以国家法律的形式规定的,税法作为国家法律的组成部分,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遵守。无偿性固定性:是指税收是国家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向纳税人征收的,具有事前规定的特征,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能随意改变。以上三个基本特征是税收区别与其他财政收入的标志。*税收与其他财政收入形式的区别1、税收与国有企业利润上交的区别:(1)适用范围不同;(2)分配的特征不同;(3)调节效应不同。2、税收与国家信用的区别:(1)国家信用的特点是有借有还,按期支付利息;(2)国家信用必须坚持自愿原则;(3)国家信用收入具有不稳定性。3、税收与财政发行的区别:(1)财政发行缺乏规范性;(2)财政发行缺乏相应的物资保证性;(3)财政发行降低税收的真实价值。4、税收与罚没收入的区别:罚没收入不具备固定、连续取得收入的特性,难以稳定、可靠地取得财政收入。三、税收的职能与作用税收的职能1.组织财政收入:最基本2.调节社会经济3.监督管理社会经济活动税收,对国家而言,可以形成财政收入;对纳税人而言,可以影响经济生活;对社会经济活动而言;可以起到调节和监督的作用。税收的作用不具有税收本质的稳定性,随着历史时期经济条件的变化而变化我国现阶段税收的主要作用:筹集财政资金,满足国家形式职能的物质需要;调节生产与消费,促进国家经济发展;加强企业经济核算,促进平等竞争;调节生产与消费,促进国民经济发展;加强企业经济核算;调节收入水平,正确处理各方面的分配关系;维护国家主权和经济利益,促进对外经济贸易往来。四、税种的分类税制中规定的应予课征税收的种类,即为税种分类方法①按征税对象分类②按税收的计算依据分类③按税收与价格的关系分类④按税收管理的使用权限分类⑤按税负能否转嫁分类按征税对象分类流转税一般是指对商品的流转额和非商品的营业额征收的那一类税收。它是我国现行的最大的一类税收,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属于这一类。所得税一般是指对纳税人的各种所得征收的那一类税收。我国现行的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属于这一类税收。资源税一般是指以自然资源及其级差收入为征税对象的那一类税收。我国现行的资源税、耕地占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属于这一类。财产税一般是指对属于纳税人所有的财产或支配的财产的数量或价值额征收的那一类税收。我国的现行房产税、契税、车辆购置税、车船使用税属于这一类。行为税一般是指以某些特定行为为征税对象征收的那一类税收。我国现行的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属于这一类。按税收的计算依据分类从价税一般是指以征税对象及其计税依据的价格或金额为标准,按一定比例税率征收的那一类税收。我国现行的增值税、营业税、关税等都属于这一类。从量税一般是指以征税对象的重量、容积、面积等为标准,采用固定税额计征的那一类税收。我国现行的资源税、车船使用税等都属于这一类。按税收与价格的关系分类价内税一般是指税金作为商品价格的组成部分的那一类税收,如消费税、营业税等。价外税一般是指税金作为商品价格之外的附加额的那一类税收,如增值税。按税收管理的使用权限分类中央税一般是指由中央政府管理并支配其收入的那一类税收,如消费税、关税。地方税一般是指由地方政府管理并支配其收入的那一类税收,如营业税、屠宰税、筵席税等。中央地方共享税一般是指由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共同管理并按一定比例分别支配其收入的那一类税收,如增值税、资源税等。按税负能否转嫁分类直接税一般是指税负无法转嫁,而由纳税人直接负担的那一类税收。我国现行的各种所得税、财产税等都属于这一类。间接税一般是指纳税人能够将税负转嫁给他人负担的那一类税收。我国现行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等都属于这一类。§1-2税收制度及税制构成要素本节内容1、税收制度2、税制要素一、税收制度概念:税收制度又称税收法律制度,简称税制。它是国家以法律形式规定的各种税收法律、法规的总称,或者是国家以法律形式确定的各种课税制度的总和。税制是国家取得收入的载体。包括:国家的税收法律和税收管理体制等。收税制度的法律形式是税法。二、税收制度的构成要素概念:构成各个税种的元素和单位。其中纳税人、课税对象和税率是最基本的三个要素。(税收法律三要素)具体包括以下要素:纳税义务人、征税(纳税)对象、税目、税率、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减税免税、违章处理等。1、纳税义务人即税法规定的享有纳税人、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简称纳税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与纳税人相关的概念还有:1.代扣(收、付)代缴义务人2.代征人3.纳税单位2、征税对象与征税依据征税对象是征税的标的物,也是纳税的客体。即对什么征税。是税制构成的核心要素。它是一种税区别于另一种税的主要标志。定义:计税依据是用以计算应纳税额的征税对象的数额,是征税对象的数量化,也称为税基。它是决定国家税收收入和纳税人税收负担轻重的重要因素之一。计税依据与征税对象既相联系又有区别(计税依据所要说明的是对征税对象的多少具体数额征税。)征税对象与计税依据的关系:征税对象是税针对的目的物,计税依据则是在目的物已经确定的前提下,对目的物据以计算税款的依据或标准;征税对象是从质的方面对征税所做的规定,而计税依据则是从量的方面对征税所做的规定,是征税对象量的表现。类型:一是按照征税对象的价值,即货币单位计算,称为从价计征;二是按照征税对象的自然计量单位计算,称为从量计征。计税依据(“税基”):是计算应纳税额所依据的标准3、税目概念:税目是对征税对象和范围进行分类的具体项目,反映具体的征税范围,体现征税的广度。税目一般是指具体的征税品种或征税客体。税目分类:列举税目和概括税目。4、税率定义:是应纳税额与征税对象数额之间的比例,是计算税额的尺度,反映了课税的深度。分类:1、比例税率:差别比例、单一比例、幅度比例2、累进税率:全额累进、超额累进、超率累进3、定额累进:适用于从量计征的税种。4、零税率比例税率对同一征税对象,不分数额大小,规定相同的征收比例。具体运用中,又有六种表现形式:单一比例税率、差别比例税率、幅度比例税率我国的增值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企业所得税等都采用的是比例税率。累进税率1、定义:指对同一征税对象,随着数额增大,征收比例也随之增高的税率。分级是累进税率的一个最为显著的特点。2、形式:分为全额累进税率、超额累进税率、超率累进税率。全额累进税率◇即把征税对象按数额的大小分成若干等级,每一等级规定一个税率,税率依次提高。将课税对象的全部数额都按照其所适用的最高一级征税比例计税的一种累进税率。超额累进税率即把征税对象按数额的大小分成若干等级,每一等级规定一个税率,税率依次提高。但每一纳税人的征税对象则依所属等级同时使用几个税率分别计算,将计算结果相加得出应纳税款的一种累进税率。现行税制中采用这种税率的有个人所得税。超率累进税率即以征税对象数额的相对比率划分若干级距,分别规定相应的差别税率,相对率每超过一个级距的,对超过部分按高一级的税率计算征税。目前采用超率累进税率的是土地增值税。定额税率即按征税对象确定的计量单位,直接规定一个固定税额。在具体使用时,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1)地区差别定额税率;(2)幅度定额税率;(3)分类分级定额税率目前采用定额税率的有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等。5、纳税环节征税对象在经济活动中应缴纳税款的环节。有三种类型:1.一次课征制:只选择一个环节课征制度。如消费税。2.多次课征制:选择多个环节课征制度。如增值税。纳税环节的确定,关系到税制结构和整个税收体系的布局;关系到税款能否及时、足额入库;关系到地区间财政利益的分配;也关系到是否便利纳税人缴税等等。6、纳税期限定义:税法规定纳税人向国家缴纳税款的时间期限。它是税收的强制性、固定性在时间上的具体体现。1.按期纳税:以纳税人发生纳税义务的一定时间作为纳税期限。(日、月、季、年)2.按次纳税:以纳税人发生纳税义务的次数作为纳税期限。7、纳税地点税法规定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缴纳税款的地点。1.就地纳税2.营业行为所在地纳税3.外出经营纳税4.汇总缴库5.口岸纳税8、减税、免税1、税收减免的含义:是对某些纳税人或特定纳税对象、应税行为给予鼓励或照顾的一种特别规定。2、类型:法定减免(税法列举的各税种减税免税。)特定减免(根据需要专案规定的减免税。)临时减免(因纳税人某些特殊的、暂时的困难而临时批准的减免税。3、税收减免的形式:⑴减税:⑵免税:(减税与免税是部分与全部的关系)⑶起征点:⑷免征额:9、违章处理主要是指对纳税人违反税法的行为采取的处罚措施。§1-3税务登记和申报纳税本节内容1、税务登记2、申报纳税3、税款征收4、纳税人的权利和义务一、税务登记定义:税务登记是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活动等实行法定登记,并据以对纳税人实施税务管理的一项管理制度。税务登记是税收管理工作的首要环节。税务登记包括开业税务登记、变更税务登记和注销税务登记三种。1、设立税务登记→先工商、后税务程序:申请填表领证申请:书面形式,必要的材料填表: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税务登记表格》领证:税务登记证及其副本2、变更税务登记⑴变更税务登记是纳税人原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的税务登记。⑵变更税务登记的适用范围:改变×××、增减×××;⑶纳税人已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如实提供下列证件、资料,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①工商登记变更表及工商营业执照;②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有关证明文件;③税务机关发放的原税务登记证件(登记证正、副本和登记表等);④其他有关资料。⑷纳税人提交的有关变更登记的证件、资料齐全的,应如实填写税务登记变更表,经税务机关审核,符合规定的,税务机关应予以受理;⑸纳税人税务登记表和税务登记证中的内容发生变更的,税务机关按变更后的内容重新制发《税务登记证》(正、副本)。3、注销税务登记→先税务、后工商指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的登记。⑴适用范围:解散、撤销、破产、改变原主管税务机关、被吊销营业执照和其他情形。⑵按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册登记的,应当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告终止之日起15日内,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二、纳税申报制度纳税申报:是纳税义务人在发生法定纳税义务后,按照税法或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和内容,以书面形式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有关纳税事项及应缴税款的法律行为。纳税申报是税收征管的基础,是纳税程序的中心环节。申报期限;纳税申报表;税款扣缴报告表我国目前的主要纳税申报方式:直接申报、邮寄申报、数据电文申报。纳税申报的内容延期申报的处理•是指国家税务机关等主体依照税法规定将纳税人应当缴纳的税款组织征收入库的一系列活动的总称。是税收征管工作中的中心环节,是全部税收征管工作的目的和归宿。•税款征收的方式:1.查账征收方式;2.查定征收方式;3.查验征收方式;4.定期定额征收方式;三、税款征收四、纳税人的权利和义务1、纳税人的权利①延期申报权②延期纳税权③依法申请减、免税权④多缴税款申请退还权⑤委托税务代理权⑥要求承担赔偿责任权⑦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权⑧对税务违法行为的检举权⑨享有法人或当事人的权利2
本文标题:第1章-税收基础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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