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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认定工作流程1、召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主题班会,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成立认定工作组合班级认定评议小组,组员:辅导员+班干+10%名民主推荐产生的学生代表。2、学生本人登录广西学生资助网()点击“高校贫困生申请”,对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细则》,如实填写《困生申请表》。(在册贫困生再次申请认定时,如家庭经济状况无显著变化,可只填写并提交《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3、点击“提交”,生成报名序号,打印两份《贫困生申请表》,并与《高等学校学生及其家庭情况调查表》等证明材料(如广西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扶贫手册等)交申请表到班级评议小组负责人处。时间为9月15-21日4、班级认定评议小组根据学生申请和平时表现情况,对照《赛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细则》进行民主评议,建议按班级人数的20%以内的比例拟定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初步人选(没有符合条件的不能认定),并分为不困难、突发特殊困难、和困难、特别困难四个等级。5、班级认定评定小组在班级内公示民主评议结果,填写汇总表,如有异议,在24小时内向辅导员反馈;若无异议,交辅导员处签字确认。9月22-25日6、汇总《贫困生申请表》(每个学生二份),辅导员保留一份,另一份上交年级主任进行年级汇总并初步审核后,报学院学生资助工作小组审核(大学生事务中心资助窗口),确定贫困等级。9月26-27日如信息变动,用报名需要登录网站更改,重新打印《申请表》7、学院学生资助工作小组根据评定结果公示5日,无异议后,报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组审批,完成贫困生申请备案并存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认定:开展时间为每年9月初奖助学金评选工作流程1、辅导员召开国家励志奖学金、区政府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主题班会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省财政厅、教育厅当年下达我院的国家奖助学金名额,根据各年级情况进行名额预分配。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向辅导员提出书面申请2、班级评定。班级认定评议小组根据学生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和平时表现情况,进行民主评议,按照一定比例评选出国家励志和区政府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初步人选。辅导员在班级内公示民主评议的结果,如有异议,在24小时内向辅导员反馈,若无异议,报名单3、年级初评。年级主任进行分年级汇总并辅导员集中评议:确定推荐名单后,在年级范围内公示1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推荐的学生名单及各类表彰,奖励申请表报送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10月9日前4、评审委员会审核。学院学生表彰与奖励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根据班级推荐名单报送学院学生表彰与奖励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在全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5、学院复审,公示无异议后,讲评审结果上报学院办公会暨党政联席会讨论,形成决议。确定本年度受奖助人员名单,相关材料报省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备案。奖助学金评定时间为:每年的9月底至10月初。6、各项评优的奖助学金的发放由各年级统一填表,报学生工作处审核盖章,由财务处统一发放。个人申请,填写各类《奖助学金申请表》校内贷款的认定程序校内贷款:办理时间为每年3月与9月。1、每学期开学时,需要并且符合申请校内贷款的在校生,根据个人情况如实填写《大学学生贷款申请表》(以下称《贷款申请表》),(四年制学生,从大三学期开始可以申请校内贷款;五年制学生从大四学期开始可以申请校内贷款,第一次贷款的额度最高不得超过3000元/年,第二次贷款的额度最高不得超过5000元/年)。2、需提供材料1)《校内助学贷款申请表》2)《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3)《贫困生申请表》4)校内贷款协议书5)学生本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6)户口本复印件7)家长身份证复印件3、学校成立认定评议小组,并根据学生提交的《贷款申请表》对学生进行初评,并报学院资助中心进行审核。4、学院资助中心认定审核后,将申请贷款学生名单在学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学生方可办理校内贷款申请手续。生源地贷款续贷学生进入系统做“续贷声明”的步骤1.进入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登录系统。2.登录系统后:点击“贷款申请”—点击“新增”3.把必填项填写完毕,就按“提交”,再导出申请表并打印,打印出来后,学生在“申请人签字确认”那里签字,日期统一填写当年7月。4.“资格审查情况”一栏都不用填写,也无需加盖任何公章。5.生源地贷款回执需开学后一周上交,负责老师必须于10月10日前将电子回执录入。“续贷声明”注意事项1.续贷学生网上填写“续贷声明”的时间是:当年7月1日—7月30日,在这期间,续贷学生务必登录系统进行续贷声明,逾期不登录系统做“续贷声明”造成贷款不成功的后果,学生自负。2.关于续贷学生填写的时候有一栏是“资格审查出具单位”、“出具日期”、“联系人”、“联系电话”,这几项不用填写。3.按照系统提示,续贷声明的字数不超过200字,不少于50字,内容必须要积极向上的。4.续贷学生提交申请信息后(记得复查自己申请是否通过审核,如果未通过审核的需要根据系统提示信息进行更改,直到审核通过才算成功),再导出贷款申请表,由学生自行打印,并签字确认,“资格审查情况”一栏都不用填写,也无需加盖任何公章。续贷学生自行保管好打印出来的该申请表,此表带回当地资助办办理续贷手续时使用。5.续贷学生需要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提交本人续贷声明,并且每年至少两次登录维护有关信息(系统会自动记录有关登录信息),对于未提交个人续贷声明或坚决不维护个人有关信息的贷款学生,可以拒绝其贷款申请。6.如忘记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登录密码,可联系当地县(区)资助中心重置密码。7.续贷学生需拿签字确认后的续贷申请表和学校开具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证明》回当地县(区)资助中心办理续贷手续。若续贷学生共同借款人发生更换,则按照首次贷款要求,双方必须亲自到场签字捺印。8.首贷学生不用登录该系统做“续贷声明”,只需把《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证明》带回当地县(区)资助中心办理贷款即可。历届高校毕业生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确认流程注意:高校毕业生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确认办理时间:每年的6月中旬-6月底1、借款学生登陆在线服务系统,建议学生使用身份证登陆,初始密码为学生身份证8位数生日,若学生修改初始密码后遗忘的,请学生与当地县区资助中心老师联系,为其重置密码。2、学生登陆系统后,进入“个人信息变更”,填写就业单位、联系人信息或修改个人联系方式等信息。暂无就业单位的学生,毕业确认填写时不做强制要求,请高校老师提示学生找到就业单位后及时登陆学生系统进行填写;联系人信息的务必填写,联系人信息是方便联系到学生的人,不一定是父母。3、学生填写个人信息完毕后,点击“毕业确认申请”按钮,核实相关信息。如无错误,点“申请”即可完成申请;如信息有错误或需更新信息,可再到“个人信息变更”中先修改,然后回到该页面完成申请。4、高校在系统中对学生状态显示为红色“已变更”的学生,通过“变更确认”按钮进行确认,点击“同意”后学生变更信息生效;并通过“毕业确认审核”按钮对学生的毕业确认申请进行审核,当学生的毕业确认状态为“已确认”时,可打出毕业确认表,一式两份,交由学生签字确认,一份学生留底,一份学院留底。备注:1、高校可以通过“修改”按钮为学生修改个人信息,但是毕业确认申请必须由学生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进行申请。2、进行毕业确认工作时,请提示学生未来变换工作、联系方式、联系人等信息时及时登录学生系统进行修改;每年11月21日登录学生系统查询应还利息、本金等还款信息,遇到相关问题及时与当地县区资助中心老师联系咨询。3、根据合同约定,学生自毕业当年9月1日开始自行承担利息,两年后开始归还本金以及利息。高校可提示学生在毕业当年8月份之前办理提前还款手续,若成功全额还款,则不需承担毕业后的利息,鼓励学生在毕业前办理提前还款手续。4、有意向继续攻读本科或研究生的学生,同样要进行毕业确认,提示学生拿到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后前往县资助中心办理就学信息变更以及还款计划变更,否则按原合同约定自毕业当年9月1日开始自行承担利息,两年后开始归还本金以及利息。当年高校毕业生、残疾人毕业生求职补贴申报材料整理要求一、学生部分1、学生身份证复印件2、《低保证》复印件或《证明》原件,(必须是当年享受低保的)3、银行低保金领取明细单(原件);到银行打印低保金领取明细单,打印时间段为当年1月-3月内任意一个月,(须显示低保领取人的名字并加盖银行公章,存折复印无效)4、家庭户口本复印件(包括封面、户主及每位家庭成员包括学生本人,诣在证明学生是否是低保对象)5、银行卡(中国建设银行)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详细注明姓名、院校、账号、开户行(具体到哪个支行)、联系电话(确保银行卡和联系电话一年内能正常使用)二、残疾人毕业生1、学生身份证复印件2、《残疾人证》复印件3、银行卡(中国建设银行)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详细注明姓名、院校、账号、开户行、联系电话(确保银行卡和联系电话一年内能正常使用)三、其他表格附件3《xx年驻邕高校毕业生申请求职补贴人员花名册》(纸质版、EXCEL版本;)注:以上所有复印件须复印清晰需确认属实并按以上排列顺序整理好申报材料装订好在规定时间前交到奖助窗口,逾期不予受理。当年高校求职补贴包含残疾人毕业生,两者共同申报。
本文标题:资助工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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