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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信息化管理 > 福建省XXXX年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实施方案XXXX08261659407001
1福建省2011年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实施方案为落实国家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推广任务,规范推广行为,提高全社会节能意识,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下达2011年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推广任务计划的通知》(发改环资〔2011〕1623号)精神,结合福建省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一、推广任务我省900万只(含厦门100万只),分别是紧凑型节能灯810万只、双端直管荧光灯90万只,高压钠灯2万只(不计入总量)。二、组织领导组织实施单位:省经贸委、省财政厅指导单位:福建省节能监察(监测)中心推广企业:厦门市东林电子有限公司、厦门通士达有限公司、龙岩市易佰特节能照明有限公司、福建海德信(漳州)电光源有限公司、福建信实节能照明有限公司。各设区市节能主管部门和财政局应根据本实施方案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做好具体组织推广工作,切实完成本地区推广任务。三、分解任务为做好推广工作,结合我省实际,将国家下达我省的推广任务进一步细化分解,并对各推广企业的任务进行分解,列表2如下:表1高效照明产品推广任务分解表单位:万只表2各推广企业高效照明产品推广任务分解表单位:万只企业荧光灯推广任务(合计)其中高压钠灯推广任务(不计入总量)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三基色双端直管荧光灯(高频T5)龙岩市易佰特节能照明有限公司21016050/海德信(漳州)电光源有限公司200200//厦门市东林电子有限公司16512540/福建信实节能照明有限公司100100//厦门通士达有限公司225225//普罗斯电器(江苏)有限公司///2合计900810902地区荧光灯(合计)其中高压钠灯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三基色双端直管荧光灯(高频T5)福州(含省直单位)200170300.3莆田504730.2泉州150135150.2漳州807280.2龙岩10090100.2三明807550.2南平807550.2宁德605640.2厦门10090100.3合计9008109023表3高效照明产品品种、数量、型号及价目表单位:元/只产品种类推广企业产品型号中标价(元/只)城乡销售价50%(元/只)大宗销售价70%(元/只)普通照明自镇流荧光灯海德信(漳州)电光源有限公司5-8W7.83.95.469-14W8.84.46.1618-24W10.85.47.5625W1479.832W281419.640W381926.660W482433.6厦门通士达有限公司5-8W8.44.25.889-14W8.64.36.0218-24W11.25.67.8435W361825.260W562839.2厦门东林电子有限公司5-8W845.69-14W9.24.66.4418-24W11.6/11.85.8/5.98.12/8.2635W381926.645W50253560W623143.4龙岩市易佰特节能照明有限公司5-8W6.35/7.23.175/3.64.45/5.049-14W6.75/8.53.375/4.254.73/5.9518-24W11.55/12.55.775/6.258.09/8.7530W2713.518.935W361825.245W36.218.1225.3460W502535福建信实节能照明有限公司5-8W6.63.34.629-14W7.13.55518-24W94.56.3三基色双端直管荧光灯厦门东林电子有限公司14W261318.228W381926.6龙岩市易佰特节能照明有限公司14W2512.517.528W381926.64四、推广模式及操作流程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对象为工矿企业、写字楼、医院、学校、宾馆、商厦、车站、机场、码头、道路以及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推广高效照明产品的节能服务公司等大宗用户和以社区或行政村为购买单位的城乡居民用户。加大向农村和贫困地区的推广力度(原则上不低于推广任务的60%)。有条件的地市可在中央财政补贴基础上制定具体的配套政策,加大支持力度。因此推广主要采用以下两种模式:大宗用户推广模式及居民用户推广模式。两种推广模式具体的操作流程如下:(一)大宗用户推广模式操作流程大宗用户与推广企业联系并签订供货安装协议(每个大宗用户购买数量不低于100只),完成安装后,填写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推广情况表(大宗用户)(附件1),推广企业将经双方签章后的情况表于每个月底前汇总报设区市经贸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确认。(二)社区居民用户推广模式操作流程城乡居民用户凭有效身份证照(户口薄、身份证等)向其所居住地居委会(村委会)申请登记购买,登记购买时应如实填写推广情况表(城乡居民用户)(附件2)。每个有效身份证明购买数量不得超过10只,并取得协助推广单位(居委会/村委会)确认签章。推广企业将经居委会/村委会签章后确认表于每月底前汇总报设区市经贸部门和财政部门确认。五、实施步骤5(一)宣传发动阶段(2011年8月10日—8月20日)各级节能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及各有关单位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推广活动,普及绿色照明知识,大力宣传国家绿色照明推广政策。发动大宗用户、社区(村镇)开展高效节能照明产品推广试点。(二)组织实施阶段(2011年8月—2012年3月31日)1、各设区市节能主管部门、财政部门要加强沟通,按照职责分工,密切合作。要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开展推广工作,在取得经验的基础上,适度向农村和边远贫困地区倾斜。2、推广工作原则上由中标企业自行负责,严禁通过第三方包揽推广工作,严禁通过超市等市场渠道销售推广产品。不得以任何方式向推广企业收取或摊派费用。3、高效照明产品推广企业要在各设区市设专门的产品和技术服务机构,严格按照规定的中标承诺和用户的要求按时保质做好技术支持、产品安装、售后服务及废旧灯管的回收处理工作,切实履行各项承诺。(三)总结阶段认真做好高效照明产品推广的审核、汇总工作,并就推广工作进行总结评估。六、推广效果测算按年照明1500小时计算,年节电量达6.62亿千瓦时,折合标煤22.84万吨。以电价0.6元/Kwh计算,年可节约电费3.976亿元。七、监督管理1、各部门和推广企业要严格按照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高效照明产品推广财政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严格执行本方案的相关程序,高效照明产品实际推广量不得超过计划量。本次推广的产品外包装和本体上印制“政府补贴、绿照工程”,杜绝倒买倒卖高效节能照明产品的行为。推广企业向大宗用户提供的产品质量承诺保证期应不少于1年,向居民用户提供的产品质量承诺保证期应不少于2年。2、各级经贸部门、财政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和现场定期抽查。搞好组织协调,确保各项工作规范、有序推进。对推广企业实行动态管理,如发现推广产品质量不合格或不能满足招标要求,推广信息弄虚作假,终端用户投诉较多,经核查属实后将按相关约定对推广企业进行处罚。3、各推广企业应按规定要求于每月10日前将上月推广进度情况填写《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推广情况表(大宗用户、城乡居民用户)》和电子版(见附件1、2)并报国家发改委环境司、财政部经建司和省节能监察(监测)中心。4、推广企业应保存供货协议和确认签章等原始凭证备查。5、推广企业要对财政补贴资金申请报告的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骗取财政补贴资金的,将追缴扣回补贴资金,并取消企业供货资格,同时向社会公布。7各设区市贸委(经委、经发局)、财政局及相关部门要按本方案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对本地区的推广情况要及时了解,协调解决推广工作中的问题,并对推广结果进行核查确认。附件:1、2011年福建省高效照明产品推广情况表(大宗用户)2、2011年福建省高效照明产品推广情况表(城乡居民用户)3、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工作联系方式8附件1:2011年福建省高效照明产品推广情况表(大宗用户)推广企业:(盖章)用户:(盖章)合同号/发票号单位:元/只品种及规格用户信息销售信息废旧灯泡(管)回收处理信息所在地区/部门购买社区/乡村名称购买数量(只)购买时间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销售发票/合同号销售商名称销售商地址销售商联系电话回收处理数量(只)处理单位名称处理单位地址处理单位电话合计1、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小计5-8W9-14W918-24W25-60W2、三基色双端直管荧光灯小计高频T514W高频T528W102011年福建省高效照明产品推广情况表(大宗用户)推广企业:(盖章)用户:(盖章)合同号/发票号单位:元/只品种及规格用户信息销售信息废旧灯泡(管)回收处理信息所在地区/部门购买社区/乡村名称购买数量(只)购买时间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销售发票/合同号销售商名称销售商地址销售商联系电话回收处理数量(只)处理单位名称处理单位地址处理单位电话3、高压钠灯小计150W250W400W11附件2:2011年福建省高效照明产品推广情况表(城乡居民用户)活动地点:推广企业:(盖章)居委会(村委会):(盖章)单位:元/只品种及规格用户信息销售信息废旧灯泡(管)回收处理信息所在地区/部门购买社区/乡村名称购买数量(只)购买时间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销售发票/合同号销售商名称销售商地址销售商联系电话回收处理数量(只)处理单位名称处理单位地址处理单位电话合计1、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小计5-8W9-14W1218-24W25-60W2、三基色双端直管荧光灯小计高频T514W高频T528W132011年福建省高效照明产品推广情况表(城乡居民用户)活动地点:推广企业:(盖章)居委会(村委会):(盖章)单位:元/只品种及规格用户信息销售信息废旧灯泡(管)回收处理信息所在地区/部门购买社区/乡村名称购买数量(只)购买时间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销售发票/合同号销售商名称销售商地址销售商联系电话回收处理数量(只)处理单位名称处理单位地址处理单位电话3、高压钠灯小计150W250W400W14附件3: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工作联系方式福建省节能(监察)监测中心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福建节能大厦5层联系人:陈琼13705057887余馨13859016808办公电话:0591-87383292厦门市东林电子有限公司地址:厦门市湖里区岐山北二路1000号联系人:高华电话:13815549633厦门通士达有限公司地址:厦门市同安区西柯镇通福路777号联系人:丁艺彬电话:13906035007龙岩易佰特照明有限公司地址:龙岩市永定高陂莲花工业园易佰特工业区联系人:陈珊电话:15860196309海德信(漳州电光源)有限公司地址:厦门湖里区软件园二期观日路20号联系人:许冰儒电话:13696925537福建信实节能照明有限公司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前埔东路567号福建光电大厦6楼联系人:都占胜电话:136969127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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