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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管审查交警支队审查消防设计防火审核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审批房管审查人防审查建筑工程消防设计防火审核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宗地测绘城市拆迁许可核准防雷专业机构的防雷装置设计技术评价城市房屋拆除批准书如需房屋拆除防雷装置审核施工图设计审批城市房屋拆除验收合格证建设项目用地审批(用地批准书)施工和监理招标土地使用权许可证区规划局竣工验收市规划局竣工验收报批流程图立项建设单位委托选址论证建设项目规划选址意见书方案设计招标后开始方案设计建设项目方案设计审查环保审查建设项目设计卫生许可新建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核规划审查人防审查设计根据会审意见进行修改方案设计批复初步设计开始交通影响分析评价专业机构环境影响评价初步设计审查交评专家论证环保审查建设项目设计卫生许可新建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核防雷装置初步设计审核交通影响方案审查设计根据会审意见进行修改初步设计批复施工图设计临水临电手续办理公共和专用停车场(库)设计方案许可建筑工程消防设计防火审核图审公司施工图审查建设项目卫生审查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设计许可施工图设计审查备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预定位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签订《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移交承诺书》基础设施配套费高等教育费收费审核新建房屋建筑白蚁预防受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建筑定位灰线检验工程建设项目开工安全条件审查开工建设各区市政园林所排雨水手续排水接管技术审查±0测绘检测装修施工图送消防审查竣工公共和专用停车场(库)竣工验收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卫生许可建设工程竣工绿化验收防雷装置竣工验收消防验收(含装修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国土审查消防审查城管审查其他部门审查国土审查消防审查城管审查规划审查其他部门审查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核定征收墙改办专项基金预缴散装水泥专项基金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注册手续临时排水许可证行政审批非审批的需缴费项目视实际需要办理竣工环保验收人防工程竣工验收2.ppt编号服务项目办理部门联系电话办理程序申报材料承诺时限收费情况办理成果备注1政府投资项目建议书审批杭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90、91号发改委窗口受理850853091、窗口受理2、处室办理3、窗口发文1、项目建议书申报文件3份原件(总投资500万元以下的,可以合并编报和审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2、项目建议书(需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编制)1份原件(其中需转报国家和省发改委审批的项目以及党政机关办公用房项目必须委托甲级以上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编制)及附件电子文档(光盘);3、市财政预算内外资金安排的项目,须提供市政府同意安排资金的依据1份(复印件);4、提供拟建地点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或规划部门意见1份(复印件);5、西湖风景名胜区内建设项目提供“三委四局”联席会议有关审查同意的意见1份(复印件);6、公检法司、部队及党政机关办公用房须提供单位人员编制依据1份(复印件);7、卫生项目:新增病床100张(含)以下,区级医院须提供区卫生部门意见;新增病床100-200张(含)以下,须提供市卫生部门意见;新增病床200张以上,须提供省卫生部门意见1份(复印件);8、民政项目:新建、扩建福利院、老人公寓、敬老院、殡仪馆等项目须提供相应民政部门意见1份(原件);9、宗教项目:新建、扩建项目须提供相应宗教部门意见1份(复印件)10、申报文件、项目建议书及附件电子文档(光盘)一份(审核转报项目)。10个工作日无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书批复意见书2基本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90-91发改委窗口受理850853091、窗口受理2、处室办理3、窗口发文1、可行性研究申报文件3份(原件);2、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需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编制)1份(原件)及附件电子文档(光盘);3、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1份(复印件);4、规划部门核发的规划选址意见书1份(复印件);5、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的用地预审意见书1份(复印件);6、环保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审批文件1份(复印件);7、需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出具林水部门的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1份(复印件);8、需银行贷款项目,出具银行贷款意向书1份(原件);9、热电联产等项目须有经政府职能部门批准的布点规划1份(复印件)10、申报文件、可行性研究报告及附件电子文档(光盘)一份(审核转报项目)。15个工作日无基本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意见书申报对象:市属单位由市级主管部门申报;各县(市)区项目由各县(市)区发展和改革局申报立项3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及备案变更杭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90、91号发改委窗口850853091、窗口受理2、处室办理3、窗口发文1、备案申报文件或备案变更文件1份(原件);2、备案或变更申请表1份(原件);3、《杭州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用能登记表》1份(原件);4、工商营业执照、组织代码证以及企业董事会决议1份(复印件);5、通过招标、拍卖或挂牌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的项目,需提供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工业项目提供土地成交确认书);已有土地使用权的项目,需提供土地使用权属证明1份(复印件);6、利用存量土地的项目须提供规划部门意见1份(复印件);7、西湖风景名胜区内建设项目提供“三委四局”联席会议有关审查同意的意见1份(复印件);8、利用撤村建居三项指标项目,需提供市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的土地指标卡。如属于自主开发的留用地项目,还需提供不对外合作开发的书面承诺1份(复印件);9、加油站建设项目需提供省经贸部门前置审批依据1份(复印件)10、市属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有行政主管部门的,应附其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1份(原件);11、备案变更项目需提供原备案通知书及变更依据相关材料1份(复印件)。1个工作日无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4基本建设项目申报省重点工程的审核转报市行政服务中心2F90-91发改委窗口受理,发改委重点项目管理处主办850853091、窗口受理2、处室办理3、窗口发文1、申报文件(一式三份);2、申报省重点建设项目的提供省级部门对项目可研报告批复文件;3、申报省重点预备项目的提供省级部门对项目可研报告批复文件;4、特殊情况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10个工作日其他如文教卫等社会事业项目、经济适用房、拆迁安置房、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申报立项材料各不一样,具体向窗口电话咨询。方案设计报批编号服务项目办理部门联系电话办理程序申报材料承诺时限收费情况成果备注1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66号规划窗口受理,规划局用地管理处、市政工程管线处,各城区规划分局办理850852281、受理并转相关处室2、处室审理3、窗口发文①、《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表》(表4-1)②、《建设项目报建初审表》(表1)③、授权委托书和委托身份证明(复印件)④、项目前期计划或项目建议书批复(须提供原件或原件核对),如要求编制选址论证报告的项目,还需提交我局选址论证报告批复文件⑤、拟建位置1/1000带规划控制线地形图1份⑥、土地权属证明(利用自有存量土地项目提供)(须提供原件核对)⑦、特殊情况需提供的其他材料一般10个工作日,绿色通道8个工作日无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规划勘测红线图为选址意见书的附图2建设工程方案设计审查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69-75建委窗口受理,建委设计管理处主办850852181、受理2、处室处理3、领导签发4、窗口发文1、建设单位关于要求召开XXXX方案设计会审会并批复的报告2、市发改委批准的项目计划文件(立项批复)原件或复印件(1份)3、规划部门核准的勘测红线图4、提供以下蓝图1:500,总平面图、给排水管线综合图、绿化平面布置图、日照分析图(住宅建筑、住宅改建、建筑加层及其它需提供日照分析的建筑项目)5、效果图若干张(根据标书或合同要求确定)6、招标项目在方案阶段需提供项目专家评审会议纪要7、方案设计电子文件1份(含总平、绿化、管线、文字说明、效果图、平立剖面)8、方案设计估算表9、设计单位资质证书方案设计调整完善后15个工作日,绿色通道项目10个工作日无设计成果的主要经济指标与计划文件、勘测红线提出的指标相一致(2)设计文件与图纸需按要求加盖公章、出图章、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师图签,签字需完整。(外地进杭单位需按要求办理备案手续)3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市行政服务中心2F65-68规划窗口受理,规划局建筑管理处、市政工程管线处,各城区规划分局办理850852161、窗口受理2、建筑管理处、市政工程处或各城区规划分局3、处(分局)领导审核4、重要项目局领导签发5、窗口发件①、《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申请表》(表9)②、有效立项文件③、授权委托书及委托身份证明(复印件)④、有效建设项目选址及规划条件(包括附图)(复印件)⑤、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包括附图)(复印件)⑥、方案设计1:500(范围较大时1:1000)总平面蓝图2份⑦、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的含方案说明书、效果图、总平面图、建筑方案图等的设计方案文本一套(同时提交电子文件一份)⑧、土地权属证明复印件(在现有土地改、扩建时提供)⑨、日照分析成果(按照《杭州市建设项目日照分析管理技术规则》要求需进行日照分析的项目提供)⑩、景观分析报告(拟批建设项目处于城市规划确定的景观控制区时提供)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一般项目10个工作日,重大项目13个工作日,绿色通道项目7个工作日无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意见书除滨江、余杭、萧山外的杭州市区建设工程4建筑工程消防设计防火审核市行政服务中心2F56-58公安消防局窗口受理,防火处建审科或大队主办850851431、窗口受理2、技术科(大队)3、处(大队)领导审核4、领导签发5、窗口发件1、填写《建筑工程消防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有自动消防设施的项目还应填写《自动消防设施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及消防设计专篇),高层民用建筑应填写《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自审专篇》;2、发改、规划部门批准的建筑项目规划许可文件(包括建筑工程设计立项批文、方案、扩初会审批复,规划红线图等);3、国家、省级重点工程,甲、乙类危险项目及其他设置自动消防设施的建筑工程项目应送消防设计专篇,工业建筑应有工艺流程、使用的原材料和半成品、成品的理化性质、数量、运输、贮存方式等资料;4、实测1/500总平面图,总平面图必须标明所建工程项目的具体位置及周围50米建(构)筑物布局情况。全套土建、水、电、暖通及消防系统图纸,钢结构建筑的结构施工图纸;5、按消防要求修改的变更设计联系单及修改图纸;6、建筑消防设施设计必须由法定资格单位承担。图纸必须有设计证号、设计单位名称及设计人员、审核人员的签名,加盖设计专用章;法定时限1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绿色通道项目5个工作日5环保审核市行政服务中心2F53-55环保局窗口受理,建设项目管理处主办850853271、送件2、窗口预审3、审核4、窗口发件根据建委要求送材料6建设项目设计卫生许可市行政服务中心2F48-49卫生窗口受理,杭州市卫生局监督处主办85085258本部门单独审批,1、窗口受理2、并联审批3、出具意见4、窗口办结1、项目立项批文;2、规划红线复印件;3、1:500总平图4、日照分析3个工作日同本市范围的总平,桩基审批1、设计院在方案设计须严格遵照规划选址意见书。2、建委受理后,根据各项目的地理位置、建筑体型,建筑立面等情况,通知建设单位送方案设计审查资料到规定的部门,组织各部门进行联合会审或网上联审。需组织会审的,在召开会审会3天前,由申请人将设计文本分送相关审批部门进行初审;实行网上联审的,在联审前1天由申请人将设计文本分送相关部门进行初审。牵头责任部门在10个工作日(复杂项目15个工作日)内出具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批复。3、设计单位根据联合会审的意见进行修改调整,建设单位按会审意见组织相关论证,征求相关部门意见。4、因为各项目情况不同,审查的部门也不一样,通常需要到卫生、园文、城管、消防、交警、人防、环保、国土、房管部门审查。5、对于临地铁的项目,需要地铁部门审批。7公共绿地绿化工程设计方案许可市行政服务中心A11市园文局窗口受理850852561.协办意见,局审批中心意见(经办人意见、审查
本文标题:项目各阶段报批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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